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七年(1901)八月,清廷鉴于内忧外患日益严重,下令废科举兴学堂,把兴学育才作为当务之急。1902年,在籍翰林丁仁长、吴道镕,举人汪兆铨等绅士,筹建一所“中学为体西学为用”、面向广府各县招生的新式学堂。办学经费以广府学宫明伦堂管辖的惠济义仓每年捐拨白银9600两为主,辅以各县明伦堂或册金局等绅民社团的集捐,采用捐款与学额挂钩的办法,共筹得开办费19297两。1902年,在广府学宫孝弟祠(今广州市第十三中学)创办了中学规制的教忠学堂,翰墨池(今莲塘)南边的明伦堂也可随时借作讲堂。与康有为创办的、至今仍受到高度评价的万木草堂旧址--仰高祠相距很近。(万木草堂1893年冬由卫边街迁此,1898年停办,约在今文德路华师大接待站一带。)光绪二十八年二月,“教忠”在贡院(今省博物馆)招考,一时官绅毕集,总督陶模、巡抚德寿、学政(后改称提学使)文治等“会同招考”以表重视,由学政亲定甲乙以示公正。第一期考取54名,“皆一时之选”,朱执信(大符)榜上有名。七月开学,连同其他学额约有百余名学生。由丁仁长为监督(相当于校长),经督、抚等向朝廷奏请立案。这是广东较早兴办的学堂之一。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广东兴学热潮日趋高涨,但欠缺师资,经学政同意改办初级师范,称教忠师范学堂。以孝弟祠为校务处,在翰圃的空地上建讲堂和宿舍。分四种学额:一是通额,由惠济义仓每年捐款项下招考60名,免收学费,全省士子均可投考。二是公额,各县明伦堂、册金局等每捐银100两可占该县学额两名,免收学费,多者类推。三是义额,凡士绅捐银500两以上者,永给学额一名,免费入学。四是附额,因额满未录取,每年缴费24两可作“附学”生。当时风气初开,各县多未设学堂,都乐于捐助。
课程有经学、史学、外语、算学、理化、体操等科目。教学仪器向日本购买,图书则靠捐赠与购买。丁仁长能“事必躬亲,诱掖后进,视学生如弟子,规模宏远”,甚获好评。1901~1904年是科举考试与学堂并存时期,许多“教忠”学生参加了科举考试,考取秀才的为数不少,其中梁鸣皋、梁鸣治兄弟同时考中举人。这无疑是新旧交替时期的怪现象,在“教忠”尤为突出,但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教忠”学生旧学根底深厚,文笔优长。宣统年间,学部规定“毕业考试复试法”,各府、县学堂毕业生要由省的学使复试;因“教忠”直辖于提学使,毕业考试时,派员监考,可免复试。例如,1909年,教忠师范生毕业考试,被梁启超誉为晚清“诗界革命之巨子”的丘逢甲,当时就以广东学务公所议绅的身分“会同考试”。据仁长记载,从1902~1911年,共有五期毕业生,共2000人,其中师范生1200人,中小学生各400人。那时“教忠”的师范毕业生,各县学堂争相延聘。
辛亥(1911)革命后,丁仁长自动离职,由汪兆铨继任。学堂改称学校,曾一度被改称“广东公立师范学校”,后经汪兆铨等上书省民政厅长并转呈教育部,认为一向是“民捐民办”,属私立性质,最后同意复称教忠师范学校。但“教忠”两字并没有因帝制的推翻而更改,学堂的创办者的确希望培养出来的学生能“忠君卫道”,但“忠”的含义较广泛,如《孟子·滕文公》“教人以善者谓之忠”,《说文解字》“忠,敬也”,所以“教忠”沿用了50年。
民国建立的头10年,时局不稳,“校款样舍,屡感飘摇”(金曾澄语),学校没有什么发展。据官方的史料记载,1913年,在校生只有134名,教师9名;1921年6月,在校生是185名,教师20名,毕业生则有341名。1923年改办初级中学,1928年8月,增办高中师范科。1931年分为高初中男子部和女子部及附属小学,继续办高中师范科。1932年12月,教育部颁《师范学校法》,规定私人或团体不得办师范学校,“教忠”在次年改为“私立教忠中学”的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