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tanding expert group
常设专家组
1.
When solving some problems,however,the standing expert group organization abandons some advantages of the original way,and even brings about .
常设专家组机构对于WTO争端解决机制和WTO其他机构在权力和职能的分配上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常设专家组机构在解决一些问题的同时又摒弃了原有方式的一些长处,甚至滋生了一些新的问题。
4) Ad Hoc Group of Experts on Geographical Names
特设地名专家组
5) ad hoc expert group
特别专家小组;特设专家小组
6) resident expert
常驻专家
补充资料: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政府间专家工作组
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政府间专家工作组
第九届会议于1991年3月5日至15日召开。主要议题有:审查当前跨国公司会计和报告方面的重要发展,合营企业的会计核算和会计实践,环境保护的会计核算,国营企业私有化期间及以后的会计核算,会计职业组织及执业会计师的作用和资格。 第十届会议于1992年3月5日举行。议题有:审查当前跨国公司在会计和报告方面的重要发展,包括全球一级的重要发展和国家一级制定与采用会计法规、会计标准的重要发展;审查当前全球的环境保护会计问题;讨论私有化期间产生的会计问题以及讨论1993年关于发展中国家和处于过渡时期国家(中欧和东欧)的会计教育和培训问题会议的准备工作。 第十一届会议于1993年3月4日至12日在纽约召开。大会的主题是会计教育和培训问题,主要包括对非洲、亚洲、欧洲、拉丁美洲和北美洲培训会计师和审计师的课程(包括取得执业会计师资格前的课程和后续教育课程)以及对考试大纲进行比较和研究;审议非洲和中、东欧的培训方案;审议国际和区域组织的报告,对会计、审计教育,以及培训状况的全球性审查。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政府间专家工作组联合国研究讨论国际会计准则的官方职业会计机构。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审议跨国公司的会计和报告问题及审查国际会计准则的执行遵守情况。由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于1982年的第67号决议通过成立。工作组由联合国34个成员国代表组成,工作组的席位按地区均等原则分配。其中半数任期2年,半数任期3年。席位分配如下:亚洲国家7席;非洲国家9席;东欧国家3席;拉丁美洲国家6席;西欧及其他国家9席。从1983年2月的第1届工作会议至今,中国均派代表参加。 工作组第一届会议于1983年2月22日至3月4日举行。会议主要讨论了工作组的工作方案,以及会计与报告的几个具体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中发展中国家的地位,跨国公司提供资料范围的标准,无歧视原则、财务报表及其重大问题,对财务报表的要求等。 工作组第二届会议于1 984年3月举行。会议着重研究讨论了4个专题:某些资产项目的变动,转让价格的制定,政府补贴,增值额。 工作组第三届会议于1 985年3月举行。着重研究讨论了5个专题:立法支持会计准则,审慎原则,准备金的核算,外币往来事项的核算.研究和开发费用的核算。 工作组第四属会议于1986年3月3日至3月14日举行。主要讨论了5个专题:投资的核算.关系人交易应公布的资料,技术转让收入与费用的核算,固定资产及折旧的核算,宙计师对非财务资料的关系责任。此外,还对77国集团提议由经济与社会理事会和联合国大会审议国际会计准则的议案进行了辩论磋商。 第五届会议于1987年3月2日至13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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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