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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rural areas
农村政治参与
2)  peasant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农民政治参与
1.
And bring forward that through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social capital we can improve the status of the peasant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通过对苏北地区农村的实地调查,可以发现社会资本缺失对农民政治参与各方面的制约,提出要通过发展农村社会资本的方式改善农民政治参与现状。
2.
Social capital is an invisible resources,its emphasis "the trust,the network and the norms " have the universal promoter action to the peasant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社会资本是一种无形的资源,其强调的"信任、网络和规范"对农民政治参与具有普遍的促进作用。
3.
Peasant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problem of "agriculture, village and peasants ".
农民政治参与是“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  rural worker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农民工政治参与
1.
This paper,based on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se similarities(or general principles) and the reasonable content about the definition,defines the concept of rural worker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with general theories with an eye on the reality of political life in China,and proposes that an institutionalized participation system should be built for rural wor.
农民工政治参与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然而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农民工的政治参与却在乡村和城市走向边缘化,其成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二元社会结构的制度性障碍、经济因素、组织性障碍、农民工意识薄弱等。
4)  rural politics
农村政治
1.
The rural politics of Changshu County during Taiping Heavenly Kingdom performed the policy that local official department levied land and land taxes directly and thus the system of local officials took effects fully.
太平天国常熟县农村政治在主将钱桂仁的主持下,乡官制度得到充分发挥。
5)  rural political study
农村政治学
1.
The paradigms of rural political study mainly used at present are state and society,political economy,new institutionalism,which has its limitations.
目前的农村政治学研究有三个流行的基本范式,即国家与社会研究范式、新制度主义研究范式、政治经济学研究范式。
6)  farmers orderly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农民有序政治参与
补充资料:农村


农村
village

  农村(villa罗)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业人口居住的地区,是同城市相对应的区域,具有特定的自然景观和社会经济条件,也叫乡村。 农村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未来社会中,城市与农村的本质差别将消失。在不同的国家、不同时期、不同地区,所规定的农村统计口径有所不同。例如美国,1950年以前规定,凡是人口在2 500人以下的、没有组织成自治单位的居住地就算农村;1950年以后规定,不论其是否组织成自治单位,凡人口在2 500人以下或人口在每平方英里1 50。人以下的地区及城市郊区都算作农村。欧洲各国一般以居住地在2 000人以下者为农村。在中国没有直接规定“农村”这一统计指标的口径,仅规定了“市镇总人口”和“乡村总人口”这两个人口统计指标。据《中国统计年鉴》(1987)解释,“市镇总人口”指市、镇辖区内的全部人口;“乡村总人口”指县(不含镇)内全部人口。其中,“市”是指经国家规定成立“市”建制的城市;“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镇。1984年规定,凡县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或总人口在2万人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2 000人的,或总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乡人口10%以上的,均可建镇。 在原始社会初期,人类依靠采集、渔猎为生,逐水草、居巢穴,无所谓村落。到了原始社会的中期,约在新石器时代,人类掌握了农业生产技术,有了耕种土地、照管作物、饲养畜禽等生产活动,人类开始定居下来。同时,为防御外族侵扰和野兽的侵害等,要求一个氏族聚居在一起,从而出现了最早的村落原始村落是以血缘关系形成的氏族部落的聚居之地,实行原始公有制,按自然分工进行生产活动,平均分配。至原始社会末期,交换有了一定的发展,在一些交通方便、位置适中的村落中,出现了集市。在奴隶社会的农村中,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手工业、商业相继从农业中独立出来。在一些大的村落中,手工业者集中,商业集中,形成永久性市场。这些地方,逐步演变成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为了保护财产的安全、政权的巩固,则修筑城堡等,逐渐出现了城市。大商人、大奴隶主、官吏聚居在城市,奴隶、个体小农、少数小奴隶主则居住在农村。奴隶社会的农村社会经济关系,本质上是奴隶主剥削、压迫奴隶的关系。在封建社会的农村中,主要居住着农民(雇农、佃农、自耕农)或农奴、中小地主等。土地等生产资料绝大部分为封建地主阶级(或封建农奴主阶级)所有,少部分归农民所有。封建社会农村社会经济关系本质上是封建地主阶级统治、压迫、剥削农民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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