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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oligopolistic network enterprise
网络寡头企业
1.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generating causes of the oligopolistic network enterprise,the thesis mainly constructs the evolutionary game model,analyzes the generating mechanism,and obtains the construction.
在分析网络寡头企业生成动因的基础上,构建了其生成的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其生成机理,并得出相应的模型推演结论。
2)  Oligopoly [英][,ɔli'gɔpəli]  [美][,ɑlə'gɑpəlɪ]
寡头企业
1.
The Influence to an Oligopoly s Capital Structure from the Products Market: A Model Including Bankruptcy Cost;
产品市场对寡头企业资本结构的影响——考虑破产成本的模型
3)  duopoly firms
双寡头企业
1.
In order to let duopoly firms make scientific pricing decisions on the condition that demand of the market and forecast information are uncertainty,we set up a two-period demand-pricing model.
为了让双寡头企业在市场需求及预测信息不确定情况下更好地作出科学定价决策,建立了两阶段双寡头企业需求—价格模型,通过动态规划方法以及博弈均衡解的运算,得到了在双寡头企业对耐用品市场需求总量的预测结果与市场需求期望值不对称状况下,双寡头企业两阶段最优定价的差异性变化等结论。
4)  leading firms' network
龙头企业网络
5)  oligopolistic enterprises
寡头垄断企业
1.
Empirical perspectives show that oligopolistic enterprises have become the source of national wealth and the engine of world economy.
经验观察显示,寡头垄断企业已经成为国民财富的源泉和世界“经济增长的发动机”。
6)  oligopolistic generation companies
寡头发电企业
1.
Therefore, the study of tacit collusion between oligopolistic generation companies will have long-term effects on strengthening the cooperation, improving the competitiv.
本文以发电市场的基本特征为基础建立数学模型,在重点考虑电力负荷周期性波动和发电企业受发电容量约束两个重要特征的条件下,研究了n个对称的寡头发电企业之间的默契性合谋报价行为,并分析了发电企业的数量和发电容量、电力负荷周期性波动以及价格上限对默契性合谋的可维持性的影响。
补充资料: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


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


【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一部分是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或虽未在中国境内设立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就金融机构讲,主要指合资的金融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及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金融机构。 对金融机构的征税,分两种方法,对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对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征收所得税;对外国的金融机构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所得税。这里所谓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是指: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金额机构、场所,从事经营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内、境外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2.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金融机构、场所取得的下列所得: (l)从中国境内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 (2)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款或者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垫付款或延期付款利息等; (3)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的租用者而取得的租金; (4)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 (5)转让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而取得的收益。 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经营的金融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金融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_L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按2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