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legal spirit
法律精神
1.
Its essetntial notion is resource sharing, which is equivalent in benefit to its funding support and legal spirit contained in operating mechanism.
资源共享及其经费支持保证和运营机制所蕴涵的法律精神则是利益对等、责任共担。
2.
The relation and the evolution of the moral spirit and the legal spirit are discussed from the following three aspects: Firstly, studying the traditional moral spirit and the traditional legal spirit; Secondly, analyzing the division of the moral spirit and the legal spirit and its meaning in modern society; Thirdly, considering the conformity of the moral spirit and the legal spirit.
论文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讨论道德精神和法律精神的关系及其嬗变:首先考察传统的道德精神和法律精神,然后探究现代社会中道德精神和法律精神的分离及意义,最后对道德精神和法律精神的整合作了新的思考。
2) law spirit
法律精神
1.
The Law Spirit of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s Poured by the Fusion of Confucianism and Legalism;
儒法合流给科举制度注入的法律精神
2.
Its aim is to make the students own the law spirit and form the law character:Ⅰ,independent personality,which is the premise of independent judgment.
其重在培养学生的法律精神,法律品格,使学生形成:独立人格,只有具有独立的人格,才能形成独立的判断;批判意识,应当培养出对社会惰性的批判力来,每个社会都有一些惰性,对惰性的批判是法律人的责任;高尚的职业伦理追求,即司法伦理,追求正义。
4) the legal ethical spirit
法律伦理精神
5) national legal spirit
民族法律精神
6) legal mental injury
法律上精神损害
1.
The writer thinks that, mental injury happens both with and without the act of "offence of right", that it can be classified into "actual mental injury" and "legal mental injury".
认为精神损害不只是侵权行为下才会发生 ,于合同不履行时也照样可能存在 ,宜将精神损害区分为“事实上精神损害”和“法律上精神损害” ,以更好地理解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规定 ,并根据现实的需要完善这方面的立法。
补充资料:精神病人法律能力
精神病人法律能力 mental patients,legal capacity of 根据精神病患者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而判定其在法律上能否承担某种义务或是否具有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包括责任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诉讼能力、作证能力和服刑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或丧失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不具有责任能力或行为能力;并非完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具有部分责任能力或限定责任能力。 责任能力 对于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反应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病等严重类型的精神病患者,一般判定为无责任能力。对于精神发育不全或脑动脉硬化伴发精神障碍等轻度类型的患者,由于其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受到一定限制,一般应判定为限定责任能力。对于神经官能症及一般人格障碍者,由于其思维和智能通常并无特殊明显障碍,有一定适应社会的能力,一般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应判定为有责任能力。 行为能力 对精神病患者无行为能力的判定标准与无责任能力的判定标准相同。无责任能力人即无行为能力人。但二者又略有不同:无行为能力人一般是在较长时间内患精神病的人,而对无责任能力的判定决定于行为人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当时的临床表现,即使行为当时行为人为短暂性精神病患者,也应排除其责任能力。如无行为能力人订立有损自己权利的合同或接受不应承担的义务,应宣告所订契约无效。如契约已执行并已损害无行为能力人的权益,签约的另一方有义务赔偿损失。短暂性精神障碍患者在发病时所订立的契约为无效。对于订约当时有行为能力、订约后因患精神病而丧失行为能力者,所订契约仍有法律效力。 诉讼能力和作证能力 具有妄想、幻觉症状的精神病患者,以及情绪高涨或情绪低落,尤其是伴有明显夸大或自罪自责的患者,不具有诉讼能力,不能起诉、自首、应诉,也不具备作证资格。如因故涉讼,应由其监护人代理诉讼。对于犯罪当时精神正常,事后才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患者,则不具有受审能力,审判应延续到其精神病痊愈,恢复受审能力时进行。 服刑能力 有责任能力和限定责任能力人,一般都有服刑能力。无责任能力人由于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不能正确认识,不能理解刑罚的意义和作用,因此不具有服刑能力。如果行为人犯罪后患有精神病或精神病加重,也不具有服刑能力。待精神病康复或缓解,才恢复服刑能力,接受法律制裁。如精神病已经无法治愈,则不再具有责任能力,应考虑撤销案件,免除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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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