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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nterprise symbiosis
企业共生
1.
In order to push enterprise symbiosis and realize the sustainable and quick growth of enterprise,this paper uses the symbiosis theory in biology and defines the connotation of enterprise symbiosis and the constitutions of system of enterprise symbiosis,and then,this paper analyzes factors determining symbiotic type and its evaluating standards.
为推动企业共生,实现企业持续快速成长,借鉴生物共生理论,界定了企业共生的内涵及企业共生系统的构成要素,分析了企业共生型的决定因素及优劣评判标准,探讨了企业共生的循环运作生理机制及共生进化原理,阐述了企业共生给企业成长带来的经济效应,并构建了共生效应下的企业成长模型。
2)  enterprise symbiosis model
企业共生模式
1.
In the conditions cyber economy attention has been paid to enterprise symbiosis model based on intermediate mechanism.
在网络经济条件下,基于中间体制的企业共生模式倍受关注。
3)  the paragenesis evolution enterprise
共生演化型企业
4)  Enterprise symbiotic relationship
企业共生关系
5)  enterprise coexistence
企业共存
6)  public enterprises
公共企业
1.
the policy orientation for SOEs is the premise and foundation of the legalization of public enterprises.
国有企业的政策定位是公共企业立法的前提和基础。
2.
The public enterprises refer to those state-owned enterprises that do not totally aim at making profit,but owe public policy obligation to the society.
公共企业是指不完全以赢利为目的、还负有其他公共政策义务的国有企业。
3.
Besides of this, the paper also studied some problems about the location choice of local public investment, regional productivity layout, and local public enterprises reform in .
本文在地方公共投资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回顾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地方公共投资实际,采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从宏观角度分析了地方公共投资规模、波动、结构及经济增长效应,从微观角度研究了地方公共投资区位选择、区域生产力布局、地方公共企业改革等问题。
补充资料: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


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


【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一部分是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或虽未在中国境内设立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就金融机构讲,主要指合资的金融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及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金融机构。 对金融机构的征税,分两种方法,对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对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征收所得税;对外国的金融机构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所得税。这里所谓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是指: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金额机构、场所,从事经营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内、境外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2.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金融机构、场所取得的下列所得: (l)从中国境内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 (2)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款或者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垫付款或延期付款利息等; (3)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的租用者而取得的租金; (4)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 (5)转让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而取得的收益。 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经营的金融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金融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_L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按2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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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