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he Imperial Civil Examination System and Hui Nationality
回族与科举制
2)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s and Literature
科举制与文学
3) Keju families
科举家族
1.
Based on the mass research of Keju families\' marriages in The Zhujuan Collection of Qing Dynasty,we conclude that,the allied marriages among the Han nationality Keju families were a prevalent phenomenon in that Keju society.
通过对《清代朱卷集成》中大量的科举家族的婚姻研究得知,清代汉族科举家族间的联姻,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
4) Tan Sitong and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System
谭嗣同与科举制度
5) The system of imperial examinations and literary study
科举制与文学浅探
6) Intellectuals Under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s
科举制与士商合流
补充资料: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 中国封建王朝设科考试用以选拔官吏的制度。通称科举制。始创于隋,形成于唐,延续至清末,存在了1300多年。 考试内容 隋炀帝时,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学业优敏即明经科,文才秀美即进士科。唐循隋制,仍行科举取士制。于进士科外,增设明经、明法、明书、明算等常设科目以及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非常设科目。还有皇帝特别主持举行的制科。武则天在位时增设武科。考生来源一是由中央和地方学校经考试合格的生徒,一是由地方选送的未在校学习而自学有成就的乡贡。明经、进士等科的考试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明法、明书、明算等科;还要考试各科所习专业课程。考试的方式方法,唐至宋初,有口试、帖经、墨义、策问、诗赋五种。宋以后主要试经义。帖经是唐代试士的一种重要项目,各科均须帖经。方法是主试者将经书上的字任取一行,上用纸帖盖3字,令考生将被遮盖的字读或写出来。墨义是主试者从经书中提出若干问题,令考生就书中原文笔答,不加解说。策问是主试者就当时政治、经济、军事、生产等方面提出亟待解决的问题,由应试者发表意见,作出书面回答。诗赋是唐代科举考试中的重要考试项目。而且直到清末,一直是进士科的考试项目。北宋神宗以后,废除了帖经和墨义,代之以经义。经义就是以五经中的文句为题,应试者作文阐明其义理。写这种论文有较多发挥思想的余地,较之帖经、墨义是一种进步。到了元代,明文规定经义考试首先须从四书中出题,答案须根据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不得任意发挥。明中叶以后,又要求阐发经义的文章采用八股文的形式。于是,经义考试从内容到形式都有严格的要求。
考试程序 唐代进士科的考试基本上每年都举行。宋神宗熙宁时仿周朝三年大比之意,定为三年一考。明洪武十七年(1384)重又规定每三年举行一次,从此至清末成为定制。考试的程序分为地方考试、省级考试和中央考试。地方考试称为院试。考生须先参加县试和府试,取录后再参加由中央派往各省的学道(或称学政、学台)所主持的院试。院试录取者即成为所在地县学(州学或府学)的生员,即秀才。秀才由学政每年考试一次,叫做岁考。在大比之年的前一年,由学政主持举行科考。科考成绩列为头、二和三等的前三名,准予参加次年在省城举行的乡试。乡试逢子、卯、午、酉年举行。乡试录取者称为举人,第一名举人称为解元。举人可于第二年进京参加中央举行的考试。 中央考试的第一步为在礼部举行的会试,逢丑、辰、未、戌年的三月举行。会试取中者称贡士,或中式进士,第一名称会元。会试后,于四月二十一日举行殿试。凡贡士均参加殿试,殿试只考策问,依成绩分为三甲(三等),一甲三人称“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为“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为“同进士出身”。一甲第一名称状元,如果乡试、会试、殿试均考取第一名(解元、会元、状元),俗称“连中三元”。一甲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 作用 有利于封建中央集权政治的选人制度,把选用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的手里收归朝廷。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选拔人才,使选拔官吏有了一个知识才能的标准,较之以地位、权势任命官职是一个进步。但随着封建统治的没落,科举制度的弊病也愈现明显。由于考试内容局限于儒家经义的范围,考试方法注重死记硬背,日益流于形式,不但不能选拔有真才实学之士,且束缚学术思想的发展。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除科举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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