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natural right
自然正当
1.
Neo-conservatism is rooted in the theory of "natural rights" by Leo·Strauss and the thinking of "the chosen people" of Protestant.
新保守主义源于施特劳斯的“自然正当”说和新教的“选民”思想,其逻辑在布什政府具体的外交方略上体现为霸权意图,单边主义和推行民主。
2) natural justice
自然公正
1.
As is generally accepted, the natural justice principle of the common laws of the U.
听证制度是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核心,其法理学基础一般认为是英美普通法中的自然公正原则。
2.
The rule of natural justice is an extremely important and basic principle on the Britain administrative law.
自然公正原则是英国行政法上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基本原则,其在英国行政法上的发展和适用对于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4) natural justice
自然正义
1.
On form Natural Justice to Due Process——The Transplantation of Legal Thoughts on the Legistation of Administrative;
从自然正义到正当法律程序——兼论我国行政程序立法中的“法律思想移植”
2.
Natural Justice,as procedural justice,comes from the United Kingdom.
自然正义作为程序正义的代名词,来源于英国。
3.
This process can be divided into three stages: natural justice period; legal justice period and constitutional justice period.
立法监督不仅仅是一个立法问题,它是法治理论及宪政理论发展的产物,同时它也折射出西方法治理论发展的历程和法治观念的变革,这一历程基本上分三个阶段:自然正义时期,法律正义时期,宪法正义时期。
5) natural correction
自然矫正
6) It was right that I should be present.
我自然应当到场。
补充资料: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
由有志于自然保护的各国家成员、其他合作机构和有关的科学工作者组成。建于1948年。多年来,它与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联合国各机构、各区域性组织和其他重要团体密切合作,开展全球性自然资源保护活动,属下有包括116个国家的537个会员组织。联盟大会、理事会和各专业委员会是其管理机构。执行机构为秘书处,总部设在瑞士的格兰德。下设由150多名专家组成的6个专业委员会,即:生态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环境规划委员会,环境政策、法律、行政管理委员会,国家公园及保护区委员会;另外还有各种特设小组或由著名专家为审议重大问题而组成的顾问小组。联盟在非洲、中南美洲、北美洲与加勒比海、东亚、西亚、澳大利亚及大西洋、东欧、西欧等 8个地区还设区域顾问。联盟秘书处负责指导、督促各委员会及各区顾问的工作;推动各项计划的实施;支持各种项目的实施;组织制订保护法规等。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每3年召开一次,选举新的主席和执行主席,研讨各种有关自然保护的技术问题。1979年,中国以国务院环境保护办公室的名义参加这个国际组织。1984年10月 5日联盟理事会第15次会议,通过决议接纳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为联盟非政符团体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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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