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双击或选中下面任意单词,将显示该词的音标、读音、翻译等;选中中文或多个词,将显示翻译。
您的位置:首页 -> 词典 -> 抗隆起稳定安全
1)  safety factor of heave-resistant stability
抗隆起稳定安全
2)  heave-resistant stability
抗隆起稳定
1.
Two types of heave-destruction of foundation pit induced by less inserting depth have been summed up;and then the formulas for safety factor of heave-resistant stability calculated through arc-sliding method have been researched.
总结基坑由于插入深度不足导致的坑底隆起破坏的两种形式,研究基坑抗隆起稳定安全系数Ks计算公式的适用性及局限性,指出常用公式的错误,给出考虑因素更多、更适用的修正公式,并对修正公式的敏感性进行分析。
2.
Applying the anisotropy constitutive theory of soft clay into the analysis of heave-resistant stability for deep excavation, the relationship of safety factor for s.
对上海及台北的数十个深基坑工程实测进行总结分析,探讨墙体的最大水平位移、墙后地表沉降的变化范围、发生位置及二者之间的数值关系,应用各向异性理论分析深基坑抗隆起稳定;根据工程实测结果,探讨各向异性抗隆起稳定安全系数与墙体最大水平位移之间的变化关系,并依照深基坑变形控制标准,制定抗隆起稳定安全系数取值标准。
3)  basal stability
抗隆起稳定性
4)  stability factor of resist upheaval
抗隆起稳定系数
1.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largest surface settlement around deep excavation and the location of the largest surface settlement with the depth of excavation,the insertion ratio of retaining structure and the stiffness of support system and the stability factor of resist upheaval are analyzed.
分析了基坑周围地表最大沉降值及其所在位置与基坑开挖深度、围护结构插入比、支撑系统刚度、抗隆起稳定系数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随着开挖深度的增加,地表最大沉降呈现减少的趋势;支撑系统刚度对地表最大沉降的影响较大,基坑周围地表沉降随着围护结构最大侧移的增加而增大,相关关系明显。
5)  analysis of stability against upheaval
基底抗隆起稳定分析
6)  basal heave stability
基坑抗隆起稳定性
1.
In view of the problem of deep foundation pits, the fall short of presently calculating method about basal heave stability is indicated.
针对目前深基坑工程现状,指出了目前基坑抗隆起稳定性计算方法的不足。
补充资料:《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Guidelines for Power System Security and Stability

  Dlonl一X一tong Anquan Wend一ng Dooze《电力系统安全称定导.lJ》(Gu讨el~.了br尸沙田盯S州翻S““碗少andst司冠ity)指导中国电力系统的规划、计划、设计、基本建设、生产运行和科研试脸等部门有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准则。导则中的标准是在总结中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特别是对197。~198。年中国电力系统发生的稳定破坏事故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具体条件和近期发展偏要与可能而制定。 提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最主要条件是:①合理的电力网结构;②对电力系统进行全面的研究和分析,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如加快切除故障等措施和相应的管理措施,力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③对不同概率和严重程度的事故区别对待,建立保证电力系统安全毯定运行的三道防线,特别是防止运行中的电力系统因惫外的多重故障而失去稳定造成系统瓦解和崩演的最后一道防线.落实这三个基本条件就可能使一个在电力网结构上安全稳定水平较低的电力系统取得较好的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经济效果。这就是制定本导则的基本指导思想. 批准单位和时间1981年10月中国由水利电力部以(81)电生字第109号文颁发执行。为适应中国电力系统近20年的发展和变化,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的修订工作已在进行。 适用范日导则适用于电压等级为220 kV及以上的电力系统。电力系统规划、计划、设计、基本建设、生产运行和科学试验等部门在涉及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方面都必须遵守本导则。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条件,事故情况下的安全稳定准则,防止电力系统崩演的主要措施等。 总则明确规定了导则是指导电力系统规划、计划、设计、墓本建设、生产运行和科学试验部门有关220 kV及以上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准则。 电力系统安全德定运行的墓本条件规定了电力系统正常运行和事故情况下的安全稳定准则和对电力网结构的原则要求。 (1)为保持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稳定性和频率、电压水平,系统应有足够的静稳定储备,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备用容盆和必要的调节手段,以适应正常负荷波动和调节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的要求。 (2)电力网结构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物质基础。一个结构合理的电力网应满足下列原则要求:①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适应各种运行方式变化的需要;②有一定的可靠性,任一元件无故障断开时应能保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③有较大的抗干扰能力,能满足各种事故情况下安全稳定标准的要求;④分层分区,主力电源一般应直接接人高压主电网,加强受端系统,适当分散外接电源。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