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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al communication
政府组织传播
2)  government communication
政府传播
1.
As a public communication act, government communication needs to be profoundly studied, particul.
作为公共传播行为之一的政府传播, 有必要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概念, 并对新环境中的政府与大众传播媒介新型关系的建立和政府传播方式的改进进行深入和全方位的研究, 因为新型政府传播意识和方式的形成则是我国政府在信息化社会和全球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的重要条件之一。
2.
Government communication comes with government, and develops with government.
政府传播伴随着政府的出现而产生,发展而发展。
3)  government organization
政府组织
1.
On the construction of sincerity of government organization in our country;
论我国政府组织的诚信建设
2.
Reconstruct Government Organizations to Adapt to the Transition of Urban Governmental Functions;
重构政府组织以适应现代城市政府职能转变
3.
The Conflict and Correspondence Between the Economic Organization and Government Organization;
经济组织和政府组织的冲突与协调——贵州省册亨县调查的分析
4)  organization dissemination
组织传播
1.
Putting aside its absurdness and hazardous nature,this article tries,from the dissemination study angle,to analyze the causes for the arrival of a nation-wide climax of the Great Leap Forward Movement in a short time under the joint forces such as political education,the leader s dissemination,the organization dissemination,the medium dissemination and so on,hoping to offer some .
撇开其荒谬性和危害性,本文试从传播学的角度,通过思想政治教育、领袖传播、组织传播、媒介传播等几个方面的合力作用,对在极短的时间内,能使大跃进运动成为全国普遍性的高潮加以分析,以期对现在的政治传播机制构建有所借鉴。
5)  organizational communication
组织传播
1.
Organizational Communication:Definition and Significance;
组织传播学的界定及其意义
2.
On multimedia cases teaching in the discipline construction of organizational communications;
组织传播学科建设中的多媒体案例教学探讨
3.
By taking up a type of communication,organizational communication,this paper expounds on the development of artistic communication and artistic communication studies.
本文旨在通过传播学的一种——组织传播,来探讨艺术传播以及艺术传播学的发展问题。
6)  NGO [英][,en dʒi: 'əʊ]  [美]['ɛn 'dʒi 'o]
非政府组织
1.
NGO's Partaking of Administration for Environment:the Discussion about Theory and the Analysis about Mode;
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管理:理论与方式探讨
2.
The protection to labour right and NGO——In terms of return on the NGO nature of trade union;
劳动权保护与非政府组织——工会非政府组织性质的回归
3.
NGO And Rural Migrant Worker s Social Support——Investigation on Qingdao, Shenzhen and Dongguan;
非政府组织与农民工社会支持——基于青岛、深圳、东莞的调查
补充资料:《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签订的有关和平解放西藏事宜的基本原则和办法的协议书。1951年5月23日于北京正式签字。
  
  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藏族是中国境内具有悠久历史的兄弟民族之一。同其他民族一样,对祖国的缔造和发展尽了自己的责任。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西藏成了英、俄、法、日等国的角逐场所。1888年、1904年,英国军队两次入侵西藏。多年来,西藏地方统治集团中的亲帝国主义分子,在帝国主义者唆使下,极力破坏西藏和祖国的关系,以"独立"、"完全自治"为名,阴谋将西藏从中国分割出去,变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和附庸,并破坏西藏藏族内部的团结,严重地危害了西藏和祖国的关系,使西藏人民遭受深重灾难。西藏人民和西藏地方宗教上层人士以及贵族中的爱国分子对帝国主义势力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并得到了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人民的同情和支持。到了中国人民民主革命时期,这种反抗斗争逐步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各民族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汇合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宣布废除民族压迫制度,实行各民族平等联合政策,确定了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并通知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来北京谈判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办法,同时采取了解放昌都、促进和谈的行动。帝国主义者及西藏统治集团中的亲帝国主义分子竭力反抗,妄图武装反抗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但遭到西藏广大反帝爱国力量的反对。斗争的结果是,亲帝的摄政大札于1951年春下台,十四世达赖喇嘛亲政,并随即派出以阿沛·阿旺晋美等5人为全权代表,到北京谈判,顺利地达成了协议。在这个协议上签字的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为首席代表李维汉,代表张经武、张国华、孙志远;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为首席代表阿沛·阿旺晋美,代表凯墨·索安旺堆、土丹旦达、土登列门、桑颇·登增顿珠。
  
  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共17条,最主要的是:①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实现西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的统一,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西藏地方军队逐步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②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③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④西藏的各项改革必须实行。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⑤实现西藏民族内部的团结统一,主要的是达赖和班禅两方面之间的团结。⑥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⑦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和文化教育。
  
  3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协议的签订,为西藏藏族的发展繁荣奠定了基础,完全符合西藏人民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在这些基本原则指导下,西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等事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它是西藏藏族历史发展的一个划时代的转折点,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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