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hip Automatic Navigation System
船舶自动航行系统
2) vessel log information system
船舶航行报告系统
3) shipboard ice navigation support system
船舶冰区航行支持系统
4) ship's self-contained navigation system
船舶自主式导航系统
5) computer predicting and automatic course tracking
船舶自动航迹仪
6) marine automatic navigation
船舶自动导航
补充资料:船舶报告系统
通过无线电报告搜集和交换船舶动态信息的系统。在保障海上安全方面有多种用途。
用于搜救的船舶报告系统 这是在沿海国家的搜救责任区(见海上搜寻和营救)内,为了救援遇险船舶的需要而建立的。它根据本区内船舶的航行动态报告(包括航行计划、船位报告、抵港报告或最后报告),进行船位的标绘、推算和更新,以便在发生海难时能向本区搜救协调中心或向为了搜救目的提出要求的国家及时提供本区当前的船舶分布和动态。用于搜救的船舶报告系统的作用是:①在未收到船舶遇险信号情况下,缩短从与船舶失去联系到开始搜救行动的时间;②可迅速确定能应召赴援的船舶;③在难船位置不明或不肯定时,可定出有限范围的搜索区;④便于给无医生的船舶提供紧急医疗支援或建议。
用于搜救的船舶报告系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国际海难搜救工作的开展而发展起来的。1960年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简称海协,现改称国际海事组织)作出决定:建议各缔约国政府鼓励所有船舶在航行于船舶报告系统覆盖的区域时报告其位置,并作出安排使船舶免费发送此类电报。1979年海协在汉堡召开国际会议通过的《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为船舶报告系统制订了必要的规定,并草拟了船舶报告格式和程序,作为国际统一标准的基础。目前已建立的船舶报告系统,有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格陵兰、马达加斯加等系统,其中以美国和澳大利亚的比较典型。
自动船舶互救系统 通称AMVER,由美国建立,是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船舶报告系统。初建时称为大西洋商船报告系统,服务范围为美国在西大西洋的搜救区。1958年应用计算机后,从区域性系统迅速扩大为国际性系统,并改用现在名称,但英文缩成字不变。它采取自愿参加方式。参加的船舶出海时,将本船航行计划和有关搜救资料,包括船名、呼号、船籍、船东、船舶和动力类型、总吨位、船长、正常船速、雷达、无线电设备和值守时间、是否有随船医生等情况,通过有关海岸电台提供给该系统中心,并在海上按规定报告船位。1981年自动船舶互救系统中心通过它在世界各地的近百个协作海岸电台与90多个国家的7000多艘参加船舶(占从事远洋运输商船四分之一以上)进行联系;每天跟踪标绘的船舶达2000多艘;平均每月向世界各地的营救协调中心 (RCC)提供约12起有关沉船和35起有关紧急医疗的信息。同年海协作出决议,敦促各国鼓励其船舶参加这个系统。
澳大利亚船舶报告系统 通称AUSREP,始建于1973年,属区域性船舶报告系统。1982年采取强制参加方式。在其服务区域内所有本国船舶和外国船舶都必须向系统中心按规定提供航行计划和报告船位。逾时缺报将进行查找。如安全情况不明,当地营救协调中心将于24小时内开始搜救行动。
其他船舶报告系统 这种收集船舶动态、跟踪标绘和交通信息的系统还应用于船舶交通管理,常称船舶动态报告系统(见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此外,在天气预报、防止船舶污染等方面也得到推广。国际海事组织于1983年通过决议,统一各种用途的船舶报告格式和程序,以免给船舶造成混乱。
参考书目
IMO,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Maritime Search and Rescue,IMO,London,1979.
用于搜救的船舶报告系统 这是在沿海国家的搜救责任区(见海上搜寻和营救)内,为了救援遇险船舶的需要而建立的。它根据本区内船舶的航行动态报告(包括航行计划、船位报告、抵港报告或最后报告),进行船位的标绘、推算和更新,以便在发生海难时能向本区搜救协调中心或向为了搜救目的提出要求的国家及时提供本区当前的船舶分布和动态。用于搜救的船舶报告系统的作用是:①在未收到船舶遇险信号情况下,缩短从与船舶失去联系到开始搜救行动的时间;②可迅速确定能应召赴援的船舶;③在难船位置不明或不肯定时,可定出有限范围的搜索区;④便于给无医生的船舶提供紧急医疗支援或建议。
用于搜救的船舶报告系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国际海难搜救工作的开展而发展起来的。1960年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简称海协,现改称国际海事组织)作出决定:建议各缔约国政府鼓励所有船舶在航行于船舶报告系统覆盖的区域时报告其位置,并作出安排使船舶免费发送此类电报。1979年海协在汉堡召开国际会议通过的《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为船舶报告系统制订了必要的规定,并草拟了船舶报告格式和程序,作为国际统一标准的基础。目前已建立的船舶报告系统,有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格陵兰、马达加斯加等系统,其中以美国和澳大利亚的比较典型。
自动船舶互救系统 通称AMVER,由美国建立,是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船舶报告系统。初建时称为大西洋商船报告系统,服务范围为美国在西大西洋的搜救区。1958年应用计算机后,从区域性系统迅速扩大为国际性系统,并改用现在名称,但英文缩成字不变。它采取自愿参加方式。参加的船舶出海时,将本船航行计划和有关搜救资料,包括船名、呼号、船籍、船东、船舶和动力类型、总吨位、船长、正常船速、雷达、无线电设备和值守时间、是否有随船医生等情况,通过有关海岸电台提供给该系统中心,并在海上按规定报告船位。1981年自动船舶互救系统中心通过它在世界各地的近百个协作海岸电台与90多个国家的7000多艘参加船舶(占从事远洋运输商船四分之一以上)进行联系;每天跟踪标绘的船舶达2000多艘;平均每月向世界各地的营救协调中心 (RCC)提供约12起有关沉船和35起有关紧急医疗的信息。同年海协作出决议,敦促各国鼓励其船舶参加这个系统。
澳大利亚船舶报告系统 通称AUSREP,始建于1973年,属区域性船舶报告系统。1982年采取强制参加方式。在其服务区域内所有本国船舶和外国船舶都必须向系统中心按规定提供航行计划和报告船位。逾时缺报将进行查找。如安全情况不明,当地营救协调中心将于24小时内开始搜救行动。
其他船舶报告系统 这种收集船舶动态、跟踪标绘和交通信息的系统还应用于船舶交通管理,常称船舶动态报告系统(见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此外,在天气预报、防止船舶污染等方面也得到推广。国际海事组织于1983年通过决议,统一各种用途的船舶报告格式和程序,以免给船舶造成混乱。
参考书目
IMO,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Maritime Search and Rescue,IMO,London,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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