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lan democracy
氏族民主制
1.
A kind of clan democracy and two kinds of human civilizations——Comment on Lewis Henry Morgan's the Ancient Society
一种氏族民主制与两种人类文明——路易斯·亨利·摩尔根《古代社会》读后存疑
4) Nationalism
[英]['næʃnəlɪzəm] [美]['næʃnə'lɪzəm]
民族主义
1.
The Theoretical Analyzing on the Origin of Saudi Arabia's Petroleum Economy Nationalism;
沙特阿拉伯石油经济民族主义缘起的理论分析
2.
Analysis of several theories of nationalism;
民族主义若干理论问题之辩析
补充资料:贵族制
贵族制 aristocracy 奴隶制和封建制国家由少数贵族上层代表为统治者的政体形式。它分为两种:一种是存在于奴隶制国家的贵族共和制;另一种是存在于封建制国家的贵族君主制。贵族共和制最典型的国家是公元前5~公元1世纪的罗马共和国。国家最高官员是执政官。由公民大会从贵族中选出2人,任期1年;其他高级官员大部分也是选举的。但选举事宜以及国家的立法、行政大权由奴隶主阶级中少数显赫贵族代表组成的元老院所掌握。元老院决定国家的内外政策。贵族君主制是封建君主制的一种早期形态,是在中央王权较为软弱、地方割据势力较为强大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以欧洲中世纪初期的法国、德国和俄国域内的一些大公国最为典型。国家元首称国王或大公,是最高封建主,以下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和骑士等各级封建主,上下级间是领主与附庸的关系,根据契约确定相互的权利和义务。但每一级封建主只对直接依附者行使契约内规定的权利,对附庸的附庸无直接管辖权。国家名义上保持统一,全体封建主形式上都臣属于国王,实际上各封建主凭借武力割据一方,各自为政,分割了国王的权力,王位继承也必须在形式上得到贵族会议和公民会议的全体认可。它实际上是由国王和贵族会议共掌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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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