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microscopic type
显微类型
2) microlithotype
显微煤岩类型
1.
Relationship between microlithotype and cleat distribution in coal bed;
煤层显微煤岩类型与裂隙分布的关系
3) microlithotype of coal
煤岩显微类型
4) monomaceral
单组分显微类型
5) trimaceral
三组分显微类型
6) Micro-alike
类显微
补充资料:显微煤岩类型
显微镜下划分出煤的不同显微组分或显微组分组的各种组合。简称显微类型。煤的显微组分,尤其是壳质组、微粒体和粗粒体很少单独存在,更多的情况是与其他显微组分共生。为了便于将煤岩分析应用于煤的加工利用,特别是用于炼焦煤的配煤,煤岩学家C.A.赛勒1954年在给国际煤岩学委员会术语分会的信中,首先提出显微煤岩类型一词,为国际煤岩学委员会(ICCP)采纳。
评价煤的工艺性质大多采用国际煤岩学委员会的显微煤岩类型分类。显微煤岩类型视其主要是由一种、两种或三种显微组分组构成,相应地命名为单组分、双组分或三组分3类。每一类含1~3个显微煤岩类型组,为了明确划分显微煤岩类型之间的界限,国际煤岩学委员会做了如下规定:①显微煤岩类型在垂直层面的煤光片上的最小厚度为50微米或最小面积为50×50平方微米;②5%规则,是指由于单组分显微煤岩类型并不是单纯由某一组显微组分构成,双组分显微煤岩类型也不是只由两组显微组分构成,因而规定每一单组分和双组分显微煤岩类型可含小于5%的次要显微组分组,亦即主要显微组分组需不低于95%,如单组分显微煤岩类型的微镜煤,需含大于95%的镜质组组分,而所含的壳质组和惰质组之和则小于5%(见表)。V 为镜质组;E(L) 为壳质组;I 为惰质组。
双组分显微煤岩类型主要是由两组显微组分构成的,这两组显微组分之和大于95%,两个显微组分组之间的含量比可有较大的变化,但都必须大于总量的5%,如微亮煤的镜质组和壳质组含量都不能小于5%,也都不能单独达到95%。但双组分显微煤岩类型可根据其中的一种显微组分组占优势而划分为两个亚组,如微亮煤可分为微亮煤V和微亮煤E。前者以镜质组占优势,也可称微镜质亮煤;后者以壳质组占优势,也可称微壳质亮煤。同样,双组分的微暗煤可分出以壳质组占优势的微暗煤 E(微壳质暗煤)和以惰质组占优势的微暗煤 I(微惰质暗煤);双组分的微镜惰煤可分为以镜质组占优势的微镜惰煤 V(微镜质镜惰煤)和以惰质组占优势的微镜惰煤I(微惰质镜惰煤)。
三组分显微煤岩类型规定三组显微组分的含量各自都大于5%,称微三合煤。其中微暗亮煤表明镜质组含量多于壳质组和惰质组,微亮暗煤是惰质组含量多于镜质组和壳质组,而微镜惰壳质煤则以壳质组占优势。
各显微煤岩类型组除微镜惰煤外,还可根据显微组分的组成特征进一步划分,如微壳煤可分出微孢子煤、微藻类煤、微角质煤和微树脂煤;微惰煤可分为微半丝煤、微丝煤、微碎屑惰质煤等。
国际煤岩学委员会的分类,其命名只根据有机显微组分含量,不考虑矿物质的影响。1966年,中国地质科学院张毓爽、周谘提出中国腐殖煤显微煤岩类型分类方案,将煤中有机组分和无机组分之和作为100%,根据凝胶化和半凝胶化组分总含量的百分比,划分出亮煤型、暗亮煤型、亮暗煤型和暗煤型4种显微煤岩类型;再按丝煤化和半丝煤化组分的总含量百分比或壳质组分含量百分比划分亚型。当煤中矿物质含量大于10%(1974年改为大于15%)时,则在命名中加上"矿化"两字。E.斯塔赫等(1982)将矿物质含量高、煤与矿物的组合的密度为1.5~2.0克/毫升的,则称为显微矿化类型。
中国主要聚煤期腐殖煤的显微煤岩类型具有以下特点:晚古生代以微亮煤和微暗亮煤占优势,其中以微丝质亮煤和微丝质暗亮煤为主,个别地区如江西乐平、浙江长广煤田赋存有微树皮煤。中生代在大多数地区以微亮煤和微镜煤占优势,其中不少是微角质亮煤,鄂尔多斯煤田、大同煤田等富含微镜惰煤,新疆伊犁、青海大通等地个别煤层中有微丝煤。第三纪煤的显微煤岩类型以微亮煤和微镜煤为主。
参考书目
E.斯塔赫等著,杨起等译:《斯塔赫煤岩学教程》,煤炭工业出版社,北京,1990。(E. Stach et a1.,Stach's Textbook of Coal Petrology, 3rd ed., GebrüderBorntaeger, Berlin, Stuttgart,1982.)
评价煤的工艺性质大多采用国际煤岩学委员会的显微煤岩类型分类。显微煤岩类型视其主要是由一种、两种或三种显微组分组构成,相应地命名为单组分、双组分或三组分3类。每一类含1~3个显微煤岩类型组,为了明确划分显微煤岩类型之间的界限,国际煤岩学委员会做了如下规定:①显微煤岩类型在垂直层面的煤光片上的最小厚度为50微米或最小面积为50×50平方微米;②5%规则,是指由于单组分显微煤岩类型并不是单纯由某一组显微组分构成,双组分显微煤岩类型也不是只由两组显微组分构成,因而规定每一单组分和双组分显微煤岩类型可含小于5%的次要显微组分组,亦即主要显微组分组需不低于95%,如单组分显微煤岩类型的微镜煤,需含大于95%的镜质组组分,而所含的壳质组和惰质组之和则小于5%(见表)。V 为镜质组;E(L) 为壳质组;I 为惰质组。
双组分显微煤岩类型主要是由两组显微组分构成的,这两组显微组分之和大于95%,两个显微组分组之间的含量比可有较大的变化,但都必须大于总量的5%,如微亮煤的镜质组和壳质组含量都不能小于5%,也都不能单独达到95%。但双组分显微煤岩类型可根据其中的一种显微组分组占优势而划分为两个亚组,如微亮煤可分为微亮煤V和微亮煤E。前者以镜质组占优势,也可称微镜质亮煤;后者以壳质组占优势,也可称微壳质亮煤。同样,双组分的微暗煤可分出以壳质组占优势的微暗煤 E(微壳质暗煤)和以惰质组占优势的微暗煤 I(微惰质暗煤);双组分的微镜惰煤可分为以镜质组占优势的微镜惰煤 V(微镜质镜惰煤)和以惰质组占优势的微镜惰煤I(微惰质镜惰煤)。
三组分显微煤岩类型规定三组显微组分的含量各自都大于5%,称微三合煤。其中微暗亮煤表明镜质组含量多于壳质组和惰质组,微亮暗煤是惰质组含量多于镜质组和壳质组,而微镜惰壳质煤则以壳质组占优势。
各显微煤岩类型组除微镜惰煤外,还可根据显微组分的组成特征进一步划分,如微壳煤可分出微孢子煤、微藻类煤、微角质煤和微树脂煤;微惰煤可分为微半丝煤、微丝煤、微碎屑惰质煤等。
国际煤岩学委员会的分类,其命名只根据有机显微组分含量,不考虑矿物质的影响。1966年,中国地质科学院张毓爽、周谘提出中国腐殖煤显微煤岩类型分类方案,将煤中有机组分和无机组分之和作为100%,根据凝胶化和半凝胶化组分总含量的百分比,划分出亮煤型、暗亮煤型、亮暗煤型和暗煤型4种显微煤岩类型;再按丝煤化和半丝煤化组分的总含量百分比或壳质组分含量百分比划分亚型。当煤中矿物质含量大于10%(1974年改为大于15%)时,则在命名中加上"矿化"两字。E.斯塔赫等(1982)将矿物质含量高、煤与矿物的组合的密度为1.5~2.0克/毫升的,则称为显微矿化类型。
中国主要聚煤期腐殖煤的显微煤岩类型具有以下特点:晚古生代以微亮煤和微暗亮煤占优势,其中以微丝质亮煤和微丝质暗亮煤为主,个别地区如江西乐平、浙江长广煤田赋存有微树皮煤。中生代在大多数地区以微亮煤和微镜煤占优势,其中不少是微角质亮煤,鄂尔多斯煤田、大同煤田等富含微镜惰煤,新疆伊犁、青海大通等地个别煤层中有微丝煤。第三纪煤的显微煤岩类型以微亮煤和微镜煤为主。
参考书目
E.斯塔赫等著,杨起等译:《斯塔赫煤岩学教程》,煤炭工业出版社,北京,1990。(E. Stach et a1.,Stach's Textbook of Coal Petrology, 3rd ed., GebrüderBorntaeger, Berlin, Stuttgart,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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