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仔服(cowboy's clothes〕
原为美国人在开发西部、黄金热时期所穿着的一种用帆布制作的上衣。后通过影视宣传及名人效应,发展成为日常生活穿用的服装。1970 年代曾风靡全世界,现已成为全球性的定型服装。其面料多用坚固呢制作,款式已发展到牛仔茄克、牛仔裤、牛仔衬衫、牛仔背心、牛仔马甲裙、牛仔童装等各种款式。牛仔服以其坚固耐用、休闲粗犷等特点深受各国人民喜爱,虽然它的整体风格相对模式化,但其细部造型及装饰则伴随着流行时装的周期与节奏,不断演绎和变化。
其实,牛仔裤虽然产生于美国,但并不是牛仔们的最先发明,也不是牛仔最典型的服装。当年牛仔的形象是:头戴墨西哥式宽边高顶帽-—牛仔帽,身穿短紧身、口袋多、紧束袖的牛仔衣;颈围鲜艳的大方巾;足蹬长筒皮靴——牛仔靴。而今日流传最广的是牛仔裤。
牛仔曾被誉为当年西进运动中的“马背英雄”。他们是一群勇敢、耐劳、机敏、富有开拓精神的劳动者。为了劳动的需要,牛仔服使应运而生。它的最大特点是坚固、多用。牛仔帽白天可以遮烈日风雨,休息时可以折起来当枕头,渴了还可以卷起来舀水狂饮:牛仔衣穿上方便利落,口袋可装很多东西;高统靴不伯泥泞载道。
是为了长途跋涉和劳动的方便。
最有特色和用途最多的是牛仔的印花大方巾。今天牛仔们虽已放弃佩带大方巾的习惯,但不久前大方巾还是他们形影不离的必需品。印花大方巾是在单一的底色上印着一些色彩鲜艳的小图案,最常见的底色是红色,也有蓝色和黑色。大方巾的材料分棉布和丝绸两种。丝绸的更为牛仔所喜爱。
对牛仔来说,印花大方巾的用途实在太广泛了。他们清晨去水塘边洗脸可用来擦脸;套马时可用来当马的蒙眼布;为小牛烙标记时可用来拴小牛的双腿;入夏可以遮挡阳光;冬季可以防止冻伤;骑马奔跑时,可以用来遮住口鼻,遮挡尘土;饮水时,可以把大方巾盖在水面上,隔而饮之,起过滤作用。牛仔们还把大方巾用作接杯盘的毛巾、互相联络的信号以及受伤时的绷带。他们习惯于每到一个水塘总要把大方巾洗干净,然后拿在手中或顶在头上,骑马走着,让风吹干。遇到天气炎热.他们还把湿方巾围在帽子下解暑。
早期得克萨斯州南部布腊索斯河边的爱尔兰人认为,大方巾还能帮助人们找到淹死的牛仔。他们把方巾丢入牛仔淹死的河里,认为方巾沉下去的地方就是尸体所在的地方。许多牛仔死后,脸上都盖着一块干净的大方巾。长眠在西部的旷野中。难怪有人把牛仔的印花大方巾称为西部牧区的旗帜。
牛仔裤是19世纪50年代开始在美国西部出现的,它最初并不是牛仔的裤子,而是为淘金工人发明的服装。
19世纪40年代末,加利福尼亚发现金矿,美国掀起了淘金热。一个名叫利维.斯特劳斯的布商也来到了旧金山。不久,他听说淘金工穿的棉布裤极易磨破,大家叫苦不迭。斯特劳斯灵机一动,用随身携带的厚实的帆布裁制出低腰、直裤腿、窄臀围的新式裤子,大受淘金工的欢迎。由于这种裤子坚固耐用,穿上显得精干利索,博得牛仔们的喜爱,很快就在他们中间流行起来,从此便成为牛仔们的特色服装。利维·斯特劳斯也就此发家,于1871年申请专利,并成立了“利维.斯特劳斯公司”,目前它已成为国际性公司,销售网遍布世界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