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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istorical theory
历史理论
1.
His influential historical theory, on the one hand, was of positive value to incisively exposing the social crisis in the Western capitalist society, but on the other, showed its total denial of capitalism and a preference to the extremes of nationalism.
斯本格勒是二十世纪初欧洲著名的历史学家,其影响巨大的历史理论虽有深刻揭示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危机的积极意义,但也表现出全盘否定资本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的倾向,成为近代以来德国学术思想界代表消极和反动方面的主要人物之一,这对二十世纪上半期德国纳粹政权的建立,并由此使德国民族陷入独裁和战争的巨大历史悲剧,在思想和理论上有着一定的推波助澜的作用。
2.
Analytical Marxism, one of the new Marxist thoughts that currently rise in the west, advocates a new reconstruction of the Marxist historical theory from analysis of proposition and methodology in terms of science and revolutionary.
该学派为了使马克思的历史理论成为既是科学的又是革命的理论,从命题分析和方法论等多种角度对马克思的历史理论进行了重构。
2)  History and Theory
历史与理论
3)  On Historical Truth
历史真理论
4)  Theorie der historischen Dramen
历史剧理论
5)  historical theory and histori-ographical theory
历史理论和史学理论
6)  historical geography theory
历史地理学理论
1.
Since 1984, with the rise of historical geography, works of research on historical geography theory are growing.
1984年以来,伴随着历史地理学的兴起,历史地理学理论研究的论著也日渐增多,虽然与历史地理学的其它部分相比,历史地理学的理论研究仍相对薄弱,但与其自身相比,无论在广度上还是深度上都有了相当大的发展。
补充资料:德国新历史学派税收理论


德国新历史学派税收理论


  德国新历史学派税收理论新历史学派又称德国社会政策学派或讲坛社会主义。19世纪中叶,德国各邦国统一,建立起德意志帝国,迫切期望迅速提高本国产业竞争力和扩大海外市场,同时国内劳资关系日趋激化。古典经济学派那套反对国家干预经济的理论,已难以适应当时德国社会的需要,新历史学派应运而生。新历史学派是第一个向传统的古典经济学派发起正面攻击的经济学派,其主要经济理论包括:宣扬国家有机体学说,强调国家活动的生产性,主张扩大国家职能;反对古典经济学派的自由主义经济思想,主张加强国家干预经济生活;提出社会政策思想,主张实行社会改良主义。新厉史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斯泰因、A.舍夫勒、A.瓦格纳。他们在批判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同时,建立了以社会政策为核心的税收理论体系。 斯泰因是德国新历史学派三个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斯泰因的税收理论建立在国家经济循环论的基础之上。认为国家财政的行政职能有三种:一是对国家生活予以节度;二是维护国家秩序;三是由其本身再生自行消费的经济能力。从第三种职能中,斯泰因提出了赋税再生产理论,认为负税产生赋税,赋税产生行政,行政再产生负税。这种再生产理论是斯泰因税收理论的中心:根据赋税再生产理论,斯泰因主张税额应当和国家向人民提供的物质资料与服务相等。认为所有人都应该纳税,国家则应对所有人提供物质资料与服务,两者之间建立有机的循环。当这种有机循环健全并强有力时,国家经济实力就强大,生产就发展。根据赋税再生产理论,斯泰因提出了三项税收原则。一①经济原则。必须以资本产生的所得作为税收来源,课税不得侵及资本,不得以重税妨碍资本的形成。②财政原则。税收不得超过国家现实总需求,要尽量减少课征费用,税收收入必须有效地运用。③国家经济原则。税收与国家经济之间存在着有机循环关系,应保证这种循环健全和发展,以促进国家经济发展。 舍夫勒论述税收的著作有《赋税政策原理》、《赋税论》。在上述论著中,根据社会有机体学说,提出了税收理论。认为税收是私人经济从属于社会成员的义务出发,向公共团体分担公益经费而支付的财物,人人均应纳税。主张能课税原则,认为国家基于现实的给付能力,应向一切有纳税能力者课征赋税。舍夫勒认为财产和所得,是税收的主要源泉,但只对财产和所得课税,难以满足国家财政需要,也难以实现量能课税原则。所以主张建立直接税与间接税同时并行的税收制度。直接税按照平均负税能力课税,间接税按照特殊个别的负税能力课征,两者互相弥补,以实现财政需要和量能课税原则他主张实行差别课税,对少数高额所得和大额财产实施累进课税,的临时补充,牺牲说成分。而对低所得采用递减课税方式。并认为公债只是税收是延期的赋税。舍夫勒的税收理论,含有很大的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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