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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long term power purchase contract
长期购电合同
2)  purchase contract
购电合同
1.
Application of game idea in direct purchase contract between big electricity consumers and generation companies;
博弈论在大用户与发电公司直接购电合同中的应用(英文)
3)  long term contract
长期合同
1.
This paper presents one kind of complete contract system, which is used contract rolling method for power peak in general market and long term contract.
针对发电市场开放 ,交易合同为长期合同的特点 ,提出一种完整的合同管理系统 ,采用合同电量滚动分解算法 ,以达到调峰填谷的目的。
4)  long-term contract
长期合同
1.
Long-term contracts are of great importance in the business world, but legal doctrine still ignore their characteristics.
长期合同在现实交易中非常重要,但法律理论却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它的特征,从而形成了商业现实与法律理论间的不一致。
2.
Based on this target,the paper designs an incentive auction mechanism considering the long-term contract and the cost conic curve.
文章在发电成本函数为二次函数的情况下,考虑电力长期合同对现货市场的影响,设计一种激励相容的发电市场新竞价机制,该机制通过给予发电公司合理的信息补偿,使其揭示真实发电成本,从而实现发电市场的经济配置。
3.
In electricity market,long-term contract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means of transaction.
在单边开放电力市场中,针对谈判型长期合同,构建了发电公司与交易中心的序贯不完全信息讨价还价博弈模型,求解模型并对所得的结果进行分析,认为合同能否达成主要取决于交易中心对发电公司单位发电成本的估计。
5)  long-term energy purchasing model
中长期购电模型
6)  long-term contracting
长期合同制
1.
Transformation from long-term contracting to short-term contracting;
从长期合同制到短期合同制的转变
补充资料: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
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与供用电合同一样,都是一种常见的民事合同。合同的标的,即水、电、气、热力,既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能源,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合同都是供应人向使用人供应水、电、气或者热力,使用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都是一种买卖关系。因此,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在本质上都属于特殊类型的买卖合同。它们与供用电合同具有以下共同点:
一、供应方是特殊主体,只能是依法取得特定营业资格的供应企业,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作为供应方。如供应水合同的供应方只能是自来水公司。
  二、属于持续供给合同。由于水、电、气、热力的供应与使用均是连续的,因此合同的履行方式都处于一种持续状态。供应方在正常情况下,应当连续向使用方供应,不得中断;使用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享有连续使用的权利。
  三、合同一般按照格式条款订立。供用水、电、气、热力都是具有社会公益性的公用事业,关系到千千万万个使用者的日常生活。供应方为了适应大量交易的需要,预先拟定格式条款,双方当事人按照格式条款订立合同,这样既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又有利于供应方集中精力提高供应质量。但同时也存在如何限制供应方利用其垄断地位产生的不公平问题。对供用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使用方,也可以采用非格式条款订立合同。
四、合同一般按照格式条款订立。供用水、电、气、热力都是具有社会公益性的公用事业,关系到千千万万个使用者的日常生活。供应方为了适应大量交易的需要,预先拟定格式条款,双方当事人按照格式条款订立合同,这样既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又有利于供应方集中精力提高供应质量。但同时也存在如何限制供应方利用其垄断地位产生的不公平问题。对供用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使用方,也可以采用非格式条款订立合同。
五、对用户的责任都有特殊要求。由于水、电、气、热力系统都具有网络性,其生产、供应与使用都由网络联结,相互影响,任何一个用户的使用,都可能关系到整个系统的运行,关系到其他用户的利益,如一个用户的暖气管道发生泄漏,可能影响相邻用户的正常供暖。因此,要求用户按照有关规定和约定安全、合理地使用供应的水、电、气、热力,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鉴于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与供用电合同有许多共同点,因此《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例如供用水合同中供水方的责任,就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供水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水质量标准和约定供水。如果供应的水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给用户的健康造成损害的,供水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又各有其特性,与供用电合同并不完全相同,因此,本条规定的是“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而不是完全适用,如何体现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的特殊性,还有待于相关立法的不断完善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