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he crime of tax-related dereliction of duty
涉税渎职犯罪
1.
On the features and expressions of the crime of tax-related dereliction of duty;
析涉税渎职犯罪的特点、表现形式
2) dereliction of duty
渎职犯罪
1.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dereliction of duty and countermeasures;
论渎职犯罪的特点及对策
2.
Accordingly,the victims of dereliction of duty and the possibility of particularity of great theoretical significance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据此,探讨渎职犯罪的被害人存在的可能性和特殊性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3) crime of malfeasance
渎职犯罪
1.
This paper,based on the classification method of criminal negligence,pr oject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rime of malfeasance,classifies crime of malfeas ance into three categories:malfeasance due to negligence of duties and malfeasan ce due to over-confidence of duties;factual negligence and legal negligence of d uties;pure negligence and non-pure negligence of duties.
本文以犯罪过失分类方法为基础,突出渎职犯罪型过失的特点,将渎职犯罪型过失划分为职务上的疏忽大意过失与职务上的过于自信过失,职务事实过失与职务法律过失,职务纯正过失与职务非纯正过失。
2.
When their capacity of subjects of joint crime of malfeasance are unconformity with their duties, can non-state functionaries be the perpetrators, instigators, organizers and accessories of crimes that committed by state functionaries? Can state functionaries instigate non-state functionaries? Such issues have been hotly debated both in legal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circles.
共同渎职犯罪主体身份与职务不同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的实行犯、教唆犯、组织犯、帮助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能否成为非国家工作人员的教唆犯 ,一直是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争论不休的问题。
3.
A person of non-status can be the accomplice in narrow sense of the crime of malfeasance, but not the coprincipal of the crime of malfeasance.
无身份者可以构成渎职犯罪的狭义共犯;无身份者不能构成渎职犯罪的共同正犯。
4) crimes of dereliction of Duty
渎职犯罪
1.
With extraordinary importance attached to crimes of dereliction of duty, the current Criminal Law has set up separate chapter for it, thus significantly increased the legislative length and content compared to 1979 Year Criminal Law.
现行刑法典对于渎职犯罪的关注超乎寻常,设立了“渎职罪”专门性章节,立法篇幅与立法容量较1979年刑法大幅度提高,许多传统型犯罪更是增加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重处罚”的从严性专门立法设置。
5) anti-dereliction crime
反渎职犯罪
6) Tax-related crime
涉税犯罪
1.
Some problems exist in tax-related crime investigation.
当前 ,涉税犯罪侦查工作中存在初查工作未受到应有重视 ;证据意识不强 ,获取的证据达不到批捕、起诉以及审判的要求 ;运用谋略不够 ,攻坚能力不强 ;侦办案件类型单一 ;法律依据不足 ;与税务机关协调配合不够 ;片面强调追缴款项、忽视对嫌疑人的打击处理等问题 ,影响了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
补充资料:我国2006年将加大对涉税案件的处罚力度
2005年我们国家涉税案件的查处情况怎么样?这些案件呈现怎样一个特点?税务部门采取怎样一个具体的措施,对这些案件来进行查处?谢谢。
[崔俊慧] 我回答这位女士提出的问题。2005年,各级税务部门在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搞好纳税服务的同时,充分运用税务稽查的手段,打击和查处了涉税违法行为,去年我们全国共查补税款360多亿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抓了涉税案件的查处。谈到涉税案件,我也想起了大家共同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税务部门是怎么确定对企业进行检查的。
税务部门对企业进行检查是通过严格的选案来确定的,选案的条件比较多,其中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我们通过金税工程所获得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企业纳税申报的信息、企业生产经营的信息,进行整合对比,发现疑点一般就要纳入税收检查。再一个群众举报也是选案的一个重要来源。去年我们一共立案检查的企业是48.55万起,查补税款245亿元。二是我们开展了税收专项检查。去年我们重点对钢铁、水泥、煤炭、摩托车、废旧物资收购、农副产品收购、房地产等七个行业和个人所得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纳税人进行了检查。去年我们在专项检查当中一共检查企业22.22万户,查补税款100多亿元。三是我们选择了一部分案件多发、税收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进行了专项整治。去年我们一共对广东的茂名、河北的邢台等十几个地区进行了专项整治。 通过这些工作,使涉税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是由于利益的驱动,在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当中我们任务还比较重,形势还比较严峻。
当前涉税案件的主要特点除了团伙作案这些普通的特点以外,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大案要案还时有发生;二是案件多发、税收秩序混乱的地区仍然存在;三是涉税违法行为有向西部蔓延的趋势;四是弄虚作假、虚开发票、虚列成本、作假帐仍然是当前涉税违法犯罪的主要手段。
针对这些情况,今年我们准备采取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要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我们今年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房地产及建筑业、娱乐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煤炭生产及运销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涉外企业,还有某些职业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检查的方法是省、地、县三级税务部门分级进行检查,对于涉及全国的某些重点企业,由国家税务总局直接组织检查。二是我们今年要继续组织对一些税收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集中力量进行整治。三是我们要利用金税工程所获得的信息,通过分析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检查。四是我们要和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对制造假发票、虚开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整治。2005年,我们根据税务部门立案检查的结果,已经向公安部门移送了一大批涉税案件。五是依法加大对涉税案件的处罚力度和追缴税款的力度。并要求各级税务部门选择一些典型的案例,在媒体进行公开曝光,以震慑涉税违法的行为。
[崔俊慧] 我回答这位女士提出的问题。2005年,各级税务部门在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搞好纳税服务的同时,充分运用税务稽查的手段,打击和查处了涉税违法行为,去年我们全国共查补税款360多亿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抓了涉税案件的查处。谈到涉税案件,我也想起了大家共同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税务部门是怎么确定对企业进行检查的。
税务部门对企业进行检查是通过严格的选案来确定的,选案的条件比较多,其中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我们通过金税工程所获得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企业纳税申报的信息、企业生产经营的信息,进行整合对比,发现疑点一般就要纳入税收检查。再一个群众举报也是选案的一个重要来源。去年我们一共立案检查的企业是48.55万起,查补税款245亿元。二是我们开展了税收专项检查。去年我们重点对钢铁、水泥、煤炭、摩托车、废旧物资收购、农副产品收购、房地产等七个行业和个人所得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纳税人进行了检查。去年我们在专项检查当中一共检查企业22.22万户,查补税款100多亿元。三是我们选择了一部分案件多发、税收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进行了专项整治。去年我们一共对广东的茂名、河北的邢台等十几个地区进行了专项整治。 通过这些工作,使涉税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是由于利益的驱动,在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当中我们任务还比较重,形势还比较严峻。
当前涉税案件的主要特点除了团伙作案这些普通的特点以外,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大案要案还时有发生;二是案件多发、税收秩序混乱的地区仍然存在;三是涉税违法行为有向西部蔓延的趋势;四是弄虚作假、虚开发票、虚列成本、作假帐仍然是当前涉税违法犯罪的主要手段。
针对这些情况,今年我们准备采取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要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我们今年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房地产及建筑业、娱乐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煤炭生产及运销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涉外企业,还有某些职业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检查的方法是省、地、县三级税务部门分级进行检查,对于涉及全国的某些重点企业,由国家税务总局直接组织检查。二是我们今年要继续组织对一些税收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集中力量进行整治。三是我们要利用金税工程所获得的信息,通过分析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检查。四是我们要和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对制造假发票、虚开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整治。2005年,我们根据税务部门立案检查的结果,已经向公安部门移送了一大批涉税案件。五是依法加大对涉税案件的处罚力度和追缴税款的力度。并要求各级税务部门选择一些典型的案例,在媒体进行公开曝光,以震慑涉税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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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