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protection of interests of the weak party
保护弱方当事人利益
1.
The writer makes an analysis of such points of attraction as characteristic performance and proof of foreign law in the judicial interpretation,and holds that defects still exist in it and need perfection with regard to the validity,way and scope of choice of law by parties which it governs,the provisions forbidding evasion of law,and the protection of interests of the weak party,etc.
通过对该司法解释中特征性履行方法和外国法的查明等靓点的分析,认为该规定在支配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效力、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范围、禁止法律规避之规定、保护弱方当事人利益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之处,需要加以完善。
4) protection of civi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ivil litigant
当事人权益保护
5) parties'procedural rights and interests
当事人程序权益
6) Personal legitimate interests
个人正当利益
补充资料:十种利益──慈忍十种利益
【十种利益──慈忍十种利益】
﹝出月灯三昧经﹞
慈即爱念,忍即安忍。谓修菩萨行者,于一切违顺等境,皆能慈忍,故获此十种利益也。
[一、火不能烧],谓修菩萨行者,但为利益众生,常怀慈忍之心,于一切违逆之境,了知身心自性本空,悉无所恼,是以嗔恚之火,所不能烧也。
[二、刀不能割],谓修菩萨行者,但为利益众生,常怀慈忍之心,于一切横逆之境,了知自身体性空寂,悉无所畏,是以嗔恚利刀,所不能割也。
[三、毒不能中],谓修菩萨行者,但为利益众生,常怀慈忍之心,人或有所加害,了知身心本空,不以为意,是以贪嗔毒药,所不能中也。
[四、水不能漂],谓修菩萨行者,但为利益众生,常怀慈忍之心,于一切顺情之境,了知诸法本空,悉无所染,是以贪爱之水,所不能漂也。
[五、为非人护],非人,即鬼神之类。谓修菩萨行者,但为利益众生,常怀慈忍之心,于一切时处,鬼神之类,悉皆护卫也。
[六、身相庄严],谓修菩萨行者,但为利益众生,常怀慈忍之心,爱念于人,是以能感色身相好庄严之报也。
[七、闭诸恶道],谓修菩萨行者,但为利益众生,常怀慈忍之心,成就善法,是以恶道之门,自然闭而不开也。
[八、随乐梵天],梵天,即色界初禅天也。谓修菩萨行者,慈忍具足,梵行无亏,故报尽命终,随其意乐,而得生于梵天也。
[九、昼夜常安],谓修菩萨行者,常行慈忍之心,利益有情,而不恼害,故得身心寂静,昼夜常安也。
[十、不离喜乐],谓修菩萨行者,常怀慈忍之心,利益众生,令其各获安隐,是以自之身心,亦不离于喜乐也。
﹝出月灯三昧经﹞
慈即爱念,忍即安忍。谓修菩萨行者,于一切违顺等境,皆能慈忍,故获此十种利益也。
[一、火不能烧],谓修菩萨行者,但为利益众生,常怀慈忍之心,于一切违逆之境,了知身心自性本空,悉无所恼,是以嗔恚之火,所不能烧也。
[二、刀不能割],谓修菩萨行者,但为利益众生,常怀慈忍之心,于一切横逆之境,了知自身体性空寂,悉无所畏,是以嗔恚利刀,所不能割也。
[三、毒不能中],谓修菩萨行者,但为利益众生,常怀慈忍之心,人或有所加害,了知身心本空,不以为意,是以贪嗔毒药,所不能中也。
[四、水不能漂],谓修菩萨行者,但为利益众生,常怀慈忍之心,于一切顺情之境,了知诸法本空,悉无所染,是以贪爱之水,所不能漂也。
[五、为非人护],非人,即鬼神之类。谓修菩萨行者,但为利益众生,常怀慈忍之心,于一切时处,鬼神之类,悉皆护卫也。
[六、身相庄严],谓修菩萨行者,但为利益众生,常怀慈忍之心,爱念于人,是以能感色身相好庄严之报也。
[七、闭诸恶道],谓修菩萨行者,但为利益众生,常怀慈忍之心,成就善法,是以恶道之门,自然闭而不开也。
[八、随乐梵天],梵天,即色界初禅天也。谓修菩萨行者,慈忍具足,梵行无亏,故报尽命终,随其意乐,而得生于梵天也。
[九、昼夜常安],谓修菩萨行者,常行慈忍之心,利益有情,而不恼害,故得身心寂静,昼夜常安也。
[十、不离喜乐],谓修菩萨行者,常怀慈忍之心,利益众生,令其各获安隐,是以自之身心,亦不离于喜乐也。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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