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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labor custom
劳动习俗
1.
It is nothing but a natural continuation of the labor custom of the Kejia and Zhuang women in Guangxi as well as a reflection of Guangxi local labor custom in the Kingdom.
妇女广泛参加太平天国的各种生产劳动和后勤工作,在客观上对解放妇女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它并不是太平天国解放妇女的一大措施,只是广西客家妇女、壮族妇女劳动习俗在太平天国内一种理所当然的延续,是广西地方劳动习俗在太平天国中的一种反映。
2)  labour customs
劳动民俗
1.
Influenced by "Don t communicate with China in the past" of ancient meishan,and the autonomy social enviroment where ancient people in Meishan lived generations,special labour customs have been formed in Meishan countryside for several thousands of years,such as labour customs,feeding customs and so on.
受古梅山“旧不与中国通”和梅山先民世代生活在相对自治的社会环境的影响,梅山地区广大农村几千年来形成了比较独特的劳动民俗,表现在农事民俗,饲养民俗,匠工民俗,狩猎民俗和其他劳动民俗等方面。
3)  Learning-labor
学习劳动
1.
Learning-labor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both physical labor and mental labor, which obviously reflects the features of mental labo.
学习劳动兼具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两种属性,明显体现出脑力劳动、复杂劳动和精神生产劳动的特点。
4)  Studying works
学习性劳动
5)  Custom of Burying Animal s
动物殉葬习俗
6)  custom [英]['kʌstəm]  [美]['kʌstəm]
习俗
1.
"Negotiation in a Teahouse",the Custom with which Civil Dispute Solved;
“吃讲茶”习俗与民间纠纷解决
2.
The Confront between the Identity and Economic Profits——The Study about the Chinese Divides-family Custom;
名分与经济利益的博弈——中国民间分家习俗研究
3.
Sublimation of the Village Approval Consciousness——A cultural and anthropologic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custom of dragon dance in village Yongfeng of Edong Region;
村庄认同意识的升华——对鄂东永丰村舞龙灯习俗的文化人类学解读
补充资料: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
      前者指劳动者为维持自己及其家庭生活所需要的劳动,后者指超出上述范围的劳动。
  
  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划分,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上才出现的。在原始公社时期,生产力极端低下,人们的劳动所获仅能维持最低的生活,因此人们的全部劳动都是必要劳动,不存在剩余劳动。到原始公社末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才逐渐产生了剩余劳动,并在此基础上出现了私有制,产生了剥削和阶级。恩格斯说:"当社会总劳动所提供的产品除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最起码的生活需要以外只有少量剩余,因而劳动还占去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全部或几乎全部时间的时候,这个社会就必然划分为阶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1页)。这就是说,阶级是在剩余劳动出现而生产又不是高度发展的时候产生和存在的。
  
  在剥削制度下,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划分,也就是有酬劳动与无酬劳动的划分。但在奴隶社会,奴隶的全部劳动都表现为无酬劳动;在劳役地租的剥削形式下,农奴的劳动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明显地划分为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雇佣工人的必要劳动采取工资的形式,表现为整个劳动的报酬,剩余劳动则采取剩余价值的形式,表现为预付资本的产物,这样,工人的全部劳动都表现为有酬劳动,从而掩盖了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界限,抹煞了有酬劳动与无酬劳动的区别。马克思的科学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对立性质,从而揭露了资本主义工资的实质和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废除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劳动力不再是商品;因此,劳动者的必要劳动不再由劳动力价值决定,剩余劳动也不再表现为剩余价值,从而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对立也被消除,不再表现为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的划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条件日益丰富和生活需求日益增长,必要劳动的范围将日益扩大。
  
  K.马克思说:"一般剩余劳动,作为超过一定的需要量的劳动,必须始终存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5页)。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但仍然存在着剩余劳动,而且要求它不断增长。因为只有剩余劳动的不断增长,才能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扩大,从而生产出越来越多的产品,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并为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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