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private dairy farmer
个体奶农
1.
Bigshot Dairy Company Suppor ted private dairy farmers in policy to develop the industry of raising cow.
介绍了珠海维维大亨乳业有限公司通过政策的扶持,支持个体奶农发展奶牛业;着重介绍了公司对个体奶农提供的一系列的技术帮助,使个体奶农原料乳的卫生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
2) Individual dairy producer
个体奶牛户
3) individual agriculture
个体农业
1.
However,the socialistic innovation of individual agriculture failed to have the best effect on releasing peasants\' initiative to the fullest extent,meeting peasants\' needs of wishes and interest,and promoting the optimum distribu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resources.
1953-1956年我党用短短四年时间对我国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改变了中国社会的生产关系,但是当时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最大限度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满足农民愿望与利益要求,促进农业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方面都没有达到最好的效果。
4) individual peasant household
个体农户
1.
Exploring and analysing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 of individual peasant households have fully proved that the peasant household should be in the framework of the legal system as a civil body with a view to avoiding viewing it as a special form in whic.
对个体农户的历史背景进行探讨并进行规范分析,充分证明应该将农户纳入民事主体法律制度的框架之中,避免将其视为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这对中国民事法律主体制度的构建具有特殊的意义。
5) Weight each
断奶平均个体重
补充资料: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
中国对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至1984年,中国对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依照工商所得税有关规定征税的。其间在1963年改进所得税征收办法时,对个体工商户单独制定了14级全额累进税率,提高了税收负担,目的在于限制个体经济。1978年以后国家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个体经济有了较快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必要和有益的补充,在挖掘劳动潜力,增加社会财富,活跃城乡市场,方便人民生活等方面均起了积极作用。为了鼓励个体经济的发展,国家适当调整了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负担,规定在相当于集体企业所得税负担的原则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税负标准。但各地执行很不一致,个体工商户收入水平差别很大,各地区间所得税负也不平衡。为了平衡各种经济成分之间的税负,正确处理和调节国家与个体经营者之间的分配关系,加强对个体经济的监督管理,引导其沿着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方向健康发展,1986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使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成为一个独立的税种。
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以从事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服务业和其他行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城乡个体业户为纳税人,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计税依据,采用10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其中,最低一级是全年所得额在1000元以下的,税率为7%;最高一级是全年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的,税率为60%。另对纳税人全年应纳所得额超过5万元的,就其超过部分的应纳所得税额加征10~40%的所得税款,具体加成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税法还规定对孤老、残疾人员和烈军属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以及某些社会急需、劳动强度大而收入又低于一定标准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给予定期的减免税照顾。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至1984年,中国对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依照工商所得税有关规定征税的。其间在1963年改进所得税征收办法时,对个体工商户单独制定了14级全额累进税率,提高了税收负担,目的在于限制个体经济。1978年以后国家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个体经济有了较快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必要和有益的补充,在挖掘劳动潜力,增加社会财富,活跃城乡市场,方便人民生活等方面均起了积极作用。为了鼓励个体经济的发展,国家适当调整了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负担,规定在相当于集体企业所得税负担的原则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税负标准。但各地执行很不一致,个体工商户收入水平差别很大,各地区间所得税负也不平衡。为了平衡各种经济成分之间的税负,正确处理和调节国家与个体经营者之间的分配关系,加强对个体经济的监督管理,引导其沿着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方向健康发展,1986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使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成为一个独立的税种。
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以从事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服务业和其他行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城乡个体业户为纳税人,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计税依据,采用10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其中,最低一级是全年所得额在1000元以下的,税率为7%;最高一级是全年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的,税率为60%。另对纳税人全年应纳所得额超过5万元的,就其超过部分的应纳所得税额加征10~40%的所得税款,具体加成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税法还规定对孤老、残疾人员和烈军属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以及某些社会急需、劳动强度大而收入又低于一定标准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给予定期的减免税照顾。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