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Legal Perspective of the Use of Debts
债权利用法律观
2) user of debts
债权利用
3) legal right
法律权利
1.
Meta rules which have the properties of justice,steadiness,effect and operationalness can not necessarily transform the legal right to actual right.
但是符合这些要求的元规则仍然无法保证法律权利转化为人们实际拥有的实然权利。
2.
Once interest is selected and confirmed as a legal interest, it will become a legal right.
利益一旦被选择和确认为法律利益 ,它就成为法律权利。
4) legal rights
法律权利
1.
Thoughts on legal rights;
关于法律权利的若干思考
2.
Definition of freedom of the press——As an interpretation of legal rights
新闻自由界说——作为一种法律权利的阐释
3.
It distincted between legal rights and moral rights,begging and professional beggars.
本文对学界关于"乞讨权"争论之主要焦点进行了整理归纳,在区分法律权利和道德权利、生存乞讨和职业乞讨的前提下,从社会分工、社会契约和无知之幕三个角度论证了"乞讨权"作为道德权利的正当性基础,并对"乞讨权"作为一项法律权利进行了实证分析。
5) concept of law authority
法律权威观
1.
On the basic of this,his completed concept of law authority is formed.
邓小平同志在对依法治国的思考中,论述了党与法的关系,党的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关系,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权威观。
补充资料: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权利。本於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於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私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