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Competitive Legal System
竞争法律制度
1.
The Research on Some Problems of China Joining the WTO and Perfecting the Competitive Legal System;
入世与完善我国竞争法律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3) Macao's competition legal system
澳门竞争法律制度
5) institutional competition
制度竞争
1.
Discussion about institutional competition under economic globalization;
论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制度竞争
6) system competition
制度竞争
1.
In the preliminary stage, the special circumstance of financial reform facilitates system competition between securitization of credit asset and corporate asset.
制度竞争是一个制度发现的过程。
补充资料: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竞争
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中,在国家的计划管理与指导下,企业之间为了争取有利的生产条件和销售条件而进行的特殊形式的竞争。
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竞争的必然性 竞争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品生产的基本规律是价值规律。价值规律要求商品交换与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适应。谁能够把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降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下,谁就能在市场上占据有利地位,获得较多的盈利。否则,盈利就少,甚至会亏本。这样,价值规律就迫使和推动社会上许许多多分散经营的私有的商品生产者为争取有利的销售条件和更高的盈利而互相竞争。同时,竞争还促使商品生产者去革新生产技术,改进生产工艺和劳动方法,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成本。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企业是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责、权、利相结合的,从事商品生产与经营的经济单位,价值规律对生产和流通还具有调节作用。企业在经济利益的推动下,仍然要在生产活动中和交换活动中进行一定程度的竞争。如工业企业增加商品的花色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建筑部门参与工程投标;商业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对产品实行价格浮动,改善对买方的服务,以及进行其他各种开拓市场的措施等等都是。
竞争的性质 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竞争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竞争有着本质的区别:①资本家之间的竞争,以攫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为目的。社会主义企业间的竞争虽然也同企业本身的利益有联系,但绝不是单纯地为了企业利益,它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竞争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促使企业不断地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素质,增大经济效果,更好地满足社会需要,更充分地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②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竞争是资产者之间生死攸关的根本利益冲突,双方均不惜采用损人利己、尔虞我诈的手段,以击败对手。弱肉强食是资本主义竞争的规律。竞争最终总是加强大资本对中小资本的剥夺和对广大无产者的剥削。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竞争是在社会主义企业之间进行的,它们的经济利益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因此竞争不是打击对手,而是促使后进赶先进,达到共同提高和共同进步。③资本主义竞争在经济生活的一切领域中进行,是一种全面的竞争。社会主义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是在同一生产部门内进行。企业之间在销售活动中的竞争主要是借助于提高商品的质量,增加花色品种。而不能任意采取抬高价格或压低价格的手段。实行浮动价格的商品,价格浮动的幅度也要由国家政策来加以规定。④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竞争是盲目自发地进行的,因而会加剧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竞争则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进行的,它要服从计划和比例的安排,不会造成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
竞争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竞争对于生产的发展,起着积极促进作用。竞争主要表现为同一种商品以及可以相互替代的商品,在质量上和价格上的竞争。其作用是:①促使企业关心技术进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②促使企业关心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加速产品更新换代,并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③促使企业关心改善经营管理,不断降低成本;④能够促使企业关心市场需要,适应需求的变化,更好地实现产需结合。此外,竞争还培植社会主义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首创精神,大胆革新的勇气和孜孜不倦的进取心。总之,社会主义竞争会形成一种压力,让企业在市场上直接接受广大消费者的评判和检验,优胜劣汰,以打破阻碍生产发展的封锁和垄断,促使企业不断革新生产技术条件,改善经营管理,大大增强企业的活力。
开展竞争的条件 为了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竞争,要创造开展竞争的条件:①要扩大企业在生产上、经营上、财务上的自主权,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并且,把企业生产经营成果同企业及企业职工的经济利益结合起来,奖勤罚懒,从根本上改变企业之间、职工之间的平均主义,才能促使企业和企业职工关心竞争和提高竞争能力。②规定和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消除价格不合理所造成的某些虚假现象,才能使竞争真正起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以及使社会生产符合社会需要的作用。③要制止封锁市场,不让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区本部门销售等做法,消除不利于开展竞争的人为障碍。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竞争会给经济生活带来一定的自发性,并有可能出现某些消极现象。为了保证竞争健康地开展,必须加强国家的计划管理。这包括:①生产和经营单位,要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②国家和各主管部门要学会掌握经济规律,利用价格、税收、信贷、利率等经济杠杆,制定必要的经济法规,来指导竞争;③对处于落后地位的企业,要进行整顿,帮助它们改善经营管理,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促使其迎头赶上;④先进地区先进企业要帮助后进地区后进企业,并鼓励企业走联合的道路;⑤各级经济管理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对于产品的发展趋势、技术进步趋势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等进行综合分析,指导与帮助企业搞好生产和经营。开展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竞争,还特别要加强和做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以避免竞争可能引起的生产建设的盲目性。
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竞争的必然性 竞争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品生产的基本规律是价值规律。价值规律要求商品交换与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适应。谁能够把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降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下,谁就能在市场上占据有利地位,获得较多的盈利。否则,盈利就少,甚至会亏本。这样,价值规律就迫使和推动社会上许许多多分散经营的私有的商品生产者为争取有利的销售条件和更高的盈利而互相竞争。同时,竞争还促使商品生产者去革新生产技术,改进生产工艺和劳动方法,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成本。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企业是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责、权、利相结合的,从事商品生产与经营的经济单位,价值规律对生产和流通还具有调节作用。企业在经济利益的推动下,仍然要在生产活动中和交换活动中进行一定程度的竞争。如工业企业增加商品的花色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建筑部门参与工程投标;商业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对产品实行价格浮动,改善对买方的服务,以及进行其他各种开拓市场的措施等等都是。
竞争的性质 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竞争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竞争有着本质的区别:①资本家之间的竞争,以攫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为目的。社会主义企业间的竞争虽然也同企业本身的利益有联系,但绝不是单纯地为了企业利益,它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竞争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促使企业不断地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素质,增大经济效果,更好地满足社会需要,更充分地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②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竞争是资产者之间生死攸关的根本利益冲突,双方均不惜采用损人利己、尔虞我诈的手段,以击败对手。弱肉强食是资本主义竞争的规律。竞争最终总是加强大资本对中小资本的剥夺和对广大无产者的剥削。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竞争是在社会主义企业之间进行的,它们的经济利益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因此竞争不是打击对手,而是促使后进赶先进,达到共同提高和共同进步。③资本主义竞争在经济生活的一切领域中进行,是一种全面的竞争。社会主义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是在同一生产部门内进行。企业之间在销售活动中的竞争主要是借助于提高商品的质量,增加花色品种。而不能任意采取抬高价格或压低价格的手段。实行浮动价格的商品,价格浮动的幅度也要由国家政策来加以规定。④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竞争是盲目自发地进行的,因而会加剧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竞争则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进行的,它要服从计划和比例的安排,不会造成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
竞争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竞争对于生产的发展,起着积极促进作用。竞争主要表现为同一种商品以及可以相互替代的商品,在质量上和价格上的竞争。其作用是:①促使企业关心技术进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②促使企业关心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加速产品更新换代,并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③促使企业关心改善经营管理,不断降低成本;④能够促使企业关心市场需要,适应需求的变化,更好地实现产需结合。此外,竞争还培植社会主义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首创精神,大胆革新的勇气和孜孜不倦的进取心。总之,社会主义竞争会形成一种压力,让企业在市场上直接接受广大消费者的评判和检验,优胜劣汰,以打破阻碍生产发展的封锁和垄断,促使企业不断革新生产技术条件,改善经营管理,大大增强企业的活力。
开展竞争的条件 为了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竞争,要创造开展竞争的条件:①要扩大企业在生产上、经营上、财务上的自主权,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并且,把企业生产经营成果同企业及企业职工的经济利益结合起来,奖勤罚懒,从根本上改变企业之间、职工之间的平均主义,才能促使企业和企业职工关心竞争和提高竞争能力。②规定和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消除价格不合理所造成的某些虚假现象,才能使竞争真正起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以及使社会生产符合社会需要的作用。③要制止封锁市场,不让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区本部门销售等做法,消除不利于开展竞争的人为障碍。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竞争会给经济生活带来一定的自发性,并有可能出现某些消极现象。为了保证竞争健康地开展,必须加强国家的计划管理。这包括:①生产和经营单位,要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②国家和各主管部门要学会掌握经济规律,利用价格、税收、信贷、利率等经济杠杆,制定必要的经济法规,来指导竞争;③对处于落后地位的企业,要进行整顿,帮助它们改善经营管理,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促使其迎头赶上;④先进地区先进企业要帮助后进地区后进企业,并鼓励企业走联合的道路;⑤各级经济管理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对于产品的发展趋势、技术进步趋势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等进行综合分析,指导与帮助企业搞好生产和经营。开展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竞争,还特别要加强和做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以避免竞争可能引起的生产建设的盲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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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