1) the essentials of trust
信托的本质
4) trust capital
信托资本
5) On the Essence of Information(Again)
再论信息的本质
6) Third Discussion On the Essence of Information
三论信息的本质
补充资料:信托的本质
信托的本质
【信托的本质l 1.信托是一种多边信用关系 信托行为的发生,涉及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当事人,三方共同形成了信托行为的多边信用关系。委托人是信托财产的所有者,他是信托行为的起点;受托人是通过自身的信托业务活动满足委托人的要求,使受益人获利,他是信托行为的关键;受益人是依据这种信托关系得到实际利益的人,他是信托行为的终点。这种信托多边信用关系的建立,必须根据法定程序才能成立,并将各方关系人的条件、权利和义务通过信托契约或合同加以确定,以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财产权是信托行为成立的前提 财产权是信托多边信用关系的核心,信托财产的委托人必须是该项财产的所有者。惟有确认了委托人对委托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支配权,受托人才能接受这项财产的信托,信托行为才能成立。信托作为一种价值运动,在授信与受信过程中,要以转移信托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支配权为条件,使受托人取得法律上的地位,凭以掌握信托财产,并行使其权利,代委托人进行管理或处理,为受益人谋取利益。 3.信任是信托的基础 信托活动实际上是一种社会信用活动,因而在信托业务中;“信”贯穿始终。信托是建立在委托人对受托人充分信任的基础上,先由一方提出委托,经他方同意,接受委托而成立的经济行为。这种经济行为的最大特征是受托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人的旨意实施信托行为,而不能按自己的意图行事,从而保证信托行为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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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