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thnic village
民族村寨
1.
CCTV:A mode of the development of ethnic village ——Taking Mengjinglai Village of Xishuangbanna An Example;
民族村寨旅游开发的CCTV模式———以西双版纳“中缅第一寨”勐景来为例
2.
The construction of index system for the community-involved sustainable tourism development on ethnic village——Taking the Langde Village in Guizhou as examples
社区参与视角下的民族村寨旅游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构建——以贵州省雷山县上郎德苗寨为例
3.
As a kind of special community, ethnic village is an important area of rural tourism development in China.
民族村寨作为一类特殊社区,是我国乡村旅游开发的重要区域。
2) Ethnic Villages
民族村寨
1.
Study on the Development of Tourism Landscape System in Ethnic Villages——Taking Da Binglang Dai Nationality Village in Yunnan Province as an Example;
民族村寨旅游景观系统的开发研究——以云南大槟榔花腰傣村寨为例
2.
ethnic villages are the main carrier of resources of ethnic cultural tourism.
民族村寨是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主要载体。
3.
On the basis of the fieldwork inthe ethnic villages of China by Yunnan University,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distinguishing stagesof the economic transition of Chinese ethnic villages and gives a preliminary analysis for its structure and dynamicalcharacteristics.
本文据云南大学中国少数民族村寨调查资料 ,对中国民族村寨的经济转型做了历史阶段性的划分 ,并对其结构和动力特征进行了初步的分析 ,提出资源约束的强制性在中国民族村寨的经济转型中日益突出 ,经济转型关联到生活方式的改变 ,动力差异产生了整体性的突发转型和个体选择性的渐变转型两种基本类型。
3) national villages
民族村寨
1.
The ways of community participate in tourism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villages are varied and rich,while whole community people can participate.
社区参与民族村寨旅游开发可分为直接参与途径和间接参与途径两种,而参与到民族村寨旅游开发的居民也可以认为是全民性的。
2.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in tourism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villages help to residents economy benefit, community evolution, economy improvement of national area, tourism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
而有关社区参与民族村寨旅游开发实践,对于社区居民经济受益、社区整体进化,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旅游可持续发展以及小康建设等有着重要意义。
4) the original ethical villages
原生型民族村寨
1.
Through further analysis of this theory,takeing the original ethical villages for an example,this paper points out making these villages onstage is a possible method to develop them,however,keeping the cultural resources of those villages reality in tourist .
通过对"舞台真实"理论做进一步的理解与分析,指出原生型民族村寨的舞台化是对其进行旅游开发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而注重舞台化过程中的真实性则是开发成功与否的关键。
5) tourism in ethnic villages
民族村寨旅游
1.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 tourism in the new century, tourism in ethnic villages is becoming a hot spot of tour developing and activity.
随着新世纪中国旅游业的深入发展 ,民族村寨旅游成为当今旅游开发和旅游行为的新热点。
2.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history,the motivation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ourism in ethnic villages,the essay points out the exploitation principle of tourism in ethnic villages.
从民族村寨旅游的概念、内涵与发展背景出发,在分析民族村寨旅游基本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民族村寨旅游开发的基本原则。
6) Minority villages
少数民族村寨
1.
After China National Tourism Administration launched "National Customs Tour",minority villages have been the longing tourist destinations.
在1995年国家旅游局推出"民俗风情游"之后,少数民族村寨成为了旅游者向往的旅游目的地,但许多的少数民族村寨在进行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却存在着许多问题,凯文。
补充资料:保障一切散居少数民族成分的民族平等权利
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各少数民族除有一定聚居区外,有的民族还有一部分甚至大部分散居在全国各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他们长期忍受着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有的为了谋求生存,故意隐瞒其民族成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剥削阶级被消灭,产生民族压迫的根源已不存在,由于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长期和汉族居民生活在一起,在当地人口中所占比例又很小,其民族平等权利往往被忽视。而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民族散居的现象将越来越普遍,因此,切实保障一切散居少数民族成分的民族平等权利,对贯彻执行民族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障散居少数民族成分的民族平等权利,1952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了《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对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和宗教信仰,参加各种人民团体和各种职业等权利,均予以法律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如遭受民族歧视、压迫或侮辱,有向人民政府控诉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对此种控告须负责予以处理;对于歧视、压迫或侮辱行为严重者,应依法予以惩治。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在享受民族平等权利遇到困难无法解决时,可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适当帮助。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重申,必须认真做好散居少数民族工作,切实保障他们的民族平等权利。
散居少数民族除了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各项权利和义务以及民族平等权利之外,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中,都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和干部参加。为了保障散居少数民族都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参加所在地区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散居的少数民族应选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在凡是相当于乡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应当建立民族乡,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还从散居少数民族的实际出发,大力帮助散居少数民族培养本民族出身的干部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在招工、征兵和招收各种工作人员时,对散居少数民族给予适当的照顾;扶持和发展散居少数民族的林、 牧、渔业和传统的工艺品生产; 帮助散居少数民族办好民族中小学、民族师范学校和各类职业学校;尊重散居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尽可能满足他们生产、生活上的特殊需要;对他们的节日所需物资的供应也给予适当照顾。
保障一切散居少数民族平等权利政策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散居地区各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巩固和发展,调动了少数民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积极性。
为了保障散居少数民族成分的民族平等权利,1952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了《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对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和宗教信仰,参加各种人民团体和各种职业等权利,均予以法律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如遭受民族歧视、压迫或侮辱,有向人民政府控诉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对此种控告须负责予以处理;对于歧视、压迫或侮辱行为严重者,应依法予以惩治。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在享受民族平等权利遇到困难无法解决时,可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适当帮助。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重申,必须认真做好散居少数民族工作,切实保障他们的民族平等权利。
散居少数民族除了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各项权利和义务以及民族平等权利之外,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中,都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和干部参加。为了保障散居少数民族都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参加所在地区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散居的少数民族应选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在凡是相当于乡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应当建立民族乡,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还从散居少数民族的实际出发,大力帮助散居少数民族培养本民族出身的干部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在招工、征兵和招收各种工作人员时,对散居少数民族给予适当的照顾;扶持和发展散居少数民族的林、 牧、渔业和传统的工艺品生产; 帮助散居少数民族办好民族中小学、民族师范学校和各类职业学校;尊重散居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尽可能满足他们生产、生活上的特殊需要;对他们的节日所需物资的供应也给予适当照顾。
保障一切散居少数民族平等权利政策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散居地区各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巩固和发展,调动了少数民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积极性。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