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paralympic games)始办于1960年,是由国际奥委会和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办的、专为残疾人举行的世界大型综合性运动会,每四年于夏季奥运会后举办一届,迄今已举办过11届。
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起源与发展
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1948年。当时,英国神经外科医生路德维格·格特曼爵士和一些热心于残疾人事业的知名人士,在1948年伦敦奥运会期间组织了由轮椅运动员(多为脊椎伤残的二战老兵)参加的比赛,称为斯托克曼德维尔运动会。
1952年,荷兰退役军人也加入了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于是成立了国际斯托克曼德维尔运动会联合会(international stoke mandeville games federation, ismgf),在英国的斯托克曼德维尔首次举办了国际残疾人运动会,当时只有两个国家的130名运动员参赛。以后该赛事固定下来,每年都举办国际斯托克曼德维尔运动会(international stoke mandeville games),至1959年,实际上已举行了8届国际残疾人运动会。
经过英国的路德维格·格特曼爵士和意大利的安东尼娅·马里奥教授为期两年的精心组织策划,1960年罗马奥运会结束两周后,来自世界23个国家的400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了在罗马举行的第一届“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这届运动会后来被正式承认为第九届国际斯托克曼德维尔运动会。而“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 "paralympic games")这一称谓,一直到1984年才得到国际奥委会的正式批准。
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进行比赛时,按照一套预先制定好的分类和分级标准,残疾性质和残疾程度不同的运动员分别参加不同类别和级别的角逐。
从1964年起,国际奥委会决定由举办夏季奥运会的国家承办残疾人奥运会,但举办地点可不在同一城市。直到1988年,国际奥委会作出新的规定,夏季奥运会和残疾人奥运会必须在同一城市举行。
1982年,世界残疾人体育组织国际协调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world organizations of sports for the disabled)成立,国际奥委会承认其为残疾人体育运动的管理机构。在残疾人奥运会上设立的比赛项目,需得到它的批准。
随着时间的推移,残疾人体育需要更强有力的国际组织。1989年,在国际残疾人体育基金会的积极支持下,属于国际残疾人体育协调委员会(icc)的6个组织共同创建了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committee)。国际残疾人奥委会的主要任务就是组成一个在国际上代表残疾人运动员的组织,授予残疾人奥运会的举办权,并对该运动会进行监督和协助,扩大残疾人参与体育运动和提高成绩的机会,将残疾人体育融入国际体育运动。
2000年6月19日,国际奥委会与国际残疾人奥委会又达成新的协议:从2008年夏季残奥会和2010年冬季残奥会开始,残奥会不仅将在奥运会之后的相同城市举行,并应使用相同的运动场馆和设施。
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至今已走过了40多年不断发展壮大的光辉历程,从最初只有23个国家的400名运动员参赛,到2000年有来自122个国家和地区的3824名运动员参加了盛况空前的悉尼残奥会,这不仅标志着时代的发展,也体现了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
夏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
夏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迄今已举办过11届。运动会的比赛项目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淘汰,几乎每届都有所变化,有些仅仅是昙花一现,有些则经久不衰,保留至今。目前,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规定的正式比赛项目有射箭、田径、意式滚木球、自行车、马术、击剑、门球、柔道、力量举重、帆船、射击、足球、游泳、乒乓球、轮椅篮球、轮椅橄榄球、轮椅网球、排球18个大项。
冬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由于有许多受伤的士兵和普通人试图重新参加滑雪活动,残疾人冬季体育运动逐渐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