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双击或选中下面任意单词,将显示该词的音标、读音、翻译等;选中中文或多个词,将显示翻译。
您的位置:首页 -> 词典 -> 事权财权相对统一
1)  the comparative unifica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and financial power
事权财权相对统一
2)  principle of combination of finance and rights
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
3)  unifing financial power
统一财权
4)  the symmestry of routine power and financial power
事权财权对称
5)  powers and financial authority
事权与财权
6)  symmetrical affair power and finance power
事权财权配套
补充资料:财权
  各级政府部门对财力所具有的支配权,即控制、管理、使用权。有一级政权,就有一级事权,就需要一级财权作保证,财权的大小取决于可支配资金数量的多少,可支配的资金多,则财权就大,反之则小。中国财政管理体制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一定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建设任务,就要掌握一定的财力,也就享有一定的财权。中国处理财权所坚持的原则为:集权与分权相结合,财权与事权相统一。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经济发展又极不平衡,要实现党和国家的政治目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要求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中央政府要对全社会的政治、经济事务进行宏观调控,就必须要集中相当的财力作保证,而地方政府具体组织地方的社会、经济事务,也应享有相应的财权。正确处理财权的集中与分散的关系,财权和事权的关系,对调动各级政府部门的积极性,促进我国政治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中央必须相对集中全国的财权,强化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提高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集中财力,确保重点建设。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为这一决策提供了保证。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