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trabeculectomy with cataract surgery
青光眼-白内障联合手术
5) angle-closure glaucoma
闭角型青光眼
1.
Laser iridoplasty:initial treatment for primary acute angle-closure glaucoma;
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首选治疗:激光虹膜成形术
2.
T cell subset expression in the peripheral blood of angle-closure glaucoma patients;
闭角型青光眼外周血T细胞亚群的表达
3.
Comparison of the treatment for acute primary angle-closure glaucoma:phacoemulsification versus trabeculectomy.;
超声乳化与小梁切除治疗闭角型青光眼的对比
6) angle closure glaucoma
闭角型青光眼
1.
Treatment for sudden attack of angle closure glaucoma by anterior chamber penetration using acupuncture needle;
毫针前房穿刺处理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
2.
Correlation between optic disc parameters of HRT -Ⅱ and visual defects in primary chronic angle closure glaucoma;
原发性慢性闭角型青光眼HRT-Ⅱ视盘参数和视野缺损的关系
3.
Nd:YAG laser peripheral iridectomy in treatment of early angle closure glaucoma in 173 cases;
YAG组合激光机行周边虹膜切除术治疗早期闭角型青光眼173例
补充资料: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consolidatedstatementofchangesinfinancialpoition)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consolidatedstatementofchangesinfinancialpoition)
以资金来源和运用说明企业集团在某一时期内财务状况变动情况的动态报表。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与个别财务状况变动表在内容和结构上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它在个别财务状况变动表的基础上增设了三个反映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对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变动影响的项目,包括少数股东损益、少数股东资本增加人合并范围的,在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中还应增设“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用于反映外币报表折算为人民币表述的会计报表时所产生的差额。
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根据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利润分配表以及其他补充资料编制。其编制的程序与原理和个别财务状况变动表一样,其编制方法也分为间接法和直接法两种(见“间接法”和“直接法”)。对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应按照如下方法作特殊处理。
(1)本期少股东损益应当归为流动资金来源(或抵消流动资金来源项目),其数额在“流动资金来源”中“固定资产折旧”项目之前,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单独反映。因为在合并损益表中,本期少数股东利润(损失)列为合并净利润(损失)的减项,但并没有动用(增加)流动资金。相反,其性质与母公司的净利润(损失)相同,应作为流动资金来源的增加(减少)。
(2)少数股东本期增加对子公司的投资,应列为流动资金来源,增加数在“其他来源”中“资本净增加额”项目之后,以“少数股东资本增加额”项目单独反映。因为少数股东增加对子公司的投资,说明资金流入的子公司,从企业集团来看也增加了资金资源。
(3)子公司分配给少数股东的利润,应当作为资金运用处理,其分配的数额在“流动资金运用”中“利润分配”与“其他运用”之间,以“少数股东利润分配”项目单独反映。由于合并利润分配表反映的是母公司利润分配情况,不包括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从整个企业集团来看,子公司分配给少数股东的利润与母公司分配给股东的利润,性质完全相同,属于资金运用。
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根据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利润分配表以及其他补充资料编制。其编制的程序与原理和个别财务状况变动表一样,其编制方法也分为间接法和直接法两种(见“间接法”和“直接法”)。对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变动,应按照如下方法作特殊处理。
(1)本期少股东损益应当归为流动资金来源(或抵消流动资金来源项目),其数额在“流动资金来源”中“固定资产折旧”项目之前,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单独反映。因为在合并损益表中,本期少数股东利润(损失)列为合并净利润(损失)的减项,但并没有动用(增加)流动资金。相反,其性质与母公司的净利润(损失)相同,应作为流动资金来源的增加(减少)。
(2)少数股东本期增加对子公司的投资,应列为流动资金来源,增加数在“其他来源”中“资本净增加额”项目之后,以“少数股东资本增加额”项目单独反映。因为少数股东增加对子公司的投资,说明资金流入的子公司,从企业集团来看也增加了资金资源。
(3)子公司分配给少数股东的利润,应当作为资金运用处理,其分配的数额在“流动资金运用”中“利润分配”与“其他运用”之间,以“少数股东利润分配”项目单独反映。由于合并利润分配表反映的是母公司利润分配情况,不包括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从整个企业集团来看,子公司分配给少数股东的利润与母公司分配给股东的利润,性质完全相同,属于资金运用。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