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艺术
巴洛克艺术是指(16世纪)后期开始在欧洲流行的一种艺术形式,不仅在绘画方面,巴洛克艺术代表整个艺术领域,包括音乐、建筑、装饰艺术等。
名称由来
巴洛克Baroque此字源自西班牙语及葡萄牙语的“有瑕疵的珍珠”(barroco)。作为形容词,此字有“俗丽凌乱”贬抑之意。欧洲人最初用这个词指征“离经叛道”、“不合常规”“矫柔造作”,它原是18世纪崇尚古典艺术的人们奉献给17世纪风格的一个带贬义的称呼,用以区别17世纪不同与盛期文艺复兴的一种艺术,当然今天它已失去了原有的贬义,仅指17世纪风行于欧洲的一种艺术风格。
在欧洲文化史中,“巴洛克”惯指的时间是17世纪以及18世纪上半叶(约1600年 -1750年,但年份并不是绝对的)的艺术风格,特别是建筑与音乐。这一时期,上接文艺复兴(1452年 -1600年),下接古典、浪漫时期。
欧洲文化“除旧布新”,在各方面都有重大的改变与成就。资产阶级兴起,君主政治渐独立于宗教之外(但民主思想萌芽)。科学在加利略、牛顿等人的开创下展开。艺术上趋势是“世俗(非宗教)化”,精力充沛,勇于创新,甚至好大喜功。文艺上的名家如莎士比亚、塞万提斯;绘画上有鲁本斯,林布兰特等,影响都极深远。也在这时期,欧洲向外扩张殖民,渐渐占据了世界文明的中心。
油画
巴洛克画家的典型代表是比利时的鲁本斯、荷兰的伦勃朗、西班牙的委拉斯开兹、英国的凡·戴克等。他们的画作人体动势生动大胆,色彩明快,强调光影变化,比文艺复兴时代画家还要更强调人文意识。
鲁本斯的宗教画人体姿势动作激烈,色彩鲜明;伦勃朗的画作如同在舞台上,人物面部处于高光部位,与周围的阴影有强烈的对比;委拉斯开兹的“宫女”,背景中在窗外射入光线下工作的织女,曾经对后期浪漫主义画派画家产生很大的启示。
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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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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