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Control on the disease and pest in wheat
小麦病虫害防治
5) forest pest and disease monitoring
森林病虫害监测
6) Wheat pest
小麦害虫
补充资料:《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regulations on forest pest and disease control
senlin bingehonghai fangzhi tiaoli《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re即lations on forest pest助ddi~contro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制定的专门规范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行政法规。国务院1989年12月18日发布并施行。其目的是为了有效地防治森林病虫害,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生态平衡。该条例共5章30条。主要内容是:①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②规定了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在预防森林病虫害方面应尽的义务。如造林设计方案必须有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不得使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③规定了林业主管部门在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所负的职责。如依法对树苗进行检疫、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等。④规定了森林病虫害的测报制度。定期发布森林病虫害中、长期趋势预报,并提出防治方案。⑤规定了森林病虫害的除治制度。发生森林病虫害时,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首先进行除治,发生暴发性或者危险性森林病虫害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紧急除治措施,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保证除治工作的进行。⑥规定了奖励和惩罚制度。对不按规定除治森林病虫害的,林业主管部门可以代为除治,有关费用由责任人负担。(王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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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