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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On Hume's View of Justice
论休谟的正义观
2)  Hume s Idea on the Justice of Law
休谟的法律正义观
3)  Hume's theory of justice
休谟的正义观述评
4)  A Study of Hume s Justice Theory
休谟正义观研究
5)  On the Moral Sense of Hume
论休谟的道德感
6)  Brief Analyze Hume s Causal Viewpoint
浅析休谟的因果观
补充资料:休谟,D.
      英国资产阶级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1711年生于苏格兰破落贵族家庭。早年在爱丁堡大学学习法律。1734年到法国从事哲学研究和著述。1737年回国。1752~1757年在爱丁堡任律师、图书馆馆长。1763年在驻法使馆任秘书。1765年任代理公使。1767~1768年任负责外交事务的副国务大臣。1769年退休。1776年因病逝世。
  
  在哲学上,他首倡近代不可知论,对感觉之外的任何存在持怀疑态度,对外部世界的客观规律性和因果必然性持否定态度。主要著作有《人性论》(3卷本,1737~1740)、《人类理解研究》等。在经济学方面,他是18世纪货币数量论的著名代表,是反对重商主义的。他关于国际贸易的学说对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有很大的影响。他的社会历史观点以人性论为基础,把对财富、享乐和权力的追求看作是人的本性,认为无论何时何地,人性是一致的和不变的;历史的作用就在于发现有关人性的普遍原理,提供经验教训。所著《自凯撒入侵至1688年革命的英国史》(6卷本,1754~1762)是一部政治史,但此书在附录和一些章节中对各历史时期的生活方式、道德风尚和精神文化作了分门别类的记述。他是把历史研究范围扩大到社会和文明方面的近代西方史学家之一。休谟的政治思想保守,反对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同情查理一世,认为国会要求的权利缺乏历史根据,当时破坏法制的是议会而不是王朝政府。在书中,他还严厉抨击长期议会和O.克伦威尔;把受审和服刑时的国王描绘成"殉道者";歌颂"光荣革命",说它开辟了英国宪法的新纪元,使英国人得以享受人类前所未有的最完备的自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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