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tock representation model
股票表示模型
2) representation model
表示模型
1.
The current study state of computer aided 3D tolerance design and several representation models and design methods are summarized and the prospects for development of 3D tolerance design are also put forward.
总结了国内外学者对于计算机辅助三维公差设计的研究现状,分析了常见的三维公差表示模型及其设计方法,对三维公差设计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2.
For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dynamic co-competition relationship in supply chain network,a multi-layer dynamic co-competition relationship network is presented,followed with a representation model that characterizes the co-competition relationship in the network.
为了更好地认识供应链网络中的动态合作竞争关系,首先给出了一个多层动态合作竞争关系网,并提出了刻画该网内部合作竞争关系的一种表示模型。
3.
In this paper,a new representation model of design for high level synthesis based on petri net is developed.
本文提出了一种新的基于Petri网的高级综合的设计表示模型,它不但能表示出给定的设计的最大并行性,而且能够表示出高级综合过程中的不同阶段的设计,从而在高级综合的各个阶段都可采用这同一个模型。
3) model representation
模型表示
1.
We introduce a new type of model representation,the normal interpolation displaced surfaces(NIDS),which decomposes a geometric model into a simple domain mesh and a scalar-valued displacement field over it.
提出一种大规模模型表示方法———法向插值偏移曲面。
2.
This paper pointed out the problems in the model representation and management during the development of simulation software for the refrigeration and air-conditioning.
指出了制冷空调仿真软件研究开发中对模型表示与操作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在研究了模型表示方法与操作管理模式之后 ,结合制冷空调专业特点 ,提出了一种新的表示方法 ,并建立了一套模型操作管理的体系结构 ,解决了模型表示中模型与解程序不分的问题 ,为后续研究搭建了良好的体系框架 。
3.
This paper proposes a DSS model of representation method called model object -oriented representation method on the basis of studying object oriented model representation method and objectoriented concept, model is also a object, and one to one correspondence.
在对面向对象的模型表示方法及面向对象的概念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模型的面向对象表示。
4) presentation model
表示模型
1.
WSDL presentation model and implementation method;
WSDL表示模型与实现方法
2.
This paper describes a new kind of presentation model, interface template-based presentation model.
介绍了一种新的表示模型———基于界面模板的表示模型。
5) stock evaluating model
股票估价模型
1.
Study on stock evaluating model based on arithmetic increasing dividend;
股利等差增长的股票估价模型探讨
6) stock index model
股票指数模型
补充资料:《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规范股票发行与交易的法规。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规定该《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年6月10日,中国证监会根据《条例》和《股份公司规范意见》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制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公布,并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条例》的内容包括:总则,股票的发行,股票的交易,上市公司的收购、保管、清算和过户,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调查和处罚,争议的仲裁和附则等章节。其中,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一章集中对上市公司应作的信息披露作了规定。
《细则》的内容包括:总则,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公告,临时报告--公司收购公告其他信息披露,信息事务管理和附则等章节。
根据《条例》和《细则》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将其股票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必须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此):(1)招股说明书;(2)上市公告书;(3)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4)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和收购与合并公告。
《条例》第15条和《细则》第6条、第7条及第8条等,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要求作了规定。《条例》第34条和《细则》第9条、第10条等,对上市公告书信息披露的要求作出了规定。《条例》第57条、第58条、第59条和《细则》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对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信息披露的要求作了规定。
《条例》第60,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信息披露的要求作了如下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报告提交证券交易场所证监会,并向社会公布,说明事件的实质。但是,上市公司有充分理由认为向社会公布该重大事件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且不公布也不会导致股票市场价格重大变动的,经证券交易场所同意,可以不予公布。该条还对重大事件包括的情况作了说明。《细则》第17条、第18条和第19条,对重大事件的披露要求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条例》在63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将要求公布的信息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同时,还可以在证券交易场所指定的地方报刊上公布有关信息。
对于不需要公开披露的信息,《条例》在第64条也作出了规定,包括(1)法律、法规予以保护并允许不予披露的商业秘密;(2)证监会在调查违法行为过程中获得非公开信息和文件;(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披露的其他信息和文件。
《条例》的内容包括:总则,股票的发行,股票的交易,上市公司的收购、保管、清算和过户,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调查和处罚,争议的仲裁和附则等章节。其中,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一章集中对上市公司应作的信息披露作了规定。
《细则》的内容包括:总则,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公告,临时报告--公司收购公告其他信息披露,信息事务管理和附则等章节。
根据《条例》和《细则》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将其股票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必须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此):(1)招股说明书;(2)上市公告书;(3)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4)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和收购与合并公告。
《条例》第15条和《细则》第6条、第7条及第8条等,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要求作了规定。《条例》第34条和《细则》第9条、第10条等,对上市公告书信息披露的要求作出了规定。《条例》第57条、第58条、第59条和《细则》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对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信息披露的要求作了规定。
《条例》第60,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信息披露的要求作了如下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报告提交证券交易场所证监会,并向社会公布,说明事件的实质。但是,上市公司有充分理由认为向社会公布该重大事件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且不公布也不会导致股票市场价格重大变动的,经证券交易场所同意,可以不予公布。该条还对重大事件包括的情况作了说明。《细则》第17条、第18条和第19条,对重大事件的披露要求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条例》在63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将要求公布的信息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同时,还可以在证券交易场所指定的地方报刊上公布有关信息。
对于不需要公开披露的信息,《条例》在第64条也作出了规定,包括(1)法律、法规予以保护并允许不予披露的商业秘密;(2)证监会在调查违法行为过程中获得非公开信息和文件;(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披露的其他信息和文件。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