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he foreign affairs of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特别行政区对外事务
2)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特别行政区
1.
On the Penal Jurisdiction of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s;
特别行政区刑事管辖权论略
2.
On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ystem of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s
论特别行政区制度的中国特色
3.
System of Hongkong and macao s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should be integrated into the system of constitution.
随着香港、澳门的先后回归 ,宪法学的体系也应作相应的调整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制度应作为单独的一章列入宪法学的体系。
3)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s
特别行政区
1.
In modern China, there are 4 types of administrative regions: regions directly under the central government; normal provinces; national and regional autonomies; and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s.
当代中国行政区域为:(1)中央直辖市区域;(2)普通省制区域;(3)民族区域自治区域;(4)特别行政区域;此外还有行政边界和行政边界区域。
4) Office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in Beijing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5)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Gazette Extraordinary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号外
6) Macao
[英][mə'kau] [美][mə'kaʊ]
澳门特别行政区
1.
Epidemiological analysis on dengue fever in Macao SAR in 2001;
2001年澳门特别行政区登革热流行情况分析
补充资料:特别行政区
北洋政府时期未设行省而采用特殊制度的地区。包括以下三类:①正式称为"特别行政区"的,计有京兆、热河、察哈尔、绥远、川边五处;②称为护军使或镇守使辖地的宁夏;③仍沿袭前清旧名旧制的青海、内外蒙古和西藏。
京兆旧名顺天府,1914年10月 4日改称京兆。其行政机关称京兆尹公署,行政首长称京兆尹,主要职权为管理巡防、警备队、监督官吏等。热河、察哈尔、绥远初沿用清末旧制,热、察设都统,绥设绥远城将军,主要管理军政和蒙旗事务,而民政则热、察属直隶省,绥远由山西省兼辖。1914年7月6日绥远城将军改称"都统"。热、察、绥三区行政机关统称都统府。其职权由主要管理军政扩大为兼管民政,并添设道尹专办,不再由他省兼辖。川边沿清末旧名,1925年 2月28日改称西康。其地方长官先后称川边镇抚使、经略使、镇守使和西康屯垦使。
宁夏初沿清代旧制仍设将军,1914年 7月11日改设护军使(又称甘边宁夏护军使),1921年1月7日改称镇守使。将军兼辖满蒙各旗事务。护军使主要管辖区内军政、民政、司法、外交各项事务。
青海初设办事长官,驻西宁,管辖境内军政、民政、司法、外交等事。1915年10月 3日改设甘边宁海镇守使,职权仍旧。内外蒙古和西藏均沿袭前清双轨制,设中央政府派遣官吏和当地"自治官吏"。内蒙古的派遣官吏主要由奉天、吉林、黑龙江、新疆等省军民长官,宁夏护军(镇守)使,甘边宁海镇守使,新疆伊犁镇守使和热河、察哈尔、绥远都统兼任,对当地蒙旗(或部落)行使监督权利。外蒙古的派遣官吏属专职,初沿袭清末旧制,设库伦办事大臣、乌里雅苏台将军、科布多参赞大臣等。1915年 7月19日改称库伦办事大员,乌里雅苏台、科布多、恰克图佐理专员,对外蒙古自治官府及属吏实行"总监视"。1919年12月 1日裁办事大员各职,合并库伦办事大员公署于西北筹边使公署,各佐理专员暂留原处,承筹边使之命办理现行事宜。1920年 7月28日另设库、乌、科、唐镇抚使,驻库伦,管理库伦、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及唐努乌梁海各部民政、军政等事务。阿尔泰则沿清末旧制,设办事长官一人,掌理军民等事。1919年6月1日裁撤,改设阿山道,并入新疆省。内、外蒙古的"自治官吏"沿袭清代盟旗旧制,旗的首领称札萨克,盟设盟长一人,由札萨克选充,均受派遣官吏的监督。西藏的派遣官吏为驻藏办事长官,"自治官吏"有由普通人充任的唐古忒官和由喇嘛兼任的喇嘛官两个系统。
参考书目
钱实甫著:《北洋政府时期的政治制度》,中华书局,北京,1984。
京兆旧名顺天府,1914年10月 4日改称京兆。其行政机关称京兆尹公署,行政首长称京兆尹,主要职权为管理巡防、警备队、监督官吏等。热河、察哈尔、绥远初沿用清末旧制,热、察设都统,绥设绥远城将军,主要管理军政和蒙旗事务,而民政则热、察属直隶省,绥远由山西省兼辖。1914年7月6日绥远城将军改称"都统"。热、察、绥三区行政机关统称都统府。其职权由主要管理军政扩大为兼管民政,并添设道尹专办,不再由他省兼辖。川边沿清末旧名,1925年 2月28日改称西康。其地方长官先后称川边镇抚使、经略使、镇守使和西康屯垦使。
宁夏初沿清代旧制仍设将军,1914年 7月11日改设护军使(又称甘边宁夏护军使),1921年1月7日改称镇守使。将军兼辖满蒙各旗事务。护军使主要管辖区内军政、民政、司法、外交各项事务。
青海初设办事长官,驻西宁,管辖境内军政、民政、司法、外交等事。1915年10月 3日改设甘边宁海镇守使,职权仍旧。内外蒙古和西藏均沿袭前清双轨制,设中央政府派遣官吏和当地"自治官吏"。内蒙古的派遣官吏主要由奉天、吉林、黑龙江、新疆等省军民长官,宁夏护军(镇守)使,甘边宁海镇守使,新疆伊犁镇守使和热河、察哈尔、绥远都统兼任,对当地蒙旗(或部落)行使监督权利。外蒙古的派遣官吏属专职,初沿袭清末旧制,设库伦办事大臣、乌里雅苏台将军、科布多参赞大臣等。1915年 7月19日改称库伦办事大员,乌里雅苏台、科布多、恰克图佐理专员,对外蒙古自治官府及属吏实行"总监视"。1919年12月 1日裁办事大员各职,合并库伦办事大员公署于西北筹边使公署,各佐理专员暂留原处,承筹边使之命办理现行事宜。1920年 7月28日另设库、乌、科、唐镇抚使,驻库伦,管理库伦、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及唐努乌梁海各部民政、军政等事务。阿尔泰则沿清末旧制,设办事长官一人,掌理军民等事。1919年6月1日裁撤,改设阿山道,并入新疆省。内、外蒙古的"自治官吏"沿袭清代盟旗旧制,旗的首领称札萨克,盟设盟长一人,由札萨克选充,均受派遣官吏的监督。西藏的派遣官吏为驻藏办事长官,"自治官吏"有由普通人充任的唐古忒官和由喇嘛兼任的喇嘛官两个系统。
参考书目
钱实甫著:《北洋政府时期的政治制度》,中华书局,北京,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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