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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odern international law
现代国际法
1.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international law is the academic emphasis of international law theory, and the found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judicial institutions not only is the logical result of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international law, but also greatly improve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international law oppositely.
现代国际法的发展问题是当前国际法理论研究的重点,而国际司法机构的成立和规范发展既是现代国际法发展的产物,反过来又极大地促进了现代国际法的发展,研究国际司法机构和现代国际法的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对促进现代国际法的理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post modernism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后现代国际私法
1.
The post modernism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is a new theory of contemporary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后现代国际私法理论是当代国际私法学的一种新兴理论 ,本文从其哲学渊源———后现代主义出发 ,评析其基本主张及其对当代国际私法发展的影响 ,并结合中国的具体理论与实践 ,探讨中国国际私法学对该理论的应对模式。
3)  A Modern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Law
现代国际法概论
4)  international modernization
国际现代化
1.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national modernization and the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 can be called"international modernization"in short.
国家现代化与国际环境的相互作用可以简称为国际现代化。
2.
This paper briefly discusses the facts, the principles and the Peace Dove Strategy (PDS) on the international modernization.
国际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与国际环境的相互作用,是现代化过程的国际互动。
5)  modern communicative method
现代交际法
1.
This article mainly sets forth some personal view and experience on modern communicative method in teaching English.
本文针对长期惯用的教师单纯讲授、“满堂灌”的英语教学方法而导致学生会话难的“聋哑式”状况,阐述了采用现代交际法教授英语的几点初步做法和体会。
6)  contemporary international law
当代国际法
1.
The principle of the territorial integrity of states and principle of self-determination of peoples are two very important principles in contemporary international law.
国家领土完整原则和人民自决原则在当代国际法中均占有重要的地位。
补充资料:国际现代建筑协会
      现代派建筑师的国际组织,缩写为CIAM。1928年在瑞士成立。发起人包括勒·柯布西耶、W.格罗皮乌斯、A.阿尔托等。最初只有会员24人,后来发展到 100多人。1959年停止活动。
  
  宗旨  协会成立大会宣言指出:建筑是人类的基本活动,同人们生活的变化和发展密切相关。建筑师必须认识建筑同经济的关系。所谓经济效益并不意味着获得商业上的最大利润,而是要在生产中付出最少的劳动。为了最有效地进行建筑生产,必须在建筑设计和建造中实行合理化和标准化,设法减少专业技术人员的复杂手工劳动,代之以工业化和工厂化的方法。房屋的使用者也要使自己的生活方式适应新的社会生活要求,为了使房屋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更大多数人的受到限制的需要,应减少自己对房屋的个别需求而重视房屋的普遍作用。
  
  历次会议  协会在31年中,共召开过11次会议。①1928年瑞士成立大会,主要讨论协会宗旨。②1929年法兰克福会议,讨论低薪阶层的住宅问题,并由此提出"最小生存空间"。③1930年布鲁塞尔会议,讨论主题由居住问题转到城市建筑功能问题,提出有效地使用土地和“合理的建筑朝向”等问题。在这三次会议上由德语国家建筑师组成的新客观主义派成员起较大的作用。④1933年雅典会议,分析了欧洲四个城市的状况,提出了关于"功能城市"的《雅典宪章》,对城市规划颇有影响。⑤1937年巴黎会议,进一步强调功能问题,修改了《雅典宪章》,讨论了区域规划。在这两次会议上,勒·柯布西耶起了主导作用。会议的调子从最初的激进的社会要求转到了建筑本身功能方面。⑥1947年布里奇沃特(英国)会议,为适应战后情况而修改了协会的宗旨,从战前着眼于人的生理和物理要求转到"为创造可以满足人们的情感和物质要求的具体环境而工作"。⑦1949年贝加(意大利)会议,讨论了城市规划的"设计网格",会议出现分歧。⑧1951年霍台斯多(英国)会议,讨论"城市中心"的设计和艺术问题,分歧明显化了。⑨1953年埃克斯昂普罗旺斯(法国)会议,再次讨论住宅、邻里单位、城市和交通问题,分歧扩大化。以A.史密森和P.史密森夫妇、A.范·艾克为代表的一批人向《雅典宪章》中的城市四大功能(居住、工作、游憩和交通)提出挑战,他们不满意老一代建筑师们停留在改良的功能主义上,认为城市面貌应有较为复杂的图形,才能满足对城市可识别性的要求。⑩1956年杜布罗夫尼克(南斯拉夫)会议、讨论不同时期和不同地方的理想居住环境问题时,协会分裂为两派。为这次会议作准备工作的年轻建筑师们提出社会心理要求的问题。1959年奥特洛(荷兰)会议,老一代建筑师缺席,新的一派讨论与比较了自己的作品,并批判了协会的程式化观点,同时宣告协会停止活动。由此,一些国家掀起否定协会的浪潮。
  
  影响  协会在传播现代主义建筑和城市规划设计思想方面影响深远。1977年,世界上一些建筑师在秘鲁首都利马集会,重新讨论了《雅典宪章》的原则,并提出《马丘比丘宪章》。从此,人们开始以比较客观的态度来评价协会的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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