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justice and force
势与理
2) li yu shi
理与势
3) theory and trend
理论与趋势
4) theory of rule and circumstances of nation
治之理与国之势
5)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优势与劣势
1.
The article present the management situation,the organization,the staff corps,the product series and development of the enterprise,analyse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the enterprise in the competition,analyse the opportunities and menaces of the enterprise in the macroenvironment and microenvironment.
文章从企业组织,员工队伍,经营业务领域以及经营发展轨迹出发,以企业经营所处的宏观环境与微观环境为切入点,对企业在竞争中的优势与劣势,以及企业在经营与发展所处环境中面临的机会与威胁进行了分析。
6) Strong & Weak
强势与弱势
补充资料:理与势
中国古代思想家关于历史哲学的范畴。王夫之用以说明历史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唐代刘知几曾提出:"古今不同,势使之然";柳宗元认为分封制的兴废取决于历史之"势",初步形成概括历史发展趋向的"势"概念。朱熹等也以"理势之当然"说明"天理"对社会历史的支配作用。王夫之继承和发展这些先行思想,首次把"势"与"理"对举作为历史观的中心范畴。
在王夫之的历史观中,"势"标志历史发展的客观趋向。"理"与"势"相对举,则标志历史客观进程中所表现的规律性。他认为,现实的历史进程,其"势之必然"就体现了"理之当然","理势不可以两截沟分",两者是相成互涵的。
王夫之认为,对理势相成的关系可作两方面分析:一方面,合理必然成势。他指出:"理当然而然,则成乎势矣","迨己得理,则自然成势","势之顺者,即理之当然者也"。这就是说,人们的历史活动形成了历史的现实过程,历史的必然规律也就体现在人们的历史活动之中。例如,周文王"以百里而兴",宋太祖"统一天下",他们的成功,正体现了"得理自然成势"的历史规律。另一方面,顺势自然合理。王夫之认为:"只在势之必然处见理","势既然而不得不然,则即此为理矣","时异而势异,势异而理亦异矣"。由此他说明,凡是现实的趋势,总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历史的必然之势所表现的客观规律性,并不以历史人物的主观意愿为转移。如秦始皇"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表明了"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又如曹操以权谋武力统一北中国,"乘势以处乎尊",似乎"非理",但从旁旷观,在当时的条件下曹操能"以戢其糜烂鼎沸之毒",因而也是"合理"的。
王夫之进一步把两方面综合起来,估计到理有"顺逆"、事有"可否"等复杂情况,提出"理势相成"的观点,说:"顺逆者理也,理所制者道也。可否者事也,事以成者势也。以其顺成其可,以其逆成其否,理成势者也。循其可则顺,用其否则逆,势成理者也。"这里,"顺"指合理;"可"指可能。一定时期人们可以"顺理"或"逆理"而行,顺理而形成可行之势,逆理而造成行不通之势,这就是"理成势"。反之,"势"已形成,只得循之而行,"循其可"就合乎理,"用其否"就逆乎理,这就是"势成理"。王夫之这种分析、考察,力图全面阐明历史是一个合规律的现实过程。
由王夫之集其大成的"理势相成"的历史观,抛弃了以往的神学史观和天理史观,达到了古代朴素形态的历史辩证法的最高成就。这种"理势相成"的历史观肯定历史发展有其内在的必然性,但对这种必然性没能作出充分的证明,未能摆脱唯心史观的根本局限。
在王夫之的历史观中,"势"标志历史发展的客观趋向。"理"与"势"相对举,则标志历史客观进程中所表现的规律性。他认为,现实的历史进程,其"势之必然"就体现了"理之当然","理势不可以两截沟分",两者是相成互涵的。
王夫之认为,对理势相成的关系可作两方面分析:一方面,合理必然成势。他指出:"理当然而然,则成乎势矣","迨己得理,则自然成势","势之顺者,即理之当然者也"。这就是说,人们的历史活动形成了历史的现实过程,历史的必然规律也就体现在人们的历史活动之中。例如,周文王"以百里而兴",宋太祖"统一天下",他们的成功,正体现了"得理自然成势"的历史规律。另一方面,顺势自然合理。王夫之认为:"只在势之必然处见理","势既然而不得不然,则即此为理矣","时异而势异,势异而理亦异矣"。由此他说明,凡是现实的趋势,总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历史的必然之势所表现的客观规律性,并不以历史人物的主观意愿为转移。如秦始皇"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表明了"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又如曹操以权谋武力统一北中国,"乘势以处乎尊",似乎"非理",但从旁旷观,在当时的条件下曹操能"以戢其糜烂鼎沸之毒",因而也是"合理"的。
王夫之进一步把两方面综合起来,估计到理有"顺逆"、事有"可否"等复杂情况,提出"理势相成"的观点,说:"顺逆者理也,理所制者道也。可否者事也,事以成者势也。以其顺成其可,以其逆成其否,理成势者也。循其可则顺,用其否则逆,势成理者也。"这里,"顺"指合理;"可"指可能。一定时期人们可以"顺理"或"逆理"而行,顺理而形成可行之势,逆理而造成行不通之势,这就是"理成势"。反之,"势"已形成,只得循之而行,"循其可"就合乎理,"用其否"就逆乎理,这就是"势成理"。王夫之这种分析、考察,力图全面阐明历史是一个合规律的现实过程。
由王夫之集其大成的"理势相成"的历史观,抛弃了以往的神学史观和天理史观,达到了古代朴素形态的历史辩证法的最高成就。这种"理势相成"的历史观肯定历史发展有其内在的必然性,但对这种必然性没能作出充分的证明,未能摆脱唯心史观的根本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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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