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farmer credit right
农户信用权
1.
As the legal embodiment of farmer credit,farmer credit right is that farmers have the right to enjoy the objective evaluation that the community conduct their economic ability.
作为农户信用的法律体现,农户信用权是农户依法享有的社会对自己经济能力进行客观评价的权利。
2) farmer credit
农户信用
1.
As the legal embodiment of farmer credit,farmer credit right is that farmers have the right to enjoy the objective evaluation that the community conduct their economic ability.
农户信用是农民无须付款就可以获得商品、服务或资金的交易活动的特殊形式。
3) Farmer's Credit Information
农户信用信息
1.
The Analysis of Farmer's Credit Information Based on Fuzzy Clustering
基于模糊聚类的农户信用信息分析
4) agricultural information users
农业信息用户
1.
The article analysis the restrict factors,which influenced information requirement of agricultural information users and the features of information requirement in essence, accuracy, timeliness, extensiveness, practice economy.
作者首先分析了影响农业信息用户信息需求的制约因素和信息需求的精、准、新、广、省的特点 ,进而探讨了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 ,出现的信息需求的多层次性、多样性、高效性、综合性、手段的现代化、需求意识的市场化以及马太效应和罗宾汉效应等新特征。
5) farmer credit evaluation
农户信用评估
1.
Based on the importance of farmer credit evaluation, this paper constructs the quota system of farmer credit evaluation.
农户信用评估的研究对推动农村消费信用的发展,促进农村经济良好运行十分重要。
6) archives of farmers
农户信用档案
1.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credit investi gating system,what is the fundamental to do is to build the archives of farmers’and enterprises’credit.
在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的系统工程中,最基础性的工作是农户信用档案的建立。
补充资料:农户
农户
peasant household
农户(peasant household)即农民家庭.是农村中以血缘和婚姻关系为基础组成的农村最基层的社会单位。既是一个独立的生产单位,又是一个独立的生活单位,有的只作为独立的生活单位而存在。 农户是在原始社会末期,同农民一起出现的,并随着社会的变革,改变着它的经济性质和社会地位。作为一个生产单位的农户,一般是以自有或租入(或兼而有之)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依靠家庭成员的劳动或雇佣劳动(或兼而有之)进行农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农户的经济性质与社会地位,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有所不同。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初期,农户一般是个体农户,是个体农民经济单位。这种个体农民经济的特点,是在小块土地上进行经营;家长(即户主)居主宰地位,家庭成员按照年龄、性别形成自然劳动分工;经营规模狭小,生产技术落后;生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家庭自身消费的需要,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经济。个体农民经济在奴隶社会就已存在,在整个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初期是农业中的重要经济形式。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它不可避免地产生两极分化。大批无力抗御自然灾害和承担债务的中小农户,或者破产,或者只能勉强维持,少数生产条件较好的发展成为资本主义性质的农场。在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即使是中小农户也不是自给自足的了,他们一般都分别从事某一项专业化的商品农产品生产,甚至连他们自己的消费品也大部分从市场上购买。这种经济实际上是整个社会化的商品生产的组成部分,是垄断资本的一种附属休。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经营的农户,按其经营的范围和非农业收入的比重,可划分为专业农户和兼业农户。前者以务农为主,后者既务农又兼营其他行业,并且往往以非农业收入为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农村中主要为贫下中农和中农。毛泽东指出:“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陷于永远的穷苦。”农村中也有少数富农。近代富农具有某种程度的资本主义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经过农业合作化,消灭了富农,个体农户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而成为合作社的社员户。这时,作为个体经济的农户已为数极少,但以血缘和婚姻关系为基础组成的农户依然存在,农户虽然还有自留地和家庭副业,但已不再是一个独立生产经营单位。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农村合作经济中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制度,农户成为集体经济中的一个独立的经营层次。这样,农户又成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农户中有一般的农业承包户,有专业承包户。 (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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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