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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st-compensation principle
成本补偿原则
2)  homogeneity of cost
成本补偿均等原则
3)  basic principle of compensations
补偿基本原则
4)  compensation principle
补偿原则
1.
Educational equity contains three rational principles of educational resources allocation,namely equality principle,difference principle and compensation principle.
教育公平包含教育资源配置的三种合理性原则,即平等原则、差异原则和补偿原则。
2.
After analyzing the research progress in terms of the fundamental theory and compensation principle,the authors determines the basic elements of ecological regulation compensation,for a study case of Yinma River basin,which include compensation body,compensation objects,compensation standards and guarantee measures.
以饮马河为实例,在分析国内外生态调度补偿研究进展的基础上,从生态调度补偿的理论基础和补偿原则出发,分析了生态调度补偿机制中的基本要素,包括补偿主体和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和生态调度补偿保障措施。
5)  Principle of Compensation
补偿原则
1.
Based on the social insurance tax which is exerted in China for the purpose of improving the system of social insurance,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theories and authors of social insurance in a systematically way, analyses the principle of compensation and judging criterion and points out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social insurance in economic market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economy.
文章阐述了社会保障理论及其代表人物的主要观点,分析了社会保障的补偿原则与衡量标准,论述了社会保障与市场经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利弊关系。
6)  Compensation Principles
补偿原则
补充资料:补偿原则论


补偿原则论


补偿原则论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H.霍特林于1938年提出。稍后,英国经济学家R.哈罗德试图用历史事实来解释个人间效用的比较和福利标准的检验问题,从而从另一个侧面提出了补偿原则论。再后,卡尔多把补偿原则论与福利经济学联系在一起。补偿原则被提出后,希克斯立即大加发挥,并提出了自己的理论。稍后,美国经济学家西托夫斯基又加以补充。到了1949年,英国经济学家李特尔不同意原有的补偿原则论把收入分配问题完全撇开的做法,重新引入收入分配问题,并以此作为补偿原则论的补充。这样,从卡尔多、希克斯、西托夫斯基到李特尔,新福利经济学的补偿原则论就最终形成了。补偿原则论是为了克服帕累托最优条件论的局限性而提出的。在帕累托看来,假定一个社会处于这样一种状态,如果能够通过某种措施、政策等的改变,增加某些人的福利水平,同时又不以别人的福利减少为代价,那就表明社会的总福利仍有可能增加,社会尚未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假定社会处于这样一种状态,对这种状态的任何改变,都无法在不牺牲某些人福利的前提下提高其他人的福利水平,这表明社会已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按照帕累托的论证,任何变动使一些人福利水平提高,而没有人福利水平降低,即使一些人好起来而没有人坏下去,经济福利就有了增加。 假定有两种情况,A和B。在B境况下,有些人的福利高于在境况A下,而没有人比境况A下的福利水平低,这就表明竟况B比境况A要好一些。换句话说,在境况A下通过某种变动达到境况B,可以使有些人福利增加而没有人福利减少,因此境昆A并没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境况B优于境况A。但这就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如果在境况B,某些人好起来,而另一些人坏下去,那么B和A将是无法比较的。帕累托最优论的局限性就很咀显了。这就成为新福利经济学在考察福利间题时遇到的一个困难,补偿原则论就是为克服这种困难而提出的。补偿原则论认为,如果按照帕累托最优条件的标准,要求一些社会成员福利水平的改善不能造成其他社会成员福利水平的恶化,那就会否定改变经济政策以增加社会福利的说法,因为任何政策的改变都会使某些少、得利,某些人受损如果在改变政策以后.一些人得利,另一些人受损.但如果能采取其他一些政策或措施,使那些得利者补偿受损者而有余,那就增加了社会福利,那就不失为正当的经济政策,这就是所谓补偿原则论。关于补偿问题,卡尔多、希克斯、西托夫斯基和李特尔分别提出了自己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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