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4
2004年
1.
2004 Annual Review of Mining in Yunnan;
2004年云南采矿年评
2.
2004 annual Review of Mineral Processing in Yunnan;
2004年云南选矿年评
3.
2004 Annual Review of Metallic Material and Processing in Yunnan;
2004年云南金属材料与加工年评
2) the year 2004
2004年
1.
Review of accidents and disasters in China in the year 2004;
2004年我国事故与灾害状况综述
2.
The articles reviews and comments on the hot problems and the major academic arguments that have caused great concern in the field of political economy in the year 2004.
文章就 2004年国内政治经济学界所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学术争论进行了介绍和评论。
3) 2004
2004年“
4) Year of 2000 to 2004
2000~2004年
1.
Citation Analysis of Articles Issued in Traditional Chinese Drugs Research and Clinical Pharmacology from the Year of 2000 to 2004;
《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杂志2000~2004年载文被引分析研究
5) 2002~2004 period
2002~2004年
6) 2004 Edition
2004年版
1.
A detailed analysis of evaluation system,principles,indexes,methods and results of A Guide to the Core Journals of China(2004 Edition) was made.
对《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体育类的评价体系、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结果进行了较详细地分析;介绍了评价指标使用的统计源检索工具;2004年版《总览》与2000年版的调整情况;分析了在评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参考词条
2004年欧洲杯
2004年度进展概述
2004年新考试规则
毕加索(2004年款)
2004年雅典奥运会
《2004年反倾销条例》
2004年压载水公约
2004年苏门答腊地震
2004年苏门答腊Mw9.3地震
2004年12月26日海啸
2004年度诺贝尔物理奖
2004年诺贝尔化学奖
2004年度诺贝尔物理学奖
2004年全国跆拳道冠军赛
2004年欧洲足球锦标赛
2004年欧洲杯足球赛
有氧粗氩
体验和满意度调查
补充资料:200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200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TheYorkAntwerp,2004),最近的一次修订是国际海上保险联盟(货物保险人)对《199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不满,认为共同海损范围太广,理算过于烦琐,于1999年正式向国际海事委员会(CMI)提出要求修改规则,但船东和理算师反对。国际海事委员会(CMI)成立专门工作组再次修改该规则。在2003年5月31日至6月4日的国际海事委员会第38届大会通过了《200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200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由四组不同性质的条文组成,全文共32条,扩大了船方的赔偿额,减少了货方的共同海损分摊。修改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1)规则六将大部分救助报酬排除在共同海损之外;(2)规则十一规定船舶在避难港停留期间的船员工资和给养不得确认为共同海损;(3)规则十四将临时修理费用确认为共同海损,应减除船方的节省;(4)规则二十规定共同海损费用不给予手续费;(5)规则二十一规定采用浮动年利率计算利息;(6)规则二十三增加了索赔共同海损分摊请求权的时效规定。《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不是强制性的,它只有在合同规定时才适用。有关方面可在1974年、1994年和200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三者中选择使用。
《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不是国际公约,而只是一种国际贸易惯例规则,但由于它在很多问题上基本统一了欧美各国海损理算的做法,并曾取得国际法协会的认可,因此已被国际海运、贸易和保险界所接受,在海洋运输提单、租船合同和保险契约中约定采用,目前,它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国际上凡是载运国际贸易商品的海轮发生共同海损事故,一般都按照《约克·安特卫普规则》进行理算。
《200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由四组不同性质的条文组成,全文共32条,扩大了船方的赔偿额,减少了货方的共同海损分摊。修改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1)规则六将大部分救助报酬排除在共同海损之外;(2)规则十一规定船舶在避难港停留期间的船员工资和给养不得确认为共同海损;(3)规则十四将临时修理费用确认为共同海损,应减除船方的节省;(4)规则二十规定共同海损费用不给予手续费;(5)规则二十一规定采用浮动年利率计算利息;(6)规则二十三增加了索赔共同海损分摊请求权的时效规定。《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不是强制性的,它只有在合同规定时才适用。有关方面可在1974年、1994年和200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三者中选择使用。
《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不是国际公约,而只是一种国际贸易惯例规则,但由于它在很多问题上基本统一了欧美各国海损理算的做法,并曾取得国际法协会的认可,因此已被国际海运、贸易和保险界所接受,在海洋运输提单、租船合同和保险契约中约定采用,目前,它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国际上凡是载运国际贸易商品的海轮发生共同海损事故,一般都按照《约克·安特卫普规则》进行理算。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