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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nsurance developmental pattern
保险发展模式
1.
Since the endogenous developmental mechanism has yet to play the leading role but the playing conditions are imperfect in western area,a government-supportive insurance developmental pattern should be established to promote the western insurance through increasing insurance market players by financial and policy support and playing the local government’s role.
在西部保险市场内生发展机制发挥主导作用条件极不完备的现实背景下,应确立政府扶持型保险发展模式,并通过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增加保险市场主体、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等措施来促进西部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2)  Development Patterns of Agriculture Insurance
农业保险发展模式
1.
Research on Development Patterns of Agriculture Insurance in Guangdong Province;
广东省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研究
3)  insurance development
保险发展
1.
The reasons for this have both general factors and particular factors created by the special path of insurance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
中国保险发展的地区差异主要表现在不同地区保费收入与市场竞争程度方面的差异较大,其成因既有一般因素,也有由于中国保险发展所经历的特有路径所造成的特殊因素。
4)  developing insurance industry
发展保险
1.
On developing insurance industry and alleviating the current excess liquidity;
论发展保险业与缓解当前流动性过剩
5)  The development of Insurance industry
保险业发展
6)  insurance mode
保险模式
补充资料:农业保险发展之路
    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持续增长,“三农”问题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指导方向,做为中资产险公司应积极探索和发展具有广阔空间和具大市场发展潜力的农业保险。
    
    发展农业保险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总体上讲,农业保险分为种值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农民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和人身保险。从风险上看,自然灾害对种植业破坏巨大,人为因素(技术与环境的不宜)对养殖业影响很大,意外事故给农民财产及个人生命带来危害。随着这些灾害事故发生频率的增加,灾害类别的不断增多,加之市场对农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及农村科技手段的应用,使得农村种植养殖成本愈来愈高,农民经营的产业和自身生命财产所潜伏的风险越来越大,转嫁风险的意识和需求有所加强。但也应看到,保险产品与满足需求的矛盾,保险价格与农民投保承受力的矛盾,保险补偿与实际损失的矛盾,商业保险与国家政策的矛盾等等。农业保险的发展必须使上述诸多问题得以解决。
    
    1、农业保险产品的开发。农险产品的开发必须立足于农村实际风险的出现,保险责任要有针对性,产品要形成市场吸引力。在条款的设计上,可采用单险与综合险相结合的原则,如种植业险和部分养殖业险可采用单险形式,农民财产及人身险可采用综合险形式;承保理赔方式上,有些险种可采用限额承保限额赔付办法。
    
    2、农业保险的开展形式。农业保险的开办应采取干预行为与自购行为相结合的措施。政府应重点扶持风险较大的种植、养殖业户,特别是对有一定规模的贷款业户,外埠投资业户实施行政干预,由政府出资(部分出资)投保二至三年,但应要求此后必须常年投保。对农民财产、责任、人身保险政府应帮助保险公司教育和动员农民自愿保险,个人交费,逐步培养其风险分散意识。
    
    3、重点领域的农业保险。随着具有较高成本和收益的高新种值业的发展和高科技养殖业的进步,对农业保险的技术含量要求也越来越高,此是保险公司业务发展的重点领域,应引起保险人的充分重视。保险公司应在保险技术服务和预防灾害上做出积极的反应,做到人力资源充足,服务手段先进,服务质量到位。
    
    4、着力提高地方政府对农业风险转嫁的认识。当前,由于地方财力与经济环境的差异,各地方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认识存在较大差别。认识高的,采取了积极的政策支持,使农户、地方产业链及政府自身多方受益;认识低的,以自愿为主,供需自顾,发生灾害损失爱莫能助;认识差的,将保险视为乱收费,挫伤了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极大地阻碍了农业保险的发展进程。
    
    对未来农业保险的几点思考
    
    一是国家发起建立股份制农业保险公司。在开办的初期即要有商业保险的运作方式,又要有国家政策的扶持,政策性险种应占一定的比例。在一定时期内运作成一定规模,并且在集中解决全国性自然灾害上替代政府补助后恢复生产、生活的基本保障,解决大灾后国家和农民的后顾之忧。
    
    二是建立农业保险补偿基金会。基金会由当地政府、保险公司及被保险人组成,三位一体集聚资金。运作方式为:保险公司在责任期内定额赔付,地方政府实行赔款超额补差,农(牧)保险户交纳一定保费。坚持各险种间以丰补欠,平衡调整,集聚资金先行搞资本运作。实行在一定范围幅度内费率随机调整,扩大业务规模,集中实力控制风险。同时国家给予业务税费等政策支持,地方政府在承保理赔行为上给予必要援助。
    
    三是科学运作、合理配置险种结构。为保证农业保险能够健康顺利地开展下去,必须实行先集中业务后区域业务,先效益业务后联带责任业务,先集中精力运作规模险种,后开办分散业务的措施,同时兼顾第三领域“两险业务”,并要积极探索中、长期养老保险业务,使农民老有所养的社会问题逐渐得以解决。
    
    四是国家对农业保险应尽快出台指导性意见。农业保险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工程,其基础应是政府行为。中国加入世贸后农业的品质效益与风险抗御能力同样要受到国际标准的验证,我国的农业保险已经到了国家提出明确思路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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