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农牧渔场地处奉新县东北部,东与安义县交界,西与干洲交界,是县政府管辖的一个政科级国有农场,属事业单位差额拨款性质,成立于 1986年,其前身是安奉劳改农场,1993年成立党委至今,我场共有土地面积1800余亩,其中水田800余亩,旱地1000余亩,全场总人口1140人,总场下设四个分场,分别是农业分场、园艺一分场、园艺二分场、蔬菜分场,共有48名党员,其中农村党员29名,机关党员19人,现在职机关干部19人,退休干部2人,在职职工43人,退休职工57人。
主要职责
(一)党委的主要职责
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
2 、充分发扬民主、开展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对本地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或提出措施。
3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场经济全面发展。
4 、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5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官运亨通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
6 、负责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党员的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支部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战装斗堡垒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7 、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
8 、搞好专武干部和基干民兵建设,积极开展国防教育推进以劳养武活动的开展。
9 、支持和保证各项组织充分行使职能,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作用。
10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做好干部的选拨、教育、培养、调配、考核、监督、奖惩等工作,抓好分场基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11 、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场管委会的主要职责
1 、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贯彻执行。
2 、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
3 、制定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场企业、农业、畜牧水产业,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完成财政税收任务。
4 、编制和执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科技、文化、卫生乡村建设等事业的发展,完成计划生育任务,维护社会治安。
5 、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及公民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维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 、搞好社会福利保障工作,扶贫济困,减灾救灾,促进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
7 、搞好服务工作,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8 、负责兵役工作和动员支前工作。
9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