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he legal aid funding
法律援助经费
1.
The main points of the legal aid funding systems are scientifically confirming the concept and definition of legal aid funding,measuring off the proportion of all sorts of legal aid funding,establishing and improving the supervising system of the legal aid funding,etc.
法律援助经费是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和保障。
2) legal aid funds system
法律援助经费制度
3) legal aid
法律援助
1.
The foundation of legal aid system;
确立法律援助制度的三个基础
2.
Discussing about the Fulfillment Problem of the Village Legal Aid;
论农村法律援助的实践问题
3.
The Sunrise Area with Hope——study on the legal aid organizations by college students;
充满希望的朝阳领域——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研究
4) legal assistance
法律援助
1.
Social organization participating in legal assistance bears its unique advantages,but at present there exists quite a lot of vacancy in the material operating system.
社团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具有其独特的优势,但目前在具体的运作方式上还存在相当多的空白,因此应当建立健全一系列的制度予以促进和规范,使法律援助真正成为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有力手段,为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2.
The legal assistance regulations concerning the related problems of national legal assistance has been put into practice on September lst,2003.
2003年9月1日实施的《法律援助条例》关于民族法律援助的相关问题,由于民族地区的特殊性需要从立法到具体法律实践都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
5) law assistance
法律援助
1.
By the analysis of the status of the law assistance in our rural areas,som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aspect of law assistance in rural areas are presented,followed by the suggestions of the outlet for the law difficulties in the countryside.
通过对我国农村法律援助现状的分析,指出了农村法律援助存在的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指出了解决农村法律援助困境的出路。
2.
At present,there are lots of problems in law assistance in Zhangjiakou city,which have affected the social harmonious and stable development.
张家口市法律援助工作目前存在一些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尽快解决,将影响张家口市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6) law aid
法律援助
1.
Hence, this essay is to propose we set up an expense bearing system, perfect law aid system, improve the reform on lawsuit expense system and budget the law court to ensure the people to enjoy their lawsuit right.
因此,应建立诉讼费用负担体系,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诉讼费用管理制度改革,实行法院经费综合预算,以实现对公民诉权的保障。
2.
The three key problems are the worrying work circumstances,the unreasonable law aid system and weak management.
现今律师行业存在诸多严重问题,执业环境令人堪忧、法律援助难于满足社会需求、行业管理过于疏松,可称为三大关键问题。
3.
Civil Law aid and Criminal Law aid have different developing sequence.
民事法律援助与刑事法律援助有不同的发展脉络。
补充资料:《关于加强学校同生活的联系和进一步发展苏联国民教育制度》的法律
苏联最高苏维埃于1958年12月24日通过的一项教育法律。其目的是使学校同生活相联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50年代,由于苏联中等教育逐渐普及,中学毕业生逐年增多,他们不能全部升学。但是中等学校过去只注意培养青年进高等学校学习,对青年就业缺乏必要的教育与引导,这就造成了就业的困难。这个法律就是企图解决这个矛盾。
该法律共分4章42条。前言批评学校的主要缺点是教学在一定程度上脱离生活,毕业生对从事实际活动的准备不足,强调所有青年从15~16岁起必须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并且必须使他们以后所受的全部教育同国民经济中的生产劳动结合起来。
第一章关于中学教育。规定中学学制由10年延长为11年,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8年制的普及义务教育,由实施普通教育、劳动教育和综合技术教育相结合的不完全中学进行。学生以学习科学基础知识为主,并广泛参加适合其年龄特点的各种形式的公益劳动。第二阶段为完全的中等教育,可通过业余的青年工人学校和农村青年学校、兼施生产教学的劳动综合技术学校(普通中学)、中等技术学校和其他中等专业学校等进行。三种类型的学校,学制均为3年,普通中学必须进行职业训练。
第二章关于职业技术教育。规定必须大量发展城市和农村职业技术学校,并根据生产部门的需要设置专业。在3~5 年内,把劳动后备系统的工厂学校、技工学校、铁路学校、矿业学校、建筑学校、农业机械化学校和工厂艺徒学校等,均按新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改组为城市职业技术学校(学制1~3年)和农村职业技术学校(学制1~2年)。
第三章关于中等专业教育。规定培养中级专门人才,主要招收8年制学校毕业生,某些专业则招收完全中等学校的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除了保证使学生获得?醒Х段诘钠胀ㄖ兑酝猓褂κ蛊浠竦帽匾淖ㄒ瞪系睦砺坌扪褪导识土叮辉谥械裙ひ岛团┮笛;褂Φ笔谟柩持种耙倒と说燃兜淖矢裰な椤?
第四章关于高等教育。强调招收有实际工龄的青年入学(不得少于80%)。根据党、团、工会、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工业企业和集体农庄所提出的鉴定表,优先录取在生产中表现出色的、优秀的青年工人和农民。
此项法律在实施中遇到了困难,特别是学校中安排的生产劳动时间过多,影响了教学质量。1964年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苏联部长会议又通过决定,缩短普通中学的学习年限,减少生产劳动时间。1973年《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国民教育立法纲要》公布后,此法律作废。
该法律共分4章42条。前言批评学校的主要缺点是教学在一定程度上脱离生活,毕业生对从事实际活动的准备不足,强调所有青年从15~16岁起必须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并且必须使他们以后所受的全部教育同国民经济中的生产劳动结合起来。
第一章关于中学教育。规定中学学制由10年延长为11年,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8年制的普及义务教育,由实施普通教育、劳动教育和综合技术教育相结合的不完全中学进行。学生以学习科学基础知识为主,并广泛参加适合其年龄特点的各种形式的公益劳动。第二阶段为完全的中等教育,可通过业余的青年工人学校和农村青年学校、兼施生产教学的劳动综合技术学校(普通中学)、中等技术学校和其他中等专业学校等进行。三种类型的学校,学制均为3年,普通中学必须进行职业训练。
第二章关于职业技术教育。规定必须大量发展城市和农村职业技术学校,并根据生产部门的需要设置专业。在3~5 年内,把劳动后备系统的工厂学校、技工学校、铁路学校、矿业学校、建筑学校、农业机械化学校和工厂艺徒学校等,均按新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改组为城市职业技术学校(学制1~3年)和农村职业技术学校(学制1~2年)。
第三章关于中等专业教育。规定培养中级专门人才,主要招收8年制学校毕业生,某些专业则招收完全中等学校的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除了保证使学生获得?醒Х段诘钠胀ㄖ兑酝猓褂κ蛊浠竦帽匾淖ㄒ瞪系睦砺坌扪褪导识土叮辉谥械裙ひ岛团┮笛;褂Φ笔谟柩持种耙倒と说燃兜淖矢裰な椤?
第四章关于高等教育。强调招收有实际工龄的青年入学(不得少于80%)。根据党、团、工会、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工业企业和集体农庄所提出的鉴定表,优先录取在生产中表现出色的、优秀的青年工人和农民。
此项法律在实施中遇到了困难,特别是学校中安排的生产劳动时间过多,影响了教学质量。1964年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苏联部长会议又通过决定,缩短普通中学的学习年限,减少生产劳动时间。1973年《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国民教育立法纲要》公布后,此法律作废。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