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efining and distributing water right
水权的界定及分配
2) water right definition
水权界定
1.
With regard to the situation of large difference in space-time distribution of water resources and reduction in irrigation area in Fujian Province,the following aspects of large and medium-size irrigation districts in Fujian Province were studied: methods and rules for water right definition,types,price and realization modes as well as principles for water right trade.
针对福建省水资源时空分布差异大、灌溉面积不断萎缩的现实,研究了福建省大中型灌区水权界定的方法与准则、水权交易的类型、价格、实现形式以及应遵循的原则,认为,在明确界定水权的前提下,福建省大中型灌区可通过区域间的水权交易、灌区内用水户之间的水权交易以及农业用水向工商业用水有偿转让等多种方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 water right allocation
水权分配
1.
The constraints of water right allocation in the fields of economic a.
针对不同流域的复杂情况,提出了流域水资源使用权初始分配的一般原则,包括社会公平、尊重现状、基本生态需水优先、重要性和效率优先、适量预留、权利和义务相结合、民主协商、适时调整等;研究了水权分配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权属关系、水资源调控能力、生态环境、政府预留水量等方面的约束条件及其阈值的确定方法;设计了比较具有可操作性的水权分配的技术思路,包括水权分配的空间尺度和时间尺度、河流与计算单元的关系、水权分配的层次与内容、需水的合理性复核、各水平年间水权的协调等。
2.
Then, the characteristics, principle, method, and steps of water right allocation are discussed.
同时还对生态环境用水权的特征、分配原则、方法、步骤做了初步探讨,指出:生态环境用水权除具有一般水权的特征外,还具有不可自由交易性(即水权的交易应该在政府的监督下进行)和迟滞性(即生态环境用水具有滞后效应,这部分水权分配在时程上可以稍后于其他水权)2个特征;在实施生态环境用水权的分配时,应遵循保持物种多样性、保证现状、缺水优先、合理利用、生命急需、公平性、自然保护区优先的原则。
3.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Yellow River irrigation in Ningxia,it is imperative to build a new pattern of water right allocation.
随着宁夏引扬黄灌区经济的发展,建立一种新的水权分配模式势在必行。
4) water rights allocation
水权分配
1.
Study on water rights allocation in Manas River based on satisfactory decision-making theory;
基于满意度决策理论的玛纳斯河取水权分配研究
2.
Study and application of water rights allocation model for regional transferred water
区域外调水水权分配模型及应用
5) water right distribution
水权分配
1.
After consideration of some main factors affecting water right distribution, the customer s water right in water transfer project is divided into two parts, one is by investment, another is the government s water right re-distribution.
在分析影响水权分配的主要因素后,把调水水权分成用户投资获取的水权和国家水权再分配两部分,概念清晰,易被接受,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调水水权再分配计算的数学模型,利用混沌优化方法进行优化计算,求解精度和可靠性较高,最后给出了计算方法的应用示例,获得了较为合理的结果。
补充资料:水权
水权
water rights
shuiquan水权(Water rights)某一单位或个人依法取得的对某处额定水资源的使用权。在中国和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一些国家,水权是指依法可取得水资源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取得使用权的用水户,其使用权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当水权受到侵害时,可依法申请排除侵害或得到相应的补偿。 在中国,水资源的所有权包含3层涵义:①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这在中国的《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都有明确规定,水资源的国家所有主要体现在国家对水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和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等方面。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属于集体使用。这与中国《民法通则》、《渔业法》的有关规定一致,这有利于调动和保护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③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使用权,这充分体现了水资源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的原则。 单位和个人持有的水资源使用权是通过申请,经国有水资源的产权代表(各级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批准而取得的。水权的批准必须以江河流域的综合规划、全国和地方的水中长期供求计划以及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协议为前提。 水权可依法取得,也可依法注销,必要时国家可予以调整。水权只属于依法持有人。根据中国水法规的规定,水权一旦取得就不得转让,转让时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任意转让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李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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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