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he migration and protection
搬迁保护
1.
The article gives the explanation to the migration and protect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situation of the Zhengshaonian old room,and proposes some idea and the understanding on the cultural relic migration protection work.
对郑绍年老屋搬迁保护工程的施工情况做了说明,并就文物迁移保护工作提出了一些感想和认识。
2) protection and transportation of cultural relic
文物保护和搬迁
3)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oving
环保搬迁
4) Ex situ conservation
迁地保护
1.
Comparison of flowering phenology of two species of Ammopiptanthus (Fabaceae) under ex situ conservation in the Turpan Eremophytes Bo-tanical Garden, Xinjiang;
迁地保护条件下两种沙冬青的开花物候比较研究
2.
The ex situ conservation of tropical plant diversity in Southern Yunnan;
滇南热带植物物种多样性的迁地保护
3.
Zoo construction is one of the principal manners for ex situ conservation of animals.
动物园是迁地保护的主要方式之一。
5) ex-situ conservation
迁地保护
1.
Bamboo resources,utilization and ex-situ conservation in Xishuangbanna,South-eastern China;
西双版纳竹类种质资源、利用和迁地保护(英文)
2.
Mass fraction and bioavailability of macronutrients of 21 ex-situ conservation rare plants in Wuhan Botanical Garden;
武汉植物园21种迁地保护珍稀植物大量营养元素质量分数和吸收系数
3.
Progress on introduction and ex-situ conservation on Metasequoia glyptostrobodies in the world;
水杉引种及迁地保护进展
6) residence protection
保护迁地
补充资料:《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
1961年3月4日至1982年11月19日中国实施的综合性文物法规。
条例共18条。主要内容:①现在地下遗存的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②国家保护文物的范围: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重要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等;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各时代有价值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旧图书资料;反映各时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③分级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在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④在进行大规模建设工程时,在工程范围内进行勘探,对发现的文物妥善处理。⑤不是配合建设工程的考古发掘,须报经批准。⑥在纪念建筑、古建筑、石窟寺等维修工程中,遵守恢复原状或保存现状的原则。⑦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古建筑、纪念建筑,除可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辟为游览场所外,须作其他用途,应经批准,使用单位要严格遵守不改变原状的原则。⑧加强文物商业管理,拣选掺杂在废旧物资中的文物。⑨一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重要文物,除国务院批准运往国外展览、交换外,一律禁止出口。⑩奖惩。
文化部根据《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规定,1963年 4月17日颁发了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暂行办法》,1963年 8月27日颁发了《革命纪念建筑、历史纪念建筑、古建筑、石窟寺修缮暂行管理办法》,1964年 9月17日发布经国务院批淮的《古遗址、古墓葬调查、发掘暂行管理办法》,初步形成了以条例为依据的一套中国文物法规。
条例共18条。主要内容:①现在地下遗存的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②国家保护文物的范围: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重要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等;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各时代有价值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旧图书资料;反映各时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③分级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在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④在进行大规模建设工程时,在工程范围内进行勘探,对发现的文物妥善处理。⑤不是配合建设工程的考古发掘,须报经批准。⑥在纪念建筑、古建筑、石窟寺等维修工程中,遵守恢复原状或保存现状的原则。⑦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古建筑、纪念建筑,除可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辟为游览场所外,须作其他用途,应经批准,使用单位要严格遵守不改变原状的原则。⑧加强文物商业管理,拣选掺杂在废旧物资中的文物。⑨一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重要文物,除国务院批准运往国外展览、交换外,一律禁止出口。⑩奖惩。
文化部根据《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规定,1963年 4月17日颁发了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暂行办法》,1963年 8月27日颁发了《革命纪念建筑、历史纪念建筑、古建筑、石窟寺修缮暂行管理办法》,1964年 9月17日发布经国务院批淮的《古遗址、古墓葬调查、发掘暂行管理办法》,初步形成了以条例为依据的一套中国文物法规。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