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natural justice
自然公正
1.
As is generally accepted, the natural justice principle of the common laws of the U.
听证制度是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核心,其法理学基础一般认为是英美普通法中的自然公正原则。
2.
The rule of natural justice is an extremely important and basic principle on the Britain administrative law.
自然公正原则是英国行政法上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基本原则,其在英国行政法上的发展和适用对于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2) Justice Between Human-being And Nature
人与自然公正
1.
The Double Ethical Insides of The Justice Between Human-being And Nature-----Under The Viewpoint of——The Animal Rights Theories;
人与自然公正的双重伦理底蕴——以动物权利理论为视角
5) natural unitary representation
自然酉表示;公正表象;公正表示
补充资料: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
由有志于自然保护的各国家成员、其他合作机构和有关的科学工作者组成。建于1948年。多年来,它与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联合国各机构、各区域性组织和其他重要团体密切合作,开展全球性自然资源保护活动,属下有包括116个国家的537个会员组织。联盟大会、理事会和各专业委员会是其管理机构。执行机构为秘书处,总部设在瑞士的格兰德。下设由150多名专家组成的6个专业委员会,即:生态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环境规划委员会,环境政策、法律、行政管理委员会,国家公园及保护区委员会;另外还有各种特设小组或由著名专家为审议重大问题而组成的顾问小组。联盟在非洲、中南美洲、北美洲与加勒比海、东亚、西亚、澳大利亚及大西洋、东欧、西欧等 8个地区还设区域顾问。联盟秘书处负责指导、督促各委员会及各区顾问的工作;推动各项计划的实施;支持各种项目的实施;组织制订保护法规等。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每3年召开一次,选举新的主席和执行主席,研讨各种有关自然保护的技术问题。1979年,中国以国务院环境保护办公室的名义参加这个国际组织。1984年10月 5日联盟理事会第15次会议,通过决议接纳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为联盟非政符团体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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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