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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dministrative reform in Japan
日本行政改革
1.
One of the goals of administrative reform in Japan since the 1990s is to change the original administrative stru.
90年代以来的日本行政改革的主旨之一就在于改变原有的行政结构,建立拥有卓越协同执行力的政府,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1)政治与行政之间的协同:强化内阁的行政改革;(2)决策与执行的协同:独立行政法人的改革;(3)部门行政的协同:政府机构的重建;(4)分权行政的协同:社会主导型政府和地方自治的政府。
2)  administrative reform
行政改革
1.
Globalization and Administrative Reform in Korea;
韩国的全球化和行政改革(英文)
2.
The Historical Review on Administrative Reforms Of American Federal Government in the 20~(th) Century;
20世纪美国联邦政府行政改革的历史考察
3.
Environmental Change, Administrative Reform & Bureaucratic Capacity Following a Korean Financial Crisis;
韩国金融危机后的环境变化、行政改革和官僚能力
3)  administration reform
行政改革
1.
System of Greater Department:Science Calls for Administration Reform of China;
大部制:我国行政改革的科学呼唤
2.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axation-fees reform and administration reform;
浅谈税费改革与行政改革的关系
3.
As an indispensable part of the whole social reform,the promotion of administration reform in a scientific and orderly way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maintenance of the speedy growth economically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harmonious society.
当代中国的行政改革是我国社会总体改革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科学有序地推进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对于保持我国经济的高速持续增长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  the administrative reform
行政改革
1.
We must use Maxism as our guide and select the essential of the Chinese traditional administrative culture and discard the dross of it so that we can establish the advanced Chinese administrative culture and push the administrative reform forward and get the xuccess of the reform at last.
中国传统的行政文化对我国当前的行政改革既有消极的影响,也有积极的作用。
5)  Administrative Reformation
行政改革
1.
Governance Theory and China s Administrative Reformation;
治理理论与中国行政改革
2.
The apocalypse to administrative reformation of bureaucratism system in China;
官僚制对我国行政改革的启示
3.
The third downright reformative in the Japanese administrative reformation history has spread at the beginning of this century.
日本行政改革史上的第三次彻底改革在本世纪初展开了 ,围绕着这次的“行政改革大纲” ,确定了今后 5年日本行政改革的目标和措施 ,体现了一些新的改革特点 ,引起日本社会的强烈反响和广泛关注 ,对其改革前景评价不一。
6)  administrative reforms
行政改革
1.
From Survival to Excellence:The Administrative Reforms of Singapore
从生存到卓越:新加坡的行政改革
2.
This paper expatiates the contents of the administrative reforms in Korea and Japan in 1990s.
2 0世纪 90年代以来 ,中国、韩国和日本等国掀起了强劲的行政改革浪潮。
3.
It has gradually won the common recognition and agreement, and shown some effect in the practice of administrative reforms among the western countries.
治理作为一种发展中的新理论,成为了回应这一时代巨大变革的强劲的政治理论话语,在西方行政改革的实践中逐步获得了共识,并显现出一定的成效。
补充资料:日本行政机构
      日本管理公共事务的中央和地方行政体系。它是日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沿革  日本的行政机构是由明治维新后在中央政府实行的太政官制(见日本政治制度)演变而来的。中央行政机构(内阁)根据天皇的敕令建立,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属于天皇,而不属于内阁。内阁下属行政机构称为"省"。20世纪30年代以来,为适应日本帝国主义对外扩张的需要,内阁下属各省的行政机构有过若干变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废除了天皇集权制的敕令内阁,实行议会内阁制。日本行政机构根据国际协议的规定和国家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进行过多次改革。1952~1953年确立了现行日本行政机构的雏型。
  
  构成  日本行政机构由中央行政机构和地方行政机构组成。
  
  中央行政机构  即内阁。内阁领导下的机构由内阁机构、总理府及其所属机构和12个行政省组成。日本实行以天皇为象征的议会内阁制。根据《日本国宪法》规定:国家的行政权属于内阁。内阁是日本的最高行政机构,一切重要决策皆由内阁制定和执行。内阁由总理大臣及其他国务大臣组成,但所有内阁成员都必须是文职人员。内阁总理大臣也称首相,是最高行政首脑,由国会提名经议员选举产生,并经天皇任命。内阁其余各国务大臣均由总理大臣任命,但其中 1/2以上必须从议会议员中选任。战后以来,历届内阁绝大部分成员是由在议会中占多数议席的政党(执政党)的议员组成,该党的领袖(总裁)便成为当然的内阁总理大臣。
  
  ①内阁机构的主要任务是辅助总理大臣,协助内阁工作,承上启下,审理有关提交内阁进行决策的事项。内阁机构包括:a.内阁官房,即政府办公厅,是内阁执行行政事务的主要助手,主管内阁的日常事务,调查、搜集国内外情报,研究审议内外政策,为内阁决策提供根据。内阁官房长官由总理大臣任命,是内阁中掌握实权的人物。下设有参事官室、审议官和调查官室。b.内阁法制局,是内阁的法律顾问和咨询机关,主要负责审查有关法律案、政令案、条约案,并向内阁申述意见,以及其他有关法制的事项。法制局长官虽然不是内阁成员,但可以出席内阁所有会议,发挥重要作用。c.人事院,是协助内阁管理人事行政的独立性机构,负责主持国家公务人员的考试、晋升、任免,决定其职别、薪俸等事项。人事官不受内阁更迭的影响,保护相对稳定性。人事院由人事官组成人事会议,下设事务总局,专管人事院的业务工作。d.安全保障会议,是内阁总理大臣在国家安全方面的咨询机构,实际上是日本国防的决策机构。其成员包括内阁总理大臣(担任议长)、副总理大臣、外务大臣、大藏大臣、防卫厅长官、经济企划厅长官和国家公安委员会委员长等。
  
  ② 总理府及其所属机构。总理府由总理大臣亲自担任首长,是统一政府各部门政策的行政机关。除总理府本府外,另设有3个委员会和9个厅。总理府本府即总理大臣办公室,主要负责有关抚恤、统计、荣典以及其他部门不管的事项。本府总务长官由总理大臣在国务大臣中任命,是总理大臣在本府的主要助手。3个委员会为:国家公正交易委员会、国家公安委员会、公害等调整委员会。9个厅的职责是:宫内厅,负责掌管皇室事务及天皇有关国事行为等事务;总务厅,1984年取代原行政管理厅,掌管行政管理和监察,负责综合调整内阁各机关事务;防卫厅,处理有关防卫事务;经济企划厅,负责制定经济方针和计划,掌管综合调整基本政策等事务;科学技术厅,负责掌管国家科学技术研究;环境厅,负责防治公害,加强环境保护;国土厅,负责国土的整治、开发、利用与整理;北海道开发厅,负责加强北海道地区特别开发;冲绳开发厅,负责加强冲绳地区特别开发。总理府下属机构均在总理大臣的直接领导下,依法设置内部机构,职责明确,专门掌握一个方面的工作。厅的长官多为内阁成员,由总理大臣亲自委任。厅下设局、课(室)等机构,拥有众多的工作人员,实际上起着相当于内阁行政省的作用。
  
  ③ 中央12个行政省。它们是中央行政机构的主体。各行政省都设有大臣、政务次官、事务次官和大臣秘书官等职位。各省均设大臣官房和若干局。12个省的职责是:外务省,主管国家一切外交事务,下设9个局;大藏省,主管国家财政、金融、税收,下设7个局和直属1个厅;通商产业省,主管工商企业、振兴国内外贸易、管理外汇和负责度量衡管理事务,下设7个局和直属3个厅;法务省,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事务,下设7个局和直属1个厅、2个委员会;农林水产省,主管有关改良和发展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业,以及增进农村、渔村的"福利"事业,下设5个局和直属3个厅;邮政省,主管有关邮政、储蓄、汇兑、保险、电气通信等国营事业,下设 6个局;文部省,主管文化、教育、科学技术行政事务,下设6个局和直属1个厅;厚生省,主管增进和提高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以及公共卫生有关事务,下设9个局和直属1个厅;建设省,主管有关土木、建筑等综合行政事务,下设5个局;运输省,主管国内外陆、海、空运输事务,下设7个局和直属3个厅、1个委员会;劳动省,主管工会组织、调整劳资关系,规定劳动标准等有关劳动事务,下设5个局和直属2个委员会;自治省,主管地方自治事务,下设 3个局。上述行政省内部机构一般分省、局、课三个层次,个别行政省在局与课之间加设部一层。行政省内部机构一般设置:内部部局;外局,即直属机构,通常称为厅;附属机构,如研究所、技术院校;咨询机构,如审议会,审查会;地方分支机构。各行政省、厅只设长官、政务次官、事务次官各1人,只有大藏省、通商产业省和农林水产省设政务次官 2人。各委员会设委员长和委员5~7人,不设副职。
  
  地方行政机构  日本地方政府采取地方自治形式,统称为地方自治体。日本地方行政机构,有一都(东京都)、一道(北海道)、二府(大阪府、京都府)、43个县。它们的办事机构称为厅,行政首长称为知事。每个都、道、府、县下设若干市、町、村。市的办事机构称役所,町、村的办事机构称役场(公所),行政首长称市长、町长、村长。
  
  特点  主要有:①适应国家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政府广泛干预经济事务,具有经济职能的行政机构增多,但同时注意机构精干,充分发挥机构职能的作用。②实现了行政机构的制度化、法律化。遵循新宪法原则制定的《内阁法》、《国家行政组织法》和各省厅《设置法》等一系列行政组织法规,明确规定日本行政机构的设置和职责权限。政府各部门人数由法律限定,机构编制每年核定一次。各部门官员人数也由法律规定。③防卫厅实行文官制,由文职人员控制军事首脑机关,与战前迥然不同。④存在机构膨胀、开支过大的现象,加重了财政负担。日本的内阁不断提出通过行政改革,对国家行政机构和规模实行"缩减型整编",强调"简便化"、"合理化"、"效率化"。⑤日本的地方政府具有双重性,既是地方行政机构,又是中央政府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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