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Formal Rationality
形式合理性
1.
The Function of Trial by Jury in Modern Society——research with the formal rationality as a center;
陪审在现代法治社会中的功能——以形式合理性为中心的若干思考
2.
Based on the difficult position of the bureaucratic system,the paper exposes many "paradoxes" in the rationalization of bureaucratic system and finds that the essential rationality has been replaced by formal rationality in the bureaucratic system.
基于实践中公共行政体制的重重困境,笔者着重解读了官僚制理性化进程中的诸多“悖论”,并从中感悟到官僚制的形式合理性取代和湮灭了其实质合理性,各种摈弃和超越官僚制的理论并不能涉及官僚制背后深层面的问题;官僚制自身的“二律背反”体现为:官僚制管理是必须物的同时又是实现国家目标的障碍。
3.
The rationality of law is demonstrated in two aspects: the one is substantive rationality, and the other is formal rationality.
法治原则在司法领域必然意味着形式合理性的优先,即,在司法过程中,当个案处理结果的实质合理性与法律本身的形式合理性可以两全时,司法者应当而且必须兼顾这两种价值,在司法裁判中同时实现个案中的实质合理性与法律的形式合理性;然而,当实质合理性与形式合理性发生不可两全的矛盾而不得不有所牺牲时,司法裁判则应当以优先实现形式合理性为原则,以牺牲形式合理性为例外。
2) form rationality
形式合理性
1.
The predicament of the interpretation of criminal law is the difficult choice of interpretation method,the fuzzy limit of the interpretation,the dilemma to choose form rationality or essence rationality.
刑法解释的困境是刑法解释方法选择困难、刑法解释限度的模糊、刑法解释应该追求形式合理性还是实质合理性等问题令人难以抉择。
2.
The mixture of form rationality and substantial rationality and the unity of social protection and guarantee of human right are the concept of modernization of Chinese criminal law.
贯穿中国刑法现代化的思想主线是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融合、社会保护与人权保障的统一,因此,刑法现代化视野下的犯罪概念也应体现这一价值取向。
3.
If we want to pursue the justicial result, the process of the justice must be experienced, and the process of that justice is form rationality.
从形式合理性的角度来审视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重在阐明无论在立法、司法或刑事法律理念中,都要坚持形式高于实质的原则,因为我们要追求正义的结果,就必须经历正义的过程,而该正义的过程便是形式合理。
3) law of formal rationality
形式合理性法
4) the form-rationality of the law
法的形式合理性
6) formal rationality
形式理性
1.
According to the theory of formal rationality, Chinese Crimi- nal Procedure law has many defects.
形式理性关注法的周延性和法的权威性,它是法治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2.
The west rationality is formal rationality or instrumental rationality.
西方理性追求的是普遍性的形式理性、工具理性 ,它导致了西方科学技术教育的发展。
3.
First of all, the author has offend the answer why China needs the code of civil law, which the value- rationality and formal rationality justify.
文章首先回答中国为什么需要民法典,民法典的价值理性和形式理性为其提供了存在上的正当性;其次探讨了中国民法法典化的模式,指出应以德国五编制为基础;最后提出了中国民法法典化的学术条件,成熟的学理研究是法典化的理论背景;同时作者还指出,民法典作为塑造世俗生活的根本规范,其功能极其有限,我们不应寄予民法典过大的希望。
补充资料:内部形式与外部形式
标示形式自身相互区别的一对哲学范畴,即表现事物内容的两种不同的方式。内部形式是内容的内在组织结构,内容诸要素间的本质联系;外部形式是内容的外在的非本质的联系方式,是使不同内容的事物相互区别的外部形态、外部表现。内部形式和内容不可分割,和内容一起表现着事物的本质方面,其发展变化直接影响着内容的发展变化。它包含在内容自身之中,在一定意义上是内容的组成部分、因素和环节,和内容是直接统一的。外部形式同事物的现象相联系,是内容的外观,它以外在的表现形式对内容发生影响。外部形式同内容的联系不具有内部形式那样的内在性、直接性,它和内容不是直接统一的。
内部形式和外部形式的区分对于文学艺术具有重要意义。文学艺术内容的内部结构性、组织性,形象联系的合理性、协调性和完整性等,直接表现着文学艺术作品的思想主题,它们是和文学艺术内容直接统一的内部形式。在此意义上,内部形式也就是内容的组成部分。文学艺术作品的内容又要通过物质材料,通过文学艺术思想的物化形态表现出来,以供观赏。物质材料等文学艺术思想的物化形态,构成文学艺术的外部形式。对于文学艺术来说,其外部形式具有重要的作用。事物的外部形式具有不同的层次,其中,有些同事物的内容存在着一定联系,有些则同事物的内容并不直接相关。
唯物辩证法首先重视事物的内部形式,认为内部形式和内容一起共同表现着事物的本质,它对于理解和把握事物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也注意事物的外部形式,认为它是影响事物发展的一个因素。
内部形式和外部形式的区分对于文学艺术具有重要意义。文学艺术内容的内部结构性、组织性,形象联系的合理性、协调性和完整性等,直接表现着文学艺术作品的思想主题,它们是和文学艺术内容直接统一的内部形式。在此意义上,内部形式也就是内容的组成部分。文学艺术作品的内容又要通过物质材料,通过文学艺术思想的物化形态表现出来,以供观赏。物质材料等文学艺术思想的物化形态,构成文学艺术的外部形式。对于文学艺术来说,其外部形式具有重要的作用。事物的外部形式具有不同的层次,其中,有些同事物的内容存在着一定联系,有些则同事物的内容并不直接相关。
唯物辩证法首先重视事物的内部形式,认为内部形式和内容一起共同表现着事物的本质,它对于理解和把握事物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也注意事物的外部形式,认为它是影响事物发展的一个因素。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