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双击或选中下面任意单词,将显示该词的音标、读音、翻译等;选中中文或多个词,将显示翻译。
您的位置:首页 -> 词典 -> 欧洲标准
1)  European standard
欧洲标准
2)  European Standard Time
欧洲标准时
3)  Eurocard ['juərəkɑ:d]
欧洲标准卡
4)  CEN binder standard
欧洲沥青标准
5)  EURO Ⅰ emission standards
欧洲号排放标准
6)  ETS300706
欧洲电信标准300706
补充资料: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European Committee for Standardization;CEN

  Ouzhou BiaozhunhuaW七iyuanhui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uIDp既In Co浏rnittee forSte叮d田心ization;CEN)以西欧国家为主体、由国家标准化机构组成的非营利性国际标准化科学技术机构。欧洲三大标准化机构之一。成立于l%l年。总部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1957年10月在巴黎召开的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I’A)成员国标准化机构领导人联席会议上,法国标准化协会(月利OR)提议成立欧洲标准化机构,并委托专门小组起草机构组织章程及议事规则。1肠1年3月23日在巴黎召开欧洲标准协调委员会(CEN)成立大会。法、英、意、德等13个国家为创始成员国。1971年6月修改组织章程时改为现名。1卯5年总部由巴黎迁往布鲁塞尔。 CEN的宗旨是:促进成员国之间的标准化合作;积极推行】50、IEC等国际标准;制定本地区需要的欧洲标准;推行合格评定(认证)制度,以消除贸易中的技术壁垒。CEN同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I五c)和欧洲电信标准学会(EISI)是相互支持、互为补充的3个独立的标准化机构。CENELEC负责电工电子工程领域的标准化工作;E飞1负责通信技术与工程领域的标准化工作;而其他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则由CEN承担。 1卯2年以前,CEN成员仅限于欧共体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18个成员国。1卯2年7月CEN全体大会决定CEN适度地向其他国家和组织开放,但在会员权利和义务上仍有所限制。截至1卯8年底,CEN共有成员44个,其中:正式成员19个;观察成员14个;协作成员6个;通讯成员5个。正式成员是欧盟12个成员国、欧洲自由贸易联盟6个成员国以及捷克的国家标准化机构;观察成员是中、东欧国家的国家标准化机构;协作成员是CEN全体大会于l卯2年增设的,由代表欧洲经济和社会利益的行业学会、协会组成,没有投票权,但在CEN做出决定之前可以参加讨论,并可在行业技术管理局会议上发表意见;通讯成员是来自欧洲及其他洲的国家标准化机构。 CEN由全体大会、管理委员会、技术管理局、行业技术管理局、规划委员会、认证中心、技术委员会和认证委员会组成。除技术委员会和认证委员会外,上述机构均由中央秘书处直接管理。全体大会每年召开1次公开研讨会,探讨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管理委员会是CEN全面工作的管理机构。技术管理局下设建筑与土木工程,机械制造,保健,工作现场卫生安全,供热、制冷与通风,运输与包装,信息技术等7个行业技术局以及煤气、食品、水循环、铁路(与CEN-曰卫C共建)等4个规划委员会,其任务是负责相关技术委员会之间的工作协调,以及同协作机构的联系工作。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