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policy of the foreign processing trade
对外加工贸易政策
2) Foreign trade policies
对外贸易政策
1.
An analysis of the tendency of China s foreign trade policies;
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取向分析
2.
All the above changes have affected the foreign trade policies of Japan to a certain degree.
进入新世纪以来,日本所面对的贸易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WTO首轮多边贸易谈判得以启动,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下称区域协定)发展势头强劲,中国成功加入WTO,日本贸易收支盈余出现减少倾向等,都对日本对外贸易政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3.
A nation has to think over the actual economic conditions when choosing foreign trade policies.
一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选择必须考虑到一国的实际经济发展状况。
3) Foreign Trade Policy
对外贸易政策
1.
A Historical Investigation of American Foreign Trade Policy;
美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历史考察
2.
In foreign trade policy, Japan insists on "multilateralism" all long.
日本与新加坡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表明其对外贸易政策发生了一些变化,它有别于日本一贯主张的“多边主义”,这一变化是建立在对多边贸易政策和区域协定重新认识基础之上的,表现为日本积极参与区域协定的具体行动上,其意图是适应外部环境变化以解决自身的经济问题。
3.
At the same time the German foreign trade policy had a timely adjustment.
与此同时 ,德国的对外贸易政策也出现了因时而进的调
补充资料:加工贸易
指把加工和扩大出口或收取报酬相结合的一种购销方式,主要有三种形式:来料加工、进料加工、来件装配。
一、加工贸易的概念
加工贸易是指从境外保税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境内企业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按进口原材料的所有权和收益权来划分,加工贸易分为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外商提供,进口时不付汇,制成品由外商销售,经营企业收取加工费的加工贸易,进口原材料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属于外商。
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加工贸易,进口原材料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属于经营企业。
二、我国加工贸易主要政策
目前加工贸易的主要政策文件是:《国务院关于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试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的批复》(国函[1995]10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5号)、《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外经贸管发第314号)、《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外经贸管发第315号)、《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进口涉证商品转内销有关问题的通知》(商机电函[2004]14号)、《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公告》(2004年第55号)
1.加工贸易实行保税政策加工贸易的核心是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保税政策,即进口时暂不缴纳进口环节税(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进行监管,产品出口后核销。
2.加工贸易实行审批管理我部授权各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审批本地区的加工贸易业务,各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授予部分地(市)和县(市)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加工贸易审批权。主管部门审批的主要依据是进出口经营资格、经营范围和生产能力证明,涉及许可证件管理的,还要提交证件。经审核合格的给予签发《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3.加工贸易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为完善加工贸易管理,维护正常的加工贸易,防止和打击利用加工贸易走私、逃税和逃汇等违法行为,对加工贸易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即企业凭海关核准手续,按合同备案金额向指定银行申请设立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保证金台账。银行保证金台帐分为“空转”和“实转”。
“空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办理银行保证金台帐时,只开立空头帐户无需存入保证金。
“实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办理银行保证金台帐时,要将与进口料件税款等值的保证金存入海关在中国银行设立的指定帐户。企业如在规定的期限内加工出口并办理完核销手续,中国银行凭海关开具的台帐核销通知单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4.加工贸易商品实行分类管理加工贸易进口商品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允许类。
禁止类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及海关无法实行保税监管的商品。禁止类商品不允许开展加工贸易。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继续发展加工贸易、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精神,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加工贸易和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最近,我部会同海关总署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发布2004年55号公告,调整并公布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对国家禁止进、出口的产品,为种植、养殖等出口产品而进口的种子、种苗等不易监管的产品,污染严重的商品,部分废旧机电产品、废料,仿真枪支等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公告自2004年11月1日起实施。
一、加工贸易的概念
加工贸易是指从境外保税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境内企业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按进口原材料的所有权和收益权来划分,加工贸易分为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外商提供,进口时不付汇,制成品由外商销售,经营企业收取加工费的加工贸易,进口原材料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属于外商。
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加工贸易,进口原材料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属于经营企业。
二、我国加工贸易主要政策
目前加工贸易的主要政策文件是:《国务院关于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试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的批复》(国函[1995]10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5号)、《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外经贸管发第314号)、《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外经贸管发第315号)、《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进口涉证商品转内销有关问题的通知》(商机电函[2004]14号)、《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公告》(2004年第55号)
1.加工贸易实行保税政策加工贸易的核心是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保税政策,即进口时暂不缴纳进口环节税(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进行监管,产品出口后核销。
2.加工贸易实行审批管理我部授权各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审批本地区的加工贸易业务,各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授予部分地(市)和县(市)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加工贸易审批权。主管部门审批的主要依据是进出口经营资格、经营范围和生产能力证明,涉及许可证件管理的,还要提交证件。经审核合格的给予签发《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3.加工贸易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为完善加工贸易管理,维护正常的加工贸易,防止和打击利用加工贸易走私、逃税和逃汇等违法行为,对加工贸易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即企业凭海关核准手续,按合同备案金额向指定银行申请设立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保证金台账。银行保证金台帐分为“空转”和“实转”。
“空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办理银行保证金台帐时,只开立空头帐户无需存入保证金。
“实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办理银行保证金台帐时,要将与进口料件税款等值的保证金存入海关在中国银行设立的指定帐户。企业如在规定的期限内加工出口并办理完核销手续,中国银行凭海关开具的台帐核销通知单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4.加工贸易商品实行分类管理加工贸易进口商品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允许类。
禁止类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及海关无法实行保税监管的商品。禁止类商品不允许开展加工贸易。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继续发展加工贸易、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精神,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加工贸易和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最近,我部会同海关总署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发布2004年55号公告,调整并公布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对国家禁止进、出口的产品,为种植、养殖等出口产品而进口的种子、种苗等不易监管的产品,污染严重的商品,部分废旧机电产品、废料,仿真枪支等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公告自2004年1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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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