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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he efficacy of pledge
质押效力
2)  Effectiveness of Mortgage
抵押效力
3)  effect of mortgage
抵押权效力
4)  Effect of mortgage
抵押权的效力
5)  effectiveness of chattel hypothecation
动产抵押效力
6)  The Effect of Ship Mortgage
船舶抵押权效力
补充资料:质押


质押


[质押1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一般来说,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方式。 我国1986年通过的《民法通则》对于物的担保方式未作抵押与质押的区分,而统称为抵押。抵押和质押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转移占有。在提供担保时,抵押物不转移占有,而出质的财产则要转移为债权人占有。我国于1995年施行的《担保法》根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并借鉴国外的经验,将抵抑与质押分开,分别作了专门的规定。 质押一般是以动产作为质物。我国《担保法》在规定动产质押的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借鉴外国的作法,规定了某些权利也可以作为质押的标的物。《担保法》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设定质押: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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