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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riminal jurisprudence
刑法学
1.
Study on Criminal Jurisprudence: Western Countries Experience and China s Reality;
刑法学的西方经验与中国现实
2.
Whether we should contain the phenomena of failing to rescue by the means of penalty,we can analyze from the angles of the criminal jurisprudence and the legal economics.
对应否通过刑罚的手段来遏制见危不救现象,可以从刑法学和法经济学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3.
Both criminology and criminal jurisprudence mainly target on crime.
犯罪学与刑法学都以犯罪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但是由于两种学科的任务和目的不同,导致犯罪学与刑法学是两种不同的语言环境。
2)  Criminal Law
刑法学
1.
Analysis of nude chat on internet from Criminal Law perspective;
网络“裸聊”的刑法学考察
2.
Criminal law is affected by all kinds of philosophical ideas in history,but most important of all are the capitalist class initiate ideas and positivism ideas Criminal classical school is based on the former, while criminal positivism school on the later Two schools both push criminal law s development .
刑法学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受到了各种哲学思潮的影响,其中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和实证主义思想对刑法学的发展产生的影响最为深远。
3.
The Route of research of Criminal Law means the step of research of criminal law.
刑法学研究进路 ,是指刑法学研究的具体路径与步骤的选择。
3)  science of criminal law
刑法学
1.
Criminology Vs Science of Criminal Law ——Termination of the supremacy of the science of criminal law;
犯罪学Vs刑法学——刑法学话语霸权之终结
2.
The relations between criminal law and the science of that, the science of criminal law and that of public law and unite public law are not simple linear.
刑法与刑法学,刑法学与公法学、统一公法学之间不是一种简单的线性关系。
3.
The structure of science of criminal law is large.
刑法学体系结构庞大,刑法学课程可根据该体系的重点难点以及培养目标、实际需要等因素确定教学内容的安排。
4)  criminal law
刑事法学
1.
Research on Panoramic Teaching in Vocational Training of Criminal Law Course
高职刑事法学实训课全景式教学法研究
2.
There are no specific laws on terrorist crimes in the field of criminal laws in China at present.
我国刑事法学目前尚无针对恐怖活动犯罪的专项立法,刑法现有的规定存在恐怖活动犯罪概念、性质、客体不明确,无罪状描述,与国际公约不能完全衔接,法定刑的设置欠缺,特定的量刑情节无规定等缺陷。
5)  Criminal Mathematics
刑法数学
1.
The Study of Criminal Mathematics Should be Strengthened;
应加强刑法数学研究——从信用卡诈骗罪拟制款缺陷透视
6)  philosophy of criminal law
刑法哲学
1.
A paraphrase of philosophy of criminal law in the sense of natural law:With comments on the humanity basis of criminal law by prof. Chen Xingliang;
解读自然法意义上的刑法哲学——兼评陈兴良著《刑法的人性基础》
补充资料:社会学科教学心理学
      研究学生在社会学科(政治、历史、地理等)教学过程中的心理特点和规律以及学科内容、教学方法与学生心理发展相互关系的学科教学心理学分支。其目的是为提高社会学科的教学质量,并为社会学科的设计课程制订教学目的、编排教学内容和选择教学方法等提供心理学依据。
  
  学科范围  社会学科又名人文学科,在学科分类上是与自然学科相对应、以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社会学科是一个含义不十分精确的概念,它的内涵因时代不同、国家或社会性质不同而有所变化。根据一般的理解,广义的社会学科包括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伦理学、人口学、历史、地理和法学等等。狭义的社会学科是指中、小学课程中的政治、历史、地理和法律常识等等。这里所说的社会学科,就是这些学科的总称。这些学科虽说都是独立地从不同侧面研究社会现象的,但其教学中所涉及的心理学问题却有很多共同之处。培养学生的品德是社会学科教学的重要目的之一。儿童和青少年时代是人的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期。社会学科的教学对世界观的形成具有重大的作用。人的早期经历,一般说来,印象较深、影响较大。而在这一年龄阶段,人的知识、经验不足,辨别是非的能力也差。所以,他们所接触的事物对其世界观的形成,有的会起积极作用,有的也可能产生消极影响。通过社会学科教学,可以提高学生对复杂的社会现象的识别能力,消除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良社会现象对其产生的消极影响。当然,更重要的还是使他们理解社会的政治、经济形势以及自己在社会上所处的地位。在这一方面,不同的社会学科的教学各有侧重地发挥着自己的作用。政治课的教学不能局限于传授有关知识,更重要的是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促进其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形成。历史课的教学,可以使学生学会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地理课的教学,能使学生了解本国与外国的自然和社会的状况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这些都有助于培养他们的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精神。法律知识课的教学,不仅能使学生了解个人与社会的权利义务关系,了解个人行为的社会含义,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而且有助于国家法制的推行和精神文明的建设。
  
  教材编排的心理学依据  社会学科教材的确定,一方面根据国家、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学生心理发展的水平。社会学科的内容比较抽象,如国家、阶级、民族、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等基本概念,非幼小的儿童所能了解;上古、世纪,南极、赤道等时间和空间概念,也非他们所能接受。为了使教学能收到好的效果,应注意以下几点:①课程的设置应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特点,由跨学科的"综合"课逐渐分化为各门学科。如由"社会"分化为政治、历史和地理等课;历史课再分化为中国史和外国史等等。在综合课阶段,教材可采用"中心单元"的形式来编制。这样的教学内容,由于它体现在一个具体的活动内,就容易为幼小的学生所接受。②根据学生心理发展水平、生活经验及已有的知识来确定教学的内容。如在引入"阶级"这一概念前,学生应初步了解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农业与工业生产的基本情况及生产关系。同样,在学生不知道地球形状及其运转时,当然也很难掌握"南极"、"赤道"这些概念。③在社会学科教材的编排上,逻辑顺序和心理顺序哪一种好,是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个问题。它在历史和地理教材的编排上表现特别明显、突出。如中国史是从"盘古开天地"讲起呢还是从现代史讲起?地理是从地球讲起呢还是从本地的自然和社会环境讲起?这两种编排法都有其心理学的根据。前者按事物发展的自然顺序,合乎科学,容易教,容易学(前提是符合学生心理发展的水平);后者依据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心理发展水平,他们学起来感到亲切、有趣,且容易联系实际和应用。在中、小学社会学科的课程安排采用"大循环"制的情况下,第一次学习时,教材的编排可采用心理顺序;以后可采用逻辑顺序。二者结合起来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教学过程的心理学分析  从心理学的角度说,社会学科的教学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激发学习动机,引起学习兴趣。在学校课程中,社会学科在学生心目中远没有语文、外语、数学、物理等学科重要。假若没有强烈的学习动机和浓厚的学习兴趣,他们就不愿付出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来学习。所以,社会学科的教学必须千方百计地引起他们学习的积极态度。②创造观察机会,积极引导观察。社会学科的内容比较抽象,学生又多缺乏相应的感性认识,为了让他们更好地领会教材,教学时就应充分利用直观。除课堂上运用直观材料外,还要适当地组织一些活动,如进行社会调查(或访问),参观名胜古迹(或历史博物馆),远足或假想旅行等等。为了使这些活动能收到预期的效果。教师对学生的观察应积极地引导,使观察能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和有重点地进行。不然,参观就可能成为看稀奇的东西,远足也只限于游山玩水。良好的观察不但可以使学生获得相应的感性认识,而且能激发其求知欲和促进其观察力的进一步发展。③表象的形成与想象的运用。学生观察后在头脑中所留下的那些事物的形象──表象,是他们学习社会学科所不可缺少的。课堂上对直观材料的观察以及参观、远足等活动的作用都不仅限于当时,它所形成的表象能在以后长时间发挥作用。由表象加工、改组所构成的新的形象──想象。更是学习社会学科的一个重要心理因素。学生对抽象概念的理解,对漫长的过去和遥远的地域的认识,没有想象的参与是不可能的。在运用历史故事、假想旅行和解图绘图等形式进行教学时,更需要学生想象的支持。学生的表象和想象是否生动、丰富,则直接制约于他们的生活经验和教学中直观原则的运用。④思维的整合作用。学生学习社会学科,不只需要观察、记忆和想象,还需要思维活动的积极参与。社会现象的产生和变化、历史事件的因果关系以及地理因素对社会发展的影响等等,不通过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和具体化等一系列思维过程是不能理解的。思维具有整合作用,是掌握社会学科知识的中心环节。它把感性认识推向更高水平──理性认识,从而真正掌握所学知识。⑤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根据教材的性质和学生的能力,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增加学生对现实社会的感性认识,是提高社会学科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
  
  教学性质与质量考查  从学生掌握知识的角度来说,社会学科教学具有认知性质,从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的角度来说,它又具有情感性质,二者是紧密联系的,即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品德也得到了陶冶。关于社会学科教学质量的考查,一般都只注意认知方面而忽视情感方面。B.布鲁姆认为,情感方面学习成果的考查标准可分以下5级:第1级,学生对于教学中伴有情绪色彩的刺激是注意的、敏感的。他们不是回避而是愿意接受这样的刺激。或者说,学习已经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并愿意学下去。第2级,这种新的刺激或经验,已能或多或少地影响学生的驱力。他们自愿地、主动地采取新的行动方针,并从中尝到一些甜头。第3级,从学生的表现,说明他们已认识到所学东西的价值,而且坚信某些标准、观念比另外一些好。第4级,学生能把他们所重视的一些事物彼此联系起来,并以好坏确定其等级,从而产生一种价值"体系"感。第5级,学生能一贯地按照他已形成的价值体系行事。他们已把这些观点、信念、态度等结合起来形成了他们的世界观。一般认为,这些标准基本概括了情感方面的主要内容,用这些标准来衡量社会学科教学总的成果,是具有一定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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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