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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lobal searching ability
全局搜索能力
1.
This can greatly strengthen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ants,accelerate the convergence speed and enhance the global searching ability.
这大大增强了蚂蚁间的合作性,加快了蚁群算法的收敛速度,提高了全局搜索能力
2)  local search capability
局部搜索能力
1.
Based on strong local search capability of Tabu search technique, a new nonlinear genetic algorithm (NGA) is proposed, and the nonlinear crossover and mutation operators are constructed based on Tabu search technique.
该方法将Tabu搜索技术内嵌于遗传算子中,构造了基于Tabu搜索的非线性杂交及变异算子,它能有效地提高算子的局部搜索能力,通过实例仿真证明了该算法的有效性;同时,以"平均截止代数"和"平均截止代数分布熵"作为评价指标,对该方法的优化效率进行研究,定量评价了该方法的优化效率,通过与实数遗传算法进行比较,说明了该方法的优化效率高于实数遗传算法。
3)  Global search
全局搜索
1.
The result of research shows that the DABP algorithm can enhance the speed of convergence,the calculation precision,the ability of global search and the forecast ability of the network.
针对BP算法收敛速度慢且存在局部极小值的问题,提出了基于扰动的加速神经网络DABP模型;研究结果表明,DABP模型提高了网络的收敛速度和计算精度,增强了全局搜索能力,达到了加速神经网络的训练效果,并提高了网络的预测能力。
2.
The results show that compared with the traditional ACA,the improved ACA has more global search capability and robu.
应用结果表明:针对啤酒配方优化问题,改进的蚁群算法,具有更强的全局搜索能力和鲁棒性,并易于实现,具有较好的应用价值。
3.
On the one hand,the hybrid algorithm provides global search(reliability) by means of the promotion of high levels of population diversity.
该算法由全局搜索和局部搜索模型组成,并将正交交叉运用于遗传操作产生的后代个体。
4)  global searching
全局搜索
1.
An optimization combination genetic algorithm based on the dual operator is developed in order to remedy the influence on the variety of population by combining other operator with better global searching ability.
针对遗传算法局部搜索能力差的问题,模拟生物基因的对偶性,本文提出的阈值对偶算子,与对偶算子的性能相比较,既改善了遗传算法的局部搜索性能,又减小了对种群多样性的影响,与具有良好全局搜索性能的遗传算子组合,构造了一种基于阈值对偶算子的优化组合遗传算法。
2.
A modified particle swarm optimization (PSO) algorithm was adopted to optimize functions, which overcame the shortcoming of converging to local optimum for PSO algorithm, increased the converging rate and achieve the global searching.
提出了一种改进的粒子群优化(PSO)算法来进行函数优化,以克服PSO算法容易陷入局部极值的不足,加快收敛速度,从而实现全局搜索。
3.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searching precision and the global searching ability of evolutionary strategy(ES),this paper proposed an adaptive evolutionary strategy based on the feedback and sharing mechanism(ESBFSM),in which the information of every generation\'s current optimal searching result and sharing degree was fed into the mutating formula.
为提高进化策略的搜索精度和全局搜索能力,提出了一种基于反馈和共享机制的改进进化策略,将各代当前最优搜索结果和反映种群个体聚集程度的共享度信息反馈到变异步长的更新式中,以保证种群中的部分个体在搜索后期仍保持较大的跳出局部极小的能力,从而达到提高算法全局搜索能力和搜索精度的目的。
5)  full search method
全局搜索法
6)  global search Agent
全局搜索Agent
补充资料: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准据法
      关于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按照抵触规则所应适用的某一有关国家的实体法。
  
  法人的属人法  法人是由法律赋予以独立的法律人格的。一个组织或实体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成为法人,具有法律人格即法人资格,各国法律的规定很不一致。例如法国的法律对于任何民事或商业性质的合伙,都可赋予独立的法律人格,而英、美及瑞士等国家的法律,却不认为合伙可以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关于这种法律人格的有无问题或关于法人的一般权利能力的有无问题,如果发生法律抵触,在国际私法上,历来认为应依法人的属人法来解决。但确定法人的属人法的标准,在各国理论和实践中又有以下两种主张:
  
  本座说  认为法人的属人法应依它的"本座"来决定;其属人法即其"本座"所在地的法律。但对本座又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认为本座是指管理中心地或称主事务所而言。一般说来,这里是法人的董事会作出重要决定和实行中央控制的地方,也是它完成许多重要的法律行为的地方,如签订关于收购原料、出售产品等的重要合同,大都是集中在这里进行。欧洲大陆许多国家以及日本和南美阿根廷、巴西、墨西哥、委内瑞拉等国,都采取这种主张。另一种理解认为本座是指营业中心地或称开发中心地而言,就是公司进行生产、交易、投资或其他活动的地方,如工厂、矿山等都是。这种营业中心地可以同时分散在几个不同的国家,因而这种主张在实际上是很少采用的。
  
  成立地说  认为法人的属人法应依它的成立地来决定,其属人法即其据以成立的那个国家(或法域)的法律,亦即它的成立地的法律。根据这种主张,法人是按照一定国家的法律创设起来的,它是从该法律而获得其存在的,因此,一个法人依什么国家的法律成立,该国的法律就是它的属人法。英美法系国家,以及秘鲁、古巴、危地马拉、菲律宾等国,都采取这种主张。
  
  不过,一个公司的创办人,往往可能为了自身的利益,故意规避本国法律的较严规定,而选择在另一国家依该国较为宽大的法律成立法人;这种法律规避的情况在美国尤为常见,特别是规避本州的法律。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上有一种明显的倾向,即主张以成立地和本座地相结合作为确定法人的属人法和承认法人的法律人格的一个标准。 例如1951年第7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制订的《承认外国公司、社团和财团法律人格公约》(截至1983年3月1日尚未生效)就规定:在一个缔约国内依该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法人,其他缔约国应予以承认;但如其他缔约国认为其真正本座是在内国或甚至是在第三国内,则对依上述法律所取得的法律人格可不予承认。又如1965年10月9日国际法学会关于股份公司的决议,也有类似的主张。
  
  法人的属人法,不仅决定法人是否存在,是否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是否具有一般的权利能力,它还决定:①法人机关的组织、其代表权的范围和限制、法人与社员的关系、社员的权利和义务。②法人能享有什么权利,即特别权利能力问题;能为什么法律行为,即行为能力问题。这不仅决定于法人的属人法,同时还决定于行为地法及其他应适用的法律。③法人的解散和效果等等。
  
  对外国法人的承认  法人虽然依其属人法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但不是在所属国家以外的任何国家也当然具有这种独立的人格。一个外国法人,通常必须经过内国的承认才能在内国作为一个法人而存在,才能被认为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法人的国籍  一个国家在承认外国法人以前,必须先解决该法人的国籍问题。关于法人是否也象自然人那样可以具有国籍,在学者中间虽有争论,但多数学者认为法人的国籍这个概念十分必要。至于确定法人国籍的标准,英美国家的学者一般主张以法人的成立地为标准,欧洲大陆国家的学者一般主张以法人的本座为标准。这和确定法人的属人法的标准完全一致。因此法人的属人法也就是法人的本国法。
  
  承认的行政手续  大多数国家对外国法人的承认,并不需要有特殊的行政手续,只要外国法人依其属人法已经成立,内国即可予以承认。如英、美就是这样。但有些国家比较严格,外国法人必须经过行政机关的特别许可,才能予以承认。例如联邦德国对于非商业性质的法人组织,就需要有这种特别许可,否则这种组织在联邦德国境内就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对于商业性质的组织,如股份有限公司,则不需要有这种特殊的承认行为。又如法国甚至对商业性质的公司,也需要有特殊的命令才能予以承认。
  
  承认的性质  承认一个外国法人,并不是把它转变为一个内国法人,而只意昧着这个外国法人在内国也被认为有法人资格。这种承认,只具有确认或宣示的性质,而没有创设的性质。应当认为某一外国组织是法人,或应认为它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人格,而只是若干自然人的总和,应依该组织的属人法来决定。承认只是确认依外国属人法应认为是法人的外国法人在内国也是法人。
  
  对外国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限制  一个外国法人在内国被承认为法人后,虽具有法人的一般权利能力,但并不意味着就可自由地在内国享有任何权利或进行任何活动,而不受任何限制。外国法人在内国能享有什么权利和进行什么活动,即它在内国的特别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范围,除应受它的属人法的支配外,还必须同时受内国法的支配。除条约另有规定外,每个国家都有权自由规定外国法人在内国享有权利和进行活动的范围。例如有些国家规定外国法人不得在内国享有土地所有权,不管依其属人法它是否能享有这种所有权。还有些国家严格限制甚至绝对禁止外国法人在内国经营公用事业、金融、保险等企业。一个国家如何规定外国法人在内国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主要取决于各国政权的性质、各国的对外政策以及它与外国法人的本国的关系。一般的原则是:外国法人被承认后,可以在其章程的范围内,享有内国的同类法人所能享有的权利,但不能享有较内国的同类法人更多的权利。特别是外国法人如要在内国从事营业活动,内国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政策,分别按照各类法人的不同情况,加以限制甚至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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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